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东污水泵站监理大纲 连云港华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泵站工程 监 理 大 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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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工程范围及监理目标
1.1监理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泵站 建设单位:灌南县城东污水处理泵站
建设地点:灌南县新港大道路路南侧新莞北路西侧 建设规模:/
监理工程造价:暂定164万元
监理周期:从土方开挖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工程保修期
1.2监理阶段
灌南县污水处理泵站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 1.3监理范围
灌南县污水处理泵站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1.4监理任务和监理内容
灌南县污水处理泵站工程监理范围内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监理任务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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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2、确认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 4、审查工程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审查;
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下达开工指令。
7、利用旁站监理、巡视监理,平行检验及组织协调等监理手段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
8、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规格的质量,对需复试的材料、物配件进行见证取样;
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抽查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阶段性进度、计划、进度报告,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督促履行施工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4、组织工程监理例会、工程协调会议和必要的专题会议,进行工程组织协调;
15、向业主提供有关的信息报告包括会议纪要、监理周报、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
16、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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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核查工程结算;
19、工程保修阶段,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1.5监理目标和主要措施 1.5.1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争创省优、国优工程; 进度目标: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期控制,确保按时完工; 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投资不突破业主的计划投资目标; 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事故为零,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三)质量控制措施
3.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3.1.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以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3.1.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1.3按监理规划和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1.4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工程的关键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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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1.5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3.1.6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3.1.7采取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3.2本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2.1质量的事前控制(预控措施)
3.2.1.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2)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以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5)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6)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性依据。
(7)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部位施工,应事先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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