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预测方法 4.1 增长率法
4.1.1 综合增长率法:是通过对未来人口年增长率的推断去预测将来的人口规模。该预测方法中仅有一个自变量——年均增长率r;r值的确定,涉及到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对未来变化趋势的影响分析及判断,诸如对城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城市自身的资源、环境支撑条件的必要分析等。该预测方法在城市规划中运用较多,而在人口学研究中应用较少;关键区别在于城市规划中的人口系统是一个更为开放的系统,其增长变化规律更难把握。
4.1.2 指数增长模型:综合增长率法和指数增长模型在理论上是等价的,都来源于马尔萨斯(Malthus)的人口增长理论。两种模型的应用方向稍有不同:当数据较少时,通常采用综合增长率法估计;当数据足够多时,通常采用指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因此,指数增长模型比较适合于短期预测;同时,该方法也不太适合于比较成熟和人口基数比较大的城市。
4.1.3 逻辑斯蒂曲线(Logistic)模型:逻辑斯蒂曲线模型又叫阻滞人口增长模型,是考虑到人口的增长不可能无限制,所以在马尔萨斯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人口的极限规模、即人口容量Pm的影响,使得人口增长率随着人口总数的增长而逐渐下降。人口容量Pm一般需结合规划范围内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潜力等来确定;然而,人口极限规模还是较难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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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也给该方法的应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2 相关分析法
4.2.1 经济相关分析:相关分析可采用的函数关系有多种,方便常用的是线性相关;由于人口与GDP之间不太可能是线性关系,故从方法上先对GDP取自然对数,然后再建立人口与GDP自然对数值之间的线性相关关系;这样除了要对历年的GDP值先求自然对数之外,其余的与线性相关预测并没有多大差别,包括参数值a、b及R2的计算,均可按照线性相关统计方法或利用统计软件计算得出。该模型相对比较简单,实际应用的也比较多,因而作为推荐模型。不过,相关关系也可以选择其它函数形式,只要能通过有效性检验即可(参见5.4)。 4.2.2 劳动力需求预测法:本方法是根据有关的经济发展规模预测、结合对未来单位劳动力年均GDP的估算,分别针对不同产业类型预测未来各产业劳动力需求,求和得出劳动力总需求后,再按照劳动力占人口的比例换算为人口规模;一般分别按照一、二、三产业预测劳动力需求,但在预测城市中心区人口规模时,若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少到可以忽略,则i值的选取是从1到2、而不是3;同样,产业分类不止是三大产业划分,对于其它分类也同样可以套用该方法,只是i值要随之变化;另在某些特殊情况下,i值也可以仅取为1,例如,某地计划上马一个大型工业项目,由此将增加不少从业职工,也可应用此方法单独预测该项目带来的劳动力需求以及相应的人口规模增长,然后再与其它人口的数量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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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资源环境承载力预测法
4.3.1~4.3.5资源环境承载力法是依据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土地、水、生态环境、电力、经济实力等资源环境条件,分别按照某种适宜的人均占用水平或标准,对规划范围内可以承载的人口规模进行推算,得出的是城市资源环境(或加上人为约束)能够承载人口的最大容量或者极限规模。
4.3.1a 土地承载力法:按照该方法,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取决于两个变量,一是预测年末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这个规模可能来自土地开发潜力的绝对约束,也可能是受土地开发控制等人为制约的结果;二是预测年末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该指标应结合现状、根据土地开发潜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参考其他城市的相应指标来确定。
4.3.2a 水资源承载力法:按所列公式,测算水资源的人口承载力有两个基本变量,一是预测年末的水资源总量,二是预测年末的人均用水量。关于水资源总量,首先,水资源是一个开放系统,不像土地,不仅包括本地水资源,还应包括可供利用的外地引入水;其次,水资源概念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资源总量、一种是由供水设施能力所决定的总供水量;测算水资源承载力,应把包括外地可引水在内和最大投资保障下的可供水能力作为水资源总量。关于人均用水量也有不同的概念,一种是人均生活用水量,一种是人均综合用水量,即包括了城市各类生产及公共用水在内;公式所指的应是人均综合用水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人均综合用水量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变化可能会有较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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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a 环境容量法:生态环境容量虽然是一种绝对容量,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系统的开放性,加上城市规模和规划范围的不尽一致,还很难确定或成为城市人口规模的绝对约束;因此,本方法所依据的仍是一种相对标准,或者说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一种选择;目前也还缺乏通用的城市生态用地比例或人均标准;但其作为一种方法仍不失其价值。对于一个城市,在规划期末或者最终该保持多大比例的非建设用地或生态用地,该选择什么样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都是规划应该研究和回答的问题。不同类型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选择的比例和标准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可以根据城市现状、参考国内外可比城市的标准来确定。
表1 新加坡、香港人均生态用地现状 城市 (国家人口总量 生态用地总人均生态用或地区) (万人) 量(km2) 地 (m2/人) 424.03 370 87.26 新加坡 691.57 845 122.19 香港 注:为2004年现状数据,源自相关网站。 4.3.4a 电力承载力法:同资源、环境一样,城市电力供应或保障能力也可以作为人口承载的基础支撑之一,尤其是在世界性能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与供水能力一样,电力系统也是一个开放系统,预测目标年的电力供应量可依据有关规划;同时,人均用电量应该采用人均综合用电指标,而不是人均生活用电量。
4.3.5a 经济承载力法:同资源、环境一样,城市经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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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或经济实力也可以作为人口承载的基础支撑之一。简单匡算,预测年经济承载下的人口规模可以由同年GDP总量与人均GDP之比得出,两个变量主要依赖于输入,可据有关预测或发展目标而定。 4.4 基础设施承载力预测法
4.4.1~4.4.3 根据未来的城市道路面积、中小学学位总数和医院病床总数以及相应的人均指标来预测城市的人口承载量,可能会使人产生“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疑问。其实,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人口、土地、设施等规模的最终确定,并不完全是由人口单要素决定的,而是需要经过相互影响以及反馈作用分析;因为土地是有限的、设施是受投资能力制约的,不可能完全不考虑土地与投资能力的限制而预测人口规模。另外,相关的
专项规划可能完成在先,可以作为输入和预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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