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1-2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
上 道 工 序 施 工 完 毕 返 修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师 通 知 监 理 工 程 现 场 检 查 试 验 室 检 验 确 认 否 是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署 质 检 准 许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图3-1-3 质量目标控制程序
工 程 开 工 申 请 1、原材料、配合比实验结果报验 2、进场设备、施工机械报验 3、施工放样报验 审查:监理工程师 审批:总监 总 监 签 发 开 工 指 令 开 工 承 包 人承包人对每一道关键施工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工序质量报验单报验 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 检查结果 总监理工程师室内试验 不合格 修补缺陷甚至返工 合格 承包人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下一项目)施工 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填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报检单报检 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与室内试验 检查结果 不合格 合格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报检单 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现场监理工程师 总 监 修补缺陷甚至返工 1、承包项目全部完成后,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编制竣工文件 2、承包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3、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具备交工条件 4、由建设单位主持进行“交工验收”1、交工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可投入运行 2、同时进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4、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图3-1-4 计量支付程序
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或监理工程发出计量通知 承包人提交有关计量的资料,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否 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进行计量 是 监理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并负责记录计量结果 否 否 对 是 承包人对计量结果无疑义 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填写中间计量表
图3-1-5 延期处理程序
延期事件的发生 承包人在首次延期事件发生后28天 延期申请意向书 是 抄报业主 延期事件是否连续 以28天间隔的时间 报暂时资料详细 否 上述评延期申报后28 天内提交详细资料 评延事件终止后28天内,承包人报正式《延期申请书》和最后的详细资料 驻地监理工程师评审意见 通知承包人 如延期时间在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可直接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审批 业主签字备案
图3-1-6 索赔程序
索赔事件发生 第一次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 申报索赔意向书并抄报业主 权 索赔事件是否持续发生 在索赔意向书发出的28天间隔内提交索 赔临时详细报告 是 否 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提交详细索赔申请书及帐单并抄送业主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