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办法细则(4)

2019-03-16 19:16

4.1.23大型构件、设备乱堆乱放,违约金100元/次。 4.1.24施工道路不畅通,违约金200元/次。 4.1.25脚手架、跳板不合规定,违约金500元/次。

4.1.26竖向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水平档板未全封闭,违约金500元/次。

4.1.27爆破时未设安全标示或安全人员,违约金100~1000元/人/次;如造成事故承担完全责任,并停工整顿。 4.2、施工现场机电使用相关规定。

4.2.1不符合规定要求设置防护措施,违约金100元/次。 4.2.2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一处,违约金100元/次。 4.2.3电线破皮漏电,违约金200元/次。 4.2.4线路过道无保护措施,违约金100元/次。 4.2.5导线未绑在绝缘子上,违约金100元/次。 4.2.6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约金100元/次。 4.2.7无保护接零或接地,违约金100元/次。 4.2.8违反一机一闸,违约金100元/次。 4.2.9开关箱无门锁,违约金100元/次。 4.2.10熔丝不符合要求,违约金50元/次。

4.2.11 特殊工种人员(塔吊操作工、电工、电焊工等)无相应证件,违约金100元/次。

4.2.12 临电、电动机具、塔吊等未作定期检查,违约金100元/次。 4.3、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3.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违约金50元/人/次。 4.3.2 构件、料具对方及设施不按总面布置,违约金500元/次。 4.3.3道路不畅通,有积水,有杂土污物,违约金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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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无急救措施和器材,违约金100元/次。 4.3.5乱倒、乱堆垃圾,违约金100元/次。 4.3.6排污不符合要求,违约金100元/次。 4.3.7无安全、文明施工标语,违约金100元/次。

4.3.8无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或标志不合格,违约金100元/次。

除上述条款外,甲方可对乙方不遵守相关质量、安全文明的规范、规程、要求、管理办法的其他行为酌情进行违约金(相关要求可参见合同及现场施工管理协议)。 5 奖励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做的较为突出、取得较大进步,经监理提出、报公司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一定的奖励,并向各家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第三章 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让客户购买放心的、舒心的产品,参与工程的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规定。同时,为了更好的进行技术管理,发包人有权对此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 1 技术管理体系 1.1 关于项目班子

1.1.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2天之内报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架

构及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未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若每月超过五个法定工作日不在施工现场,当月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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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或达不到相应工作职责素质要求,

经甲方、监理检查和考核(包括结合每月对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和考核),要求补充或更换不合格人员,但未补充或更换到位前,不予支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直到施工单位补充或更换人员,经监理组织甲方及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再开始支付工程进度款。 1.2 关于项目技术管理

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1.2.1、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

责任人,整合公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

1.2.2、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于工程开工

前15天内,将人员资格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必须配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1.2.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

改变,不能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

1.2.4、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的管理组织和定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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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确需变动,必须提前书面申报,征得监理、发包人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

1.2.5、分部(子分部)和重要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施工技术交

底而擅自施工,或虽已作施工技术交底但无交底记录,每发生一项,扣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10%,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1.2.6、分部(子分部)和重要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

方案,对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有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执行的行为,每发生一项,扣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10%,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1.2.7、工程档案资料必须随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若经甲方或监理组

织检查,发现未满足要求,由乙方整改完成并直至经检查合格,若当月未整改完成,扣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10%,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1.2.8、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和市建委发布的建设领域限制、

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要求,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的施工技术和产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若发生施工单位使用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和产品,除施工单位及监理应承担合同相关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返工和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包括甲方的名誉损失)外,扣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2 图纸会审

2.1开工前,承包人有责任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必须认真组

织其内部的审阅工作,在收到图纸7天内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单位,由单位汇总后提交发包人。如由于图纸审查不严,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内审施工图纸由承包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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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及分包专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图纸及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2.1.2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

道路交叉点是否相符;

2.1.3设计是否有特殊的技术要求,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

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2.1.4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现场需要; 2.1.5有无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方面的常识性错误;

2.2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交底会,并

由承包人项目部做好记录,编写纪要,在2天内经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督促与会各方审核签章,在7天内返还。承包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设计交底会。 2.3 图纸审查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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