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海钓 朱家尖 以长三角为中心的海岛多种类型的沙滩度假酒店、朱家尖东部和南沙雕故乡、度假胜地 度假游客、观光休闲游沙滩活动、海陆空一体化旅部、西峰岛 客 游交通枢纽 白沙乡所辖区域 渔岛海钓 登步岛 蚂蚁岛 海岛高尔夫 特色渔村岛 休闲度假游客、专题旅渔家乐及海钓 游者、舟山本地居民 以长三角为中心的海岛高尔夫球场、生态农业 度假游客 休闲观光游客 渔港码头-渔村休闲街、渔家乐、蚂蚁岛历史展馆 ☆ ☆ 白沙 登步岛 蚂蚁岛 ☆ ☆ ☆ ☆ 桃花岛 以长三角为中心的海岛塔湾金沙综合性度假旅游桃花岛、悬鹁鸪东海度假天堂、爱情度假游客、观光休闲游基地、游艇港、高尔夫、桃岛 侠义岛 客 花寨、射雕城、旅游渔村 虾峙岛 东海渔岛、鱿鱼之乡 休闲度假游客 休闲渔村、渔港海鲜、渔家乐 ☆ ☆ ☆ 虾峙岛 ☆ 台门、龙头跳以以宁波和六横为核心的台门渔港、龙头跳海滨休闲六横东南部 及悬山、砚瓦山海滨海岛休闲度假区 近郊休闲度假和观光游度假区、特色海岛度假村 等附近岛屿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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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条 旅游土地利用规划
1. 保持旅游发展区环境的相对独立和完整性。鼓励以旅游岛模式整体开发小岛;以海湾、山地等自然地貌单元为基础开发大岛的旅游发展区。
2.严格保护重点片区的原生态环境氛围。这些重点片区包括:普陀东南部地区,包括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岱山、登步、蚂蚁、白沙等岛屿及相关海域;大长涂以东地区,包括东极、东寨岛、大西寨岛等岛屿及相关海域;泗礁以东地区,包括嵊山、枸杞、花鸟、绿华、黄龙等岛屿及相关海域。
3.在旅游区与工业区、港口区之间设立缓冲带。保持旅游发展区附近海区和周围环境的自然特色;确保旅游区周围的工业、港口或城市建设项目不影响旅游区视觉景观的整体和谐,不对旅游区产生空气、水及噪音污染。
4.将游客主要通道变成旅游景观廊道。做好沿途景观设计和改造(包括适当的视线遮避),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使游客对舟山海洋旅游目的地有一个良好的整体印象。这些通道主要包括:宁波-舟山连岛大桥;舟山本岛南部滨海区域;舟山-朱家尖交通干道;舟山-岱山交通干道(包括大桥)等。
5.在主要城市区开发旅游休闲区。主要布局在定海古城区和滨海地区、临城滨海区和长峙岛、沈家门渔港区、东港和鲁家峙岛。城市旅游休闲区土地利用应集约使用建设用地,以较高的建筑密度和集聚的休闲娱乐设施营造消费热点;保留充裕的公共活动空间;建筑景观符合各城区的特定旅游主题,整体和谐;城市旅游休闲区内应限制开发一般性住宅项目;工业和物流项目的布局应远离城市旅游休闲区。
6.分阶段开发,储备未来发展用地。根据产业发展情况设定旅游区开发时序;成熟一片、开发一片,切忌一哄而上、遍地开花;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保留原状、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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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旅游交通规划
第22条 旅游交通发展战略
交通不仅是舟山旅游发展的基础条件,而且是群岛旅游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舟山旅游交通要实行“五化”战略:换乘“一体化”、 节点“网络化”、 功能“旅游化”、 环境“绿色化” 、旅途“便捷化”。
第23条 旅游交通发展目标
旅游交通总体发展目标:改善区际、区内以及城区和岛屿的旅游交通体系,构筑公路、水路和航空一体化、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使旅游交通成为牵引舟山海洋旅游跨越式发展的先决要素,促进舟山旅游交通实现质的飞跃。
区际交通目标:加大对公路、水路以及航空三大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重视各区县口岸与区域外部旅游集散中心的对接步伐,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和市场共享;大力发展城际快速旅游巴士运输系统,提高沟通上海的沿海高速船和旅游船舶运力,发展快速水上旅游交通,构建舟山连接长三角地区各主要旅游客源城市的3—4小时交通圈,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与外部连成立体网络。
区内交通目标:确定本岛与各岛屿旅游交通节点的战略布局与网络框架,加强各区县旅游集散中心(站)和岛屿交通设施的建设,提升旅游集散中心(站)的功能和配套服务体系,在城区交通节点与热点旅游岛屿之间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交通通道,提高陆—岛、岛—岛旅游交通网络的覆盖面和通达度,加快旅游客船的更新升级,完善旅游码头设施,在舟山本岛(定海、临城和沈家门之间)引入新型旅游交通,构建区内便捷的交通换乘枢纽系统,逐步实现陆岛与岛际海上旅游交通的便捷连接。
城区交通目标:在舟山本岛各城区之间建立特色新型交通设施和旅游专线交通,高度重视岛屿交通的生态敏感性,有效分流外部来舟山各旅游区的客流,提高游客满意度,实现客流在城区内的高效集散。
陆-岛/岛-岛间交通目标:加快海上客船的更新换代和旅游客运站、旅游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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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的改造,对兼顾交通和旅游功能的客船公司实行政策扶持和倾斜,发展海洋特色交通,使交通与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功能相互融合,提高交通项目的旅游附加值。
第24条 陆路旅游交通规划
公路枢纽客运站要打破现有的布局,及时调整,从而形成各区县公路客运枢纽全新的合理网络。公路网线要在连岛工程的基础上加强本岛与大陆的交通联系,努力提高区内本岛和主要经济大岛的干线公路等级以及陆岛码头接线公路等级,优化公路路网结构,增强综合运输功能,提升海岛公路的整体品味。分阶段、有重点地在本岛和周边重要旅游岛屿上分别建设一批旅游景观带(景观廊道)工程,近期重点建设好“大桥景观带”工程(宁波-舟山大桥)、“大道景观带”工程(定海-朱家尖)、“滨海景观带”工程(舟山本岛南部)以及重点旅游岛的景观公路。建立旅游专线巴士网络,加强旅游集散中心之间、城区与旅游景区之间的联系。建设定海-临城-沈家门-机场旅游轻轨,远期向西跨海与宁波大都市区轻轨相连接,向北延伸至三江/西码头与海上枢纽航线对接。停车场建设应严格遵循生态、环保、集约使用土地的原则,提倡建设绿色停车场,鼓励在码头和城区发展立体停车场、地下停车场。
第25条 海上旅游交通规划
大力推进常规海上交通向海上旅游交通的战略转型,朝着“旅游化、高速化和舒适化”的三大方向,创造更加方便、快捷、舒适和安全的水路客运交通环境。结合旅游岛屿的开发建设和旅游线路的设计,加快水路旅游客运中心/站和旅游码头的新建和改造,大力优化港口和海岸线资源的配置,完善水路客运集散系统和水陆客运联运网络。加快游船码头、游艇码头和邮轮码头建设,为发展海上高速捷运、客滚运输和游船观光提供更好的保障。提高海上旅游运输的组织水平,促进旅客运输组织从“小、散、乱、弱”的局面向公司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方向进行转变升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近期重点发展对内高速艇运输业务,逐步提高北向陆岛高速客运交通和滚装运输条件,同时发展本地游船的观光休闲娱乐业务,探索短途度假娱乐旅游的游艇租赁业务的经营模式;中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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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则应在完善本地陆岛和岛际高速捷运网络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对外的高速捷运网络体系,同时大力发展对内对外的游船业务和游艇旅游业务。
第26条 航空旅游交通规划
按照“海陆空一体化旅游交通枢纽”的要求,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建设舟山机场旅游交通枢纽。按照旅游机场的要求对舟山机场进行改造;实施机场与蜈蚣峙码头的一体化建设,使机场-蜈蚣峙成为舟山南部海上旅游交通枢纽中心;建立以机场为中心的地面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以舟山机场为中心的岛际航空网络;加强旅游、航空一体化经营;发挥上海、厦门等机场的中转辐射作用;开辟专门面向客源市场的旅游航线;积极拓展大中城市的包机市场;开发东亚、东南亚地区国际航班;鼓励和扶持直升飞机岛际观光活动,建立直升飞机航空运输网络;考察气候水文条件,引进水翼飞机、超轻型飞机、动力滑翔机、热气球等具有较强观光和体验功能的低空飞行设备。顺应海洋度假休闲旅游的发展,建立一支“空中的士(Air-taxi)”队伍。
第27条 旅游集散中心规划
“旅游集散中心”是自助旅游发展的产物,是旅游交通换乘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的综合体。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交通枢纽)在空间上尽量以海上交通枢纽(码头)为依托;海陆一体化、海陆空一体化是舟山旅游集散中心的发展方向。旅游集散中心或附近应配备充足的停车空间。近期规划在临城建设市级旅游集散总站,在定海、普陀东港开发区、嵊泗建设旅游集散中心。中期普陀山机场与蜈蚣峙码头一体化建设完成后,应成为舟山南部旅游交通枢纽中心。规划在洋山、三江/西码头、岱山、桃花岛、秀山逐步建设旅游集散站/点。随着洋山旅游门户和基地功能的健全,中期洋山旅游集散站逐渐升格为旅游集散(分)中心,舟山北部旅游交通枢纽中心。中远期规划在六横岛、东极岛逐步建设旅游集散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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