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证辅料和包材的合法来源,通过对仿制药处方及剂型的分析,粗略知道所用辅料和包装材料的种类和用量,厂里已有材料不需购买,没有的在国家批准的厂家购买辅料和包材,并需要厂家提供辅料和包材的厂家资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gmp 证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发票,检验报告,标准,购销合同等的复印件。要注意辅料的种类,有食用,药用和注射级之分,辅料的规格,级别,是否为药用,辅料的标准及辅料包材的用量及用途。辅料采购后还用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拟定检验标准,对辅料包材进行检验,出具检验 报告书。
三、对照品的采购
针对拟仿制品,首先查询国家中检所有无标准品提供,如中检所能提供标准品的话,就容易多了,直接购买充足的合法途径对照品即可,如果中检所没有标准品提供的话,可以在国内外其他厂家购买,但要保证合法性,采购时要注意对照品的种类,是否需要购买异构体,对照品的规格及用途,是定性还是定量使用,采购量是否充足,价格如何。
四、对比药物的购买
仿制药无必须进行对比研究,首选原研厂产品进行对比,所以要购买市售品,重点购买原研药物,另外购买一部分国内仿制品进行全面研究更具有说服力,注意市售品的生产厂家,剂型和产品规格及包装规格,采购量是否充足,必须提供购货发票,如果有质量标注那就更好了。
五、仿制药研究开发处方工艺研究
一、处方工艺摸索
1.1 剂型的选择
因为仿制药,剂型的选择参考国内外上市品剂型即可 1.2 处方的设计
处方的组成可以参考原研处方设定,可以参考原研处方的辅料组成,对辅料的用量可以根据其常用量来摸索试验,如果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可以参考国内首仿处方工艺设定,或者参考该剂型常用处方工艺设定,如果无法获得原处方组成和工艺的,可以根据剂型,常用辅料及其用量,参考中国药典制剂通则和药审中心指导原则及电子刊物自行设定。 1.3 处方的筛选与优化
根据设定的处方和工艺制备样品,通过影响制剂质量的相关项目进行基本性能评价,如考察颗粒的流动性,片剂的崩解时限,溶出度,注射剂的 pH 值,初步确定两个或三个较好的处方。
1.4 处方的确定
对初步确定的较好处方,分别制备小样,对小样品进行影响因素考察,用短暂的稳定性作为评价指标选择最优秀的处方为拟定处方,并初步确定工艺过程。
二、中试生产,完善处方工艺
根据确定的处方与工艺,使用大生产设备,达到中试生产规模,完善处方与工艺,生产三批样品,并填写批生产记录,确定各步操作的控制项目及其参数和其范围,作为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样品。对样品进行检验(检验标准可参照原研、国内首仿标准或药典中相同剂型制剂标准的检测项目拟订的本品质量标准草案)。产品合格继续进行工艺验证,产品不合格的话,修订处方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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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艺的验证
根据处方与工艺,在生产车间,达到批量级的生产规模生产三批制剂,填写批生产记录,作为工艺验证研究样品,最大限度的保证生产工艺与申报工艺的一致性,保证始终如一能生产出合格的样品。
六、仿制药研究开发质量研究
如果有原标准,以现有标准为依托,主要参照现行标准中的方法,对主要方法学进行验证,并进行仿制药与被仿制药的全面质量比较。为全面考察产品质量,必要时增加标准以外的项目研究。如无标准参考或原标准不适用,可参考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进行质量研究,参照药典同剂型标准拟定本品的质量标准草案,检测的项目要根据剂型的特点,药物的特点确定。对中试三批样品和对比制剂进行各个检测项目的研究检验,一般包括以下项目的检测: 1)、性状和外观 2)、鉴别,包括理化鉴别和色谱鉴别项目 3)、检查
3.1一般检查项
按照制剂通则检查即可。
3.2 微生度限度(无菌,细菌内毒素)检测
需要进行完整的方法学试验 3.3 片剂的溶出度
可以验证原标准,如果原标准适合仿制品,可以沿用原标准方法,如原标准方法不适合,可以用一批制剂进行溶出介质的选择,溶出介质体积的选择,溶出方法(转篮法与桨法)的选择,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验证等方法学试验,确定方法后,进行三批制剂和对比制剂均应做溶出度曲线,溶出度对比数据进行 f2 因子分析,考察溶出度是否与参比品有差异。 3.4 有关物质
可以验证原标准的适用性,如果经过方法学验证通过,可以使用原方法,如果不适合必须寻找其他方法,并对方法学进行完整的验证。 3.5 含量测定
可以验证原标准的适用性,如果经过方法学验证通过,可以使用原方法,如果不适合必须寻找其他方法,并对方法学进行完整的验证。根据拟定的标准草案,检测三批中试样品,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如何建立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有关物质的方法
HP L C 法检测有关物质的方法有:( 1 ) 杂质对照品法 ( 适用于已知杂质) ;( 2 ) 主成分自身稀释对照法( 适用于一般杂质检查,杂质成分少且尚不能取得其对照品,简称“自身对照法”) ;( 3 ) 归一化法 ( 现已不多用) 。前法为外标法、定量检测;后两法均为限量检测。自身对照法又可分为加校正因子计算和不加校正因子计算。目前,国内多采用后法 l 色谱条件的确定
专属性是色谱条件建立的关键,通常是采用在被测物对照品( 或供试品) 中加入适量的杂质或辅 料,以验证所选色谱条件能否将各杂质与被测物分离检出。应按1 %( w / w ) 被测物浓度的各杂质量 添加至被测物中,模拟被测物中可能存在杂质的状态,即有少量 ( 约l %) 杂质存在时能否与被测物 达到完全分离( 分离度大于1 .5 ) ,以验证系统适用性。只有这样才能较为客观、科学地反映被测物的实际情况。而不应将被测物与各杂质配制成相同浓度的溶液,因为实际检测中不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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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该浓度也不易确定。在实际检测时,由于被测物浓度较大,很易将相邻杂质峰包含其中。另外还需 测定溶剂和辅料 ( 检测制剂时) 是否有干扰。目前,美国药典( Us P ) 、英国药典( B P ) 及许多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中,有关物质测定方法学的专属性验证均采用此法。还须说明的是:杂质与杂质峰间的分离度达1.2 即可,而被测物与其相邻杂质峰的分离度必须大于1 . 5 。 2 检测波长的选择
有关物质检测的研究对象是杂质,而非被测物。但测定则是通过各自的峰面积来表达,故波长 的选择必须考虑被测物和各杂质在检测波长下的校正因子 ( f) 是否相同。应分别制备相同浓度的被测 物与各杂质溶液,经紫外扫描后以吸光度相近的波长为检测波长。在该检测波长下,分别进样测定,由各峰面积计算校正因子。若f为0 .8 ~1 .2 ,则表明被测物与各杂质的厂相同可消除f的影响。若f小于等于0 .8 或f≥1 .2 ,则应在计算时加入f。目前通常以被测物的最大吸收波长为检测波长、不加校正因子的计算方法,而未综合考虑各杂质的f o 3 供试品溶液浓度的确定
供试品溶液浓度的确定也非常重要。虽然浓度越高越能反映被测物中杂质存在的情况,但若设定 过高,会产生主峰严重拖尾、裂峰、柱超载和检测器超载等情况;若设定过低,则灵敏度不够,无法 检测杂质及其含量变化。最低检出浓度的测定可分为信噪比法和直接评价法两种。后法是目前较为科学的做法,即将仪器的灵敏度调至较适宜的值 ( 仅对灵敏度可调节的仪器而言,目前市场上主流品牌的液相色谱仪均己设定了一个恒定、较为灵敏的值) ,然后将被测物溶液不断稀释后进样测定,直至被测物峰面积无法检出为止,此时的浓度即为最低检出浓度。最大进样量则是采用不断增加被测物溶液浓
度,直至峰严重拖尾、裂峰、柱超载和检测器超载等情况出现。根据最低检出浓度,采用“上推法”来确定供试品溶液浓度:如一般设定杂质总量小于1 . 0 %对照液,对照溶液的浓度至少应为最低检出浓度的 2 0 -5 0 倍,供试品溶液浓度则应是最低检出浓度的 2 0 0 0 ~5 0 0 0 倍。同时还应考虑仪器、色谱柱等因素对最低检出浓度和最大进样浓度的影响( 即耐用性因素) ,所以供试品溶液的浓度应在保证小于最大进样量的情况下,适当设定得高些,以保证该浓度在任何试验条件下,均有足够的检测灵敏度。表 l 为最低检出浓度、最大进样量、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间的比例关系( 进样量10 ul ,规定杂质限度 1 .0 %) 。
4 线性试验
在稳定性考察中,如某杂质含量不断增加,则说明被测物降解的途径稳定、可循,则有必要对 该杂质进行针对性地监控,即采用该杂质对照品 ( 经确证结构后,由人工合成获得) 以外标法准确测 定。此时,与含量测定相似,应进行线性试验。通常将杂质限度设定为该杂质的1 0 0 %浓度,线性 验证范围1 0 %~1 5 0 %( 即相当于被测物测定浓度的1 .5 ~0 .1 ) 。且精密度试验也应符合要求,但 R S D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至3 .0 ~5 .0 。 5 加样回收率试验
回收率试验采用在已知杂质含量的被测物中加入定量杂质的方法来评价。将各杂质以l %( w /w ) 的浓度加至被测物溶液中,以验证所采用的色谱条件是否可分离检测相应的各杂质以及与被测物中已存 在的杂质是否累加,并观测累加量的准确性。 6 强力破坏试验
该项研究是为了揭示原料药的内在稳定性,它也是研发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些试验是在比加 速试验更剧烈的条件下进行,包含了药品在销售、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复杂剧烈情况,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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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在所选色谱条件下,能否分别检测在此剧烈条件下所产生的杂质。强力破坏试验条件有强光、高温、高湿、强酸、强碱、氧化破坏等。破坏时不能过于剧烈,一般以产生2 0 %~3 0%杂质的条件为宜(《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同时,还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DAD) 或质谱( MS ) 监测器进一步验证主峰纯度,观察主峰中是否包含有被破坏产生的杂质峰。当某杂质在稳定性试验中不断增加,且又主要是在某一强力破坏试验条件下产生,则应在质量标
准中的系统适用性试验里,采用供试品溶液有针对性地进行强破坏处理,以验证在该试验状态下所产 生的杂质与被测物能否完全分离。如奥美拉唑钠易氧化破坏,因此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的国家药品标准 [ WS-( X-3 5 0 ) - 2 0 0 4 Z ] 中规定,采用经3%过氧化氢溶液氧化破坏的奥美拉唑钠溶液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
7 其他色谱参数的确定
流速的选择:主峰保留时间应在l 0 mi n 以后,这样主峰不易出现拖尾、堆积的现象。柱温的选择:不应超过3 5 ℃,既可增强被测物与杂质的分离度,也可避免因温度过高使主峰降解,导致测定误差。溶剂的选择:由于有关物质测定的供试品溶液浓度高,应首先考虑被测物在溶剂中的稳定性和溶解性。一般选流动相作溶剂为宜,以排除溶剂峰的干扰。但由于有关物质的测定必须扣除溶剂峰,因此只要溶剂峰不干扰被测物质峰,即使不选用流动相作溶剂,也完全可以。一些质量标准制订时片
面追求采用流动相作溶剂,有可能未将被测物全部溶解( 由于有关物质测定多选用自身对照法,故未 能发现) 。在流动相溶解性不佳时,可采用甲醇或乙腈作溶剂以提高溶解性。色谱图记录时间的设定:应能洗脱出有可能存在的全部杂质和经强力破坏试验产生的杂质,并规定至主成分保留时间的几倍为止。在测定制剂的有关物质时,个别辅料出峰滞后,此时应在质量标准中注明。如盐酸贝那普利片的国家药品标准 [ YBH l 3 6 5 2 0 0 4 ] 中,有关物质测定项下规定:记录供试品溶液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l 0 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显杂质峰,量取各杂质峰面积的和( 扣除溶剂峰、溶剂峰前的辅料峰及主峰保留时间7 倍后的辅料峰) 。积分参数的设定:色谱峰峰面积的大小主要由斜率和峰宽两个积分参数决定。斜率越大,切线的倾斜角越大,峰面积越小:而峰宽一般无规律可循。此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是最小峰面积。该参数设定得越大,杂质峰越不容易被积分检出,被测物杂质含量就易合格。关于最小峰面积的设定,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定论,因此经常会在一些杂质总量稍多、杂质含量处于边缘时,产生检验结论的分歧。建议借鉴英国药典( BP ) 的做法,即在所有采用HP L C 法检测有关物质的品种项下,均规定舍弃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 /2 0 以下的峰。也就是说 0.05 %以下的杂质峰可被认为与噪音相当、无必要积分。中国药典2 0 0 0 年版二部中仅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钠和硝苯地平3 个品种项下有此规定;而2005 年版二部中已增至2 5 个品种,但均为抗生素品种。 8 讨论
8 . 1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应用价值
DAD检测器是对一个色谱峰的几点进行紫外扫描,然后对所得图谱进行比较以评价峰纯度。但
该检测器功能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当杂质紫外扫描图谱与主成分紫外扫描图谱有明显不同时,才会有比较好的辨别功能。
8.2 质量标准中的系统适用性试验
将与被测物峰最难分离的杂质以被测物浓度 l %来验证,从而确保即时试验的专属性。英国药 典和许多进口药品质量标准均这样拟定,而目前国内很少做到。 8 .3 自身对照法和归一化法的区别
将供试品溶液稀释l 0 0 倍后,所得的l %对照溶液主峰面积应为供试品溶液主峰面积的l / l 0 0 。如相差甚远,即说明稀释l 0 0 倍后主峰峰面积不呈线性,则必须采用自身对照法;如测定结果一致,则在稳定性试验中便可采用归一化法。但在质量标准中仍建议拟定为自身对照法。对大部分药品,以上两法的测定结果均基本一致。其原因为:绝大部分药品均是由碳、氢、氧、氮元素组成,该构成决定了在紫外检测器上,物质的线性范围均可达到l ~l 06,只有少数物质,才会 出现线性范围很窄的现象。如唑来磷酸,其线性范围就只有l ~l 02。,且须进行多次寻找才能找到适宜的浓度范围。
8 .4 H P L C 法与T L C法检测有关物质时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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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 LC法虽然优点众多,但并不能完全替代 T L C法。HP L C法可认为是在反相色谱上对被测物 的检测,TL C法则是在正相色谱上对被测物的检测。目前国内有的质量研究中,盲目、片面采用 HP LC 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只有将两法有机地结合、彼此间进行对比研究,取长补短,才能得到更 全面、准确、清晰的杂质信息,所得结果才更客观和科学。这也正是国外药典对一些品种同时采用以 上两种方法进行有关物质检测的合理性所在。
七、仿制药研究开发稳定性研究
一、影响因素试验
取一批制剂进行高温,高湿,强光照试验研究,检测指标参考质量标准草案。
二、长期加速试验
参考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剂型常用包装材料确定包材,对三批中试样品进行长期加速稳定性研究,按照质量标准草案进行检查,确定药物的稳定性,为包装材料的选择和药物有效期的确定提供依据。
八、仿制药研究开发药理毒理研究
大多数仿制药的研究只需要提供药理毒理文献研究资料即可,这中情况下可以查阅国内外文献数据,找到该药物药理毒理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总结,对要求进行研究的可以委托给相关单位完成,但必须签订合同书,并将合同书和报告书上该有委托单位印章
九、仿制药研究开发注册申报
仿制药研究开发注册申报流程见附件,特别注意仿制药的现场检查需要提供动态三批,8 号申报资料中必须提供工艺验证资料及其内容。 仿制药注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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