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A11#独栋住宅主体结构施工组织设计
3.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5.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6.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7.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8.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9.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防止工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10.现场保证消防环道宽大于 3.5m;悬挂防火标志牌、防火制度、防火计划及 119火警电话等醒目标志。
第十三章、其它组织与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百年大计,施工方承包商对建设方业主绝对的负责任。项目部在施工的全过程中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工程建设方针,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的前提下,争速度、创效益。施工方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1.严格履行承诺,严肃认真履行合同文件的约定。
2.定期向业主体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接受业主对承包商的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计划,实施实际和阶段性工作总结,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
4.尊重业主驻工地代表,做到日常工作多联系,遇到问题多商量,搞好团结,做好协调工作。即认真听取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意见,须要改正的问题,立即改正,并将改正结果反馈给业主。
5.对纳入总包范围的分包工程,全面搞好组织协调和平衡,严格履行总包的职责。 工程管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方实施监督。施工方全面理解和尊重监理方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为使本工程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争速度、创效益,共同圆满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方与监理方的配合措施:
1.及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报告给监理方,接受监理技术核定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理。
30
A1~A11#独栋住宅主体结构施工组织设计
2.接受监理方对施工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的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告诉施工方,施工方应认真及时纠正并反馈给监理方。
3.进场的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等及时报告监理方检验。
4.对施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工程总进度及形象进度,施工方及时报告监理方签证。 5.接受监理方对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检查,监理方提出问题时及时改正。
6.尊重监理方代表,虚心听取监理的意见,本着协商的精神处理好问题,做好工作,搞好团结。
7.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8.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