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图纸欠缺图纸补齐按图号清点图纸相关单位阅图建设单位阅图记录和意见监理单位阅图记录和意见承包单位阅图记录和意见监理单位整理汇总形成书面审图意见建设单位转送设计院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承包单位整理编写图纸会审纪要监理单位审核会审纪要会审纪要签章后送有关单位
2.4在图纸设计交底后14天内,承包人必须提出专业预留预埋图交
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查。 3 技术核定及洽商
3.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设计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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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承包人应在7天内提出书面提出工程技术核定(洽商)单,其处理流程如附图所示。
否
与发包人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 批复工程变更 接受? 承包人书面提出技术核定(洽商)单 送交单位 与发包人联系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组织审核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是
承包人执行 设计单位审核 第 22 页 共 44 页
3.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有不理解或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设
计单位(或发包人)反映咨询,取得核实后应知会监理和发包人。对于原施工图中有专业间矛盾、尺寸错误、图纸不符、功能性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等应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工序开始前及时提出,不能隐瞒不报,或推诿为按图施工,否则,要追究其不作为责任,除无条件整改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按图施工将会发生
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予执行,但对此产生的后果,承包人不负责任。
3.4属于发包人确认的建设规模、结构体系、系统功能等重大设计变
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实施。 3.5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修改,由发包人与设计协商,出具技术核定单,
监理及承包人执行。
3.6对于现场突发事件,监理和单位根据发包人应书面通知立即实施,
并于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由承包人办理技术核定单。对于拒不执行指令,造成工程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 4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1项目开工前10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
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承诺书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内报送专项施工方案。若因图纸不到位,整个工程一次性编制有困难时,可分阶段编制。
4.2承包人应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核,发包人
审批。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和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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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必须及时做出书面的答复和修正。经审批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和资源配置落实到位。
4.3承包人应对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不得因为发包
人和监理单位的审批而免责。如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缺陷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5 质量管理
5.1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并书
面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
5.2承包人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5.3项目必须建立严格的“三检”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保证监理单位、发包人一次验收合格。若经甲方、监理或质监站复查,发现有任何分项工程未能达到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除返工整改达到相关标准,承担合同相关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外,扣付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且工程竣工前不予补付此款。 5.4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承包人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后,书面报
请监理验收,经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公司每月抽查两次,如有违反,发包人将责令返工。 5.4.1 一般隐蔽工程的报验程序:
施工单位完成该工序的所有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填报隐蔽工程验收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必须陪同)→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或整改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现场项目监理部提交验收签证报公司专业工程师核验→公司专业工程师查出的问题书面落实至项目监理部负责完成整改工作,并报公司经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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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对影响较大的分部、分项或施工工序(如:基础工程、结构转
换层、外墙饰面、屋面工程中的关键工序等,以及基础、主体中间验收)的隐蔽验收,在上述程序执行完毕后继续以下程序:公司与工程建设相关部门(如:质检站、设计公司、勘探公司、安监站等)联系报验→确认验收时间后通知项目监理部反馈给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准备→组织验收(召开验收会议,提出验收或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及复验方法)。
5.4.3 质量评定依据是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5承包人必须接受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检查结果在工程
项目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除限期整改外,并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发包人及承包人的上级公司,同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发包人项目办公室予以张榜公布。
5.6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发包人
有权要求其进行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5.7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监理或发包人提出后,承包人未采取整
改措施和措施不力,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时应停工整顿。 5.8 若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注意信息不要扩散,应避免媒体介入。 5.9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6 材料管理
6.1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包括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进场或使用前须按相关材料设备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报检。发生材料、设备验收不严、不报检,致使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流入施工现场或使用在工程上,除施工单位及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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