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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交货进度和技术服务时间安排
本工程整体进度为:要求4台机组脱硝装置于2006年下半年具备开工条件,2007年年底前全部投产。为保证工程进度,要求4台机组脱硝装置同步施工,具体过渡时间根据安装进度和机组条件另行确定。
1 投标方根据上述进度要求提出交货批次和时间,供招标人审查核定; 2 投标方根据上述进度要求提出设计和技术服务时间表,供招标人审查核定。 3 投标方根据上述进度要求提出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表,供招标人审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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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考核试验
1
设计、制造标准
脱硝系统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原则上采用国际上现行规范和标准和第三卷中规定。若投标方使用的规范及标准与招标文件第三卷规定所用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若有新标准颁布时,应按相应的新标准执行。 2
质量保证
2.1 脱硝系统设备的质量保证,投标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些体系应符合
GB/T19000或ISO9000)系列的要求。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作出说明。投标方应提供产品质保体系的文件及认证证书。 2.2 根据本标书,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脱硝系统设
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工厂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2.3 进行检查和试验的项目,应能证明下列各项:
a. 所有设备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 b. 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动作正确; c. 达到招标方要求的规定值; d. 满足招标方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2.4 投标方有责任将全部设备资料、设计制造安装及竣工图纸、试验验收资料等按国家和招标方档案管理的规定完整并及时地提交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并应在试验前的20天通知招标方代表。投标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进口设备应根据需要提供有关部门要求的、该设备在我国销售及使用的所需的各类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b. 主要承压、承力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c. 主要承压、承力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d. 对于压力容器的焊接、探伤检验资料等档案副本,
e.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制造脱硝系统关键设备的各项工艺记录、检验记录等档案副本。 2.5 投标方应提供产品(或部件)扩散件及扩散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对外购件、外
协件质量总负责。 2.6 在脱硝系统第一次大修间隔中,不发生主要部件损坏事故。如由于产品设计及
制造质量原因而发生损坏,投标方应承担返厂修理费及运费或免费带材料来现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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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承包商应对脱硝系统质量总负责,需对各种材料进行检测,尤其对关键设备或
材料、关键部位的阀门、进口部件等进行检验。
2.8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修理、
更换或赔偿。 3
监造和检查试验
3.1 脱硝系统设备须进行必要的组装和工厂试验,确定全部制造和材料均无缺陷,
所有设备功能都与预期要求相一致,设计和加工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3.2 材料检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标方应提供全部检验结果的书面证明副本。 3.3 每台电动机应按NEMA、MCI进行常规试验或按经过批准的制造厂标准进行试
验。
3.4 脱硝系统在制造厂制造过程中,招标方将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
心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总承包商配合下,按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参加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 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投标方对质量的责任。 3.5 制造厂内须进行监造检查或试验的主要项目、主要内容由承包商提出,在合同
商谈阶段再双方商洽确定。 3.6 招标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监造内容进行增减。 4
性能考核试验
脱硝系统投运后一定时间内,为考核投标方提出的各项保证值,须对该脱硝系统进行性能考核试验,试验内容见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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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价格表
1
一般要求
1.1 本表中的工作范围按工程设计、现场技术服务(含安装、指导监督、调试、试
验验收等内容)、业主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设计联络、与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武汉锅炉厂的联合设计费、技术支持方服务费、安装费等内容分列;脱硝系统设备、材料分项报价须与第三卷(技术部分)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2 按照第三卷技术部分要求,投标方应优先选择锅炉房内布置方案为基本方案并计入总价,锅炉房外布置方案作为备选,并单独报价;SCR反应器应采用板式催化剂为基本方案计入总价,同时提供蜂窝式催化剂作为备选方案供招标方比选,单
独报价。
1.3 投标人须保证分项价之和与总价相符。开标后若发现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分
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当分项价之和大于总价时,以总价为准;当分项价之和
小于总价时,则在签订合同时相应核减总价(不在评标阶段核减投标总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4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设计费、土建施工费、设备安装费、技术服务费要单独报价。
1.6 报价表中报价为到电厂现场价格。投标总价应包含所有税费(包括关税、手续
费、运杂费等)。
1.7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1.8 分项报价要求:
1) 要求投标方按规定分项内容(不限于此)报价。
2) 单独列出进口和引进技术国内生产设备清单,并分项报价。
3) 单独列出工程质保期后2年内备品、备件价格表,但不列入投标总价,供招
标方选择。 4) 冷态模型试验单独报价,但不列入投标总价,供招标方选择。 1.9 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项目按第三卷分项项目次序。 1.10 为便于商务开标时唱标,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交“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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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A)+(B)+(C)+ (D)+ (E)+ (F) 其中:(A)设计费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B)脱硝设备(催化剂除外)、材料到现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C)催化剂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D)土建施工费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E)设备安装费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F)技术服务费总价(含技术支持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2.1
报价表(格式) 投标价格总表
投标价格: 单位:人民币 序号 1 设计费 脱硝设备(催化剂除外)、材料费(到现场价) 2 催化剂费 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3 4 5 2.2
土建施工费 设备安装费 技术服务费 分项价格表
项目 总价(人民币元) 合计(人民币元) 2.2.1 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1 工程设计费 委托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2 司的联合设计费 3 委托武汉锅炉厂的联合设计费 4 设计联络费 5 ?? 合计 32
设计总费用 地点 人日数 单价(每人日) 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