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合规管理办法(5)

2019-03-22 17:15

要求;

8、对本部门合规状况及变化趋势的总体评价。 (二)一级支行应报告的内容

1、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覆盖本单位已开办的业务、流程和岗位,制度有无缺失;

2、总行下发的规章制度有无相互抵触或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各项规章制度与业务发展是否存在冲突;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方面的困难,原因是什么;

3、对照总行制度的要求,岗位、流程的设置是否到位、合理;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和监督是否到位;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是什么;对合规风险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报告;对客户的投诉是否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重大的合规风险和违规行为采取了什么纠正措施;

5、合规管理员对本单位及所辖机构的员工是否进行合规辅导,对合规风险是否进行收集、提示和防范;

6、对规章制度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三)二级支行、分理处应报告的内容

1、现有的规章制度是否覆盖本单位已开办的业务、流程和岗位,制度有无缺失;

2、总行下发的规章制度有无相互抵触或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21

各项规章制度与业务发展是否存在冲突;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方面的困难,原因是什么;

3、对照总行制度的要求,岗位、流程的设置是否到位、合理;分工和职责是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和监督是否到位;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是什么;对合规风险是否按要求及时进行报告;对客户的投诉是否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重大的合规风险和违规行为采取了什么纠正措施;

5、合规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员工是否进行合规辅导,对合规风险是否进行收集、提示和防范;

6、对规章制度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合规部对合规开展情况及时向高管层报告,并将经审定的合规风险分析评价报告及时报送监管部门。合规风险分析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告期内本行总体的合规风险状况; 2、已识别的违规事件和合规缺陷; 3、已采取的或建议采取的纠正措施等。 第五十九条 即时合规报告内容

即时合规报告的内容主要是针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某一或某类重大突发性违规事件、合规缺陷、重要合规信息以及对监管部门检查出具的书面监管意见,具体从时间、地点(或环节)、

22

性质、原因、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拟采取的纠正措施等方面进行报告。

第六十条 报告路径

(一)常规报告路径。合规报告采用双线矩阵式,即报告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人员)及本单位负责人双向报告,具体如下:

1、二级支行、分理处各岗位员工向二级支行、分理处合规管理员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二级支行、分理处合规管理员、一级支行各岗位员工向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及各职能部室合规管理员向总行合规部及本单位(部室)负责人报告;

4、总行合规部向高管层报告;

5、高管层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监事会和省联社合规部及烟台银监分局报告。

(二)应急报告路径。出现重大违规事件或突发事件时,各岗位员工、各级合规管理员可视情况越级汇报,合规部总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向高管层及烟台银监分局报告,特别紧急的,可直接向董事长或监事长报告。

第六十一条 合规报告异议

合规管理员向合规部报送合规报告前应事先向所在部室(机构)负责人报告,如所在部室(机构)负责人对合规报告持有异议,但合规管理员仍认为应向合规部报告的,有权直接报送合规

23

部。

第六十二条 合规报告频率 (一)定期合规工作报告

定期合规工作报告分为季度、半年、年度工作报告。 1、各二级支行、分理处在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向所属一级支行提交季度合规工作报告;在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所属一级支行提交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2、总行各部室、一级支行合规管理员在每年第一、三季度结束后十五天日内向总行合规部提交季度合规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二十天日内提交半年合规报告;在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合规报告。

3、合规部在每年第一、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高管层提交季度合规工作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半年合规工作报告,同时抄报省联社合规部;在每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向高管层提交年度合规工作报告,同时抄报省联社合规部。

(二)即时合规报告

即时合规报告报送时间原则上为发生重大突发性违规事件、合规缺陷或重要合规信息后及时报告,视具体缓急情况,书面报告和电子版报告上报时间不超过事发后2个工作日。电子版报告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

第六十三条 合规报告档案管理

各级合规管理部门收到所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合规管理

24

员的合规报告后,应及时、认真分析,梳理合规管理、违规事项、处理情况等信息,登记合规报告登记表,建立合规报告档案,并监督落实。

第十章 合规问责制度

第六十四条 合规问责是指本行通过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合规职责,并对其未履行合规职责导致本行受到或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等严重后果及其他合规风险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六十五条 合规问责应坚持违规必究、奖罚分明、责任到人、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六条 合规部负责合规问责的调查并提出问责建议,在职责范围内实施批评教育。对涉及经济或行政处罚的应送交监察保卫部办理。

第六十七条 本行各部室、分支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合规问责:

(一)未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以致造成本行大额资金损失或经济案件以及其他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

(二)对重大、突发合规风险事项等应报未报、谎报、瞒报、漏报的行为;

(三)发现合规风险违规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避免任何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和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的行为;

25


农商银行合规管理办法(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6-2022年中国pvb膜片行业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