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没有执罚权,也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在非法生产方面,安监部门负责的只是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查处;未经工商登记及自然人即使安全生产条件再好,也不具备取证的法人条件,当然不属于安监部门查处范围;无采矿证违反的是矿产资源法,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门而不是安监部门查处;烟花爆竹非法作坊违反的是治安处罚法,应当由公安部门而不是安监部门查处。
从责任主体分析,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企业管理主体,职工群众是安全生产的自律主体。三个主体分别行使权利,分别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搞连坐,安监部门只要尽到自己职责,就不能因为生产经营单位不尽职、职工群众不尽责受处分。
从责任追究要件来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和刑事责任追究,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客观上有违法行为并导致严重后果、主观过失与客观后果有较直接关系,缺一不可。
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追究也是一样,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调查,可以有责必查,但必须有过错才能追究。安全生产工作者辛勤工作在第一线,苦脏累险急,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如果有失职、渎职应当负必要的责任,但决不能因为干安全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
健全长效机制 实现长治久安
焦作市安监局行业科 冯有福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朝好的方向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对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没有十分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总是在忙于应付、疲于奔命,特别是当某一领域、某一时期事故多发频发时,总感到管用、有效的招数不多。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
一、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内涵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一个具有多层面内涵的范畴。静态地看,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内部的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动态地看,它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和正常运行的一系列制度、规则、组织体系所构成的系统。从微观的角度看,它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和正常进行的各种制度、规则、体系所构成的系统;从宏观的角度看,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各种制度、规则、体系等所构成的系统。不论是对一个国家、地区还是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说,长效机制都是促使各相关主体形成抓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动力、压力和合力的“有形之手”,它将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动力不足、压力不够和合力不强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机理
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作用机理看,它应具有自身相应的特定功能,主要有:(1)组织功能:即组织协调机制下的各个要素、各个主体,依其定位格守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用、有序运行。(2)保障功能:即通过发挥法律、政策、制度、规则、措施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各项部署的全面实施,保障各类防范措施的及时到位,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的有效构成,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根本性的保障。(3)传导功能:即确保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决策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和各项责任、工作措施及时、准确传到基层,落到实处,实现政令畅通。(4)整合功能:即将涉及安全生产的力量和资源依据工作需要进行有效整合,使各种分散的力量转化为整体合力,使各种要素所具备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优势。(5)调节功能:即通过一定的制度、方式、规则,对安全生产运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协调、监控,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6)反馈功能: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状况、突出问题及主要成效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为各相关主体进行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特征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运行中具有的特征:(1)覆盖范围广。长效机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与影响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全方位是
指覆盖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全过程是指机制作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一环紧扣一环,一级一级落实。(2)影响时效长。长效机制可以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的松一阵、紧一阵,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种临时的突击任务和权宜之计的问题,从基础上、制度上、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长治久安。(3)连续性强。机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各项保障制度、运行规则与工作程序,并通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设置法定化、职责配置明晰化、投入保障强制化、监管体系完完善化、宣传教育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等,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中非正常的人为因素,使安全生产工作不因领导人的更换和领导个人恶好的变化而受影响。(4)运行动力大。即长效机制可以促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由原来的外在压力转为内在的动力,从被动行为转为自觉行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关注、关心、帮助、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5)调节方式严。长效机制是调节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制力量,其作用方式表现为: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政府对各有关部门、上级对下级的强制要求,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通过这种作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刻也不敢放松的重要工作。
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点
就长效机制其构成要素及其所起的作用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
制应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领导决策机制 领导决策机制是长效机制的首要内容,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整个长效机制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构建领导决策机制,必须突出领导的权威性、决策的科学性及保证决策贯彻的及时性、准确性,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政府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执政党的威信与执政能力问题。抓好安全生产既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国家利益一项责无旁贷的工作,也应是党委“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这一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建设一个以政府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系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和重大举措,指导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机制。主要包括: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每个季度召开各级政府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列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办公会或常务会议的议题等。四是建立一个有权威性的安全生产决策执行监督机构。以现有各级政府安委办为依托,同时赋予作为各级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系统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监督机构,赋予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同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按规定参与、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