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教案(5)

2019-03-22 18:10

的概念与性质,集装箱提单的概念与性质

熟悉:提单的正面内容与如何填写 了解:提单的背面条款的作用与意义

教学难点: 集装箱提单中对待舱面货与件杂货提单对待舱面货的区别和造成该区别的原因

自学内容:合并提单,分提单与并装提单的概念和意义 讲授内容:

第一节 提单概述 一、提单概念

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通常提单具有以下三个法律性质或特点: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据。 2.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但是,如果提单转让方与受让方另行规定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即使受让人取得提单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例如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规定,当提单是卖方批示交货时,则该提单是卖方保留处分权的初步证明。如果买方不见付卖方汇票,并错误地占有提单,则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二、提单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方法,可以将提单分为不同的类别。

1.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或 on Board B/L)和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按收货人的抬头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Open B/L),指示提单(Order B/L)

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为: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或 Foul B/L)

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海上联运提单(Though B/L 或Transshipment),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 or B/L或 Multimodal document or B/L)

5.按船舶经营的性质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

6.其他几种特殊提单: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电子提单等。

所谓电子提单,是指通过电子传送海事运输合同的数据。它是现代电子通讯和计算机发展的产物。电子提单不是传统提单的那种书面单据,而是按一系列密码组成的电子数据。现代航运中使用电子提单是科学技术与航运管理的集合。它能迅速有效地传递货物运输的信息以及进行单证流转,并能防止航运单证的欺诈。为了解决电子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1990年6月在巴黎召开的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根据该规则,电子提单将被简化为一组数据由承运人保存。当承运人确认了托运人的订舱电讯以及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交了货物后,承运人将电子提单连同一个密钥(private key)传递给托运人,使其成为对货物拥有控制权和转让权的惟一当事人。

运输中使用的提单几乎都是各船公司自行编制而成,这些提单的基本内容大同小异,在提单上分别印制正面格式和反面条款。在国际航运中,虽然对提单没有统一编制的标准,但是,一些国际条约和各国海商法均对提单必要记载的内容作了规定,以保证提单的效力。 三、提单保函和背书转让

1.保函。保函是指由托运人出具的、用以担保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一

切法律后果的一种担保文件。

2.提单的背书转让。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它属于一种有价证券。由于提单具有这种法律属性,因此它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者。

第二节 集装箱运输提单

一、集装箱运输提单的概念

集装箱运输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的提单,是负责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凭证,因此,集装箱提单是一种收货待运提单。

集装箱提单的特点: 1.

集装箱一经签发即证明承运人收到了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的集装箱货物;

2. 3.

整箱货的集装箱提单上一般都有”S.T.C”或”SLCAS”条款; 只要集装箱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整,承运人对箱内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二、集装箱运输提单的主要条款 1.承运人的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开始到交付货物为止; 2.舱面货选择条款

集装箱提单规定:装载舱面运输的集装箱与舱内集装箱享有同等权益;对甲板箱的装载权由承运人来行使,而且在装配前无需征求货主意见。

3.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

承运人对每一件或每一货损单位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 4.制约托运人的责任条款

?发货人装箱、计数或不知条款:SLCAS、SLAC、S.T.C;

?铅封完整交货条款 ?货物检察权条款 ?海关启封检查条款

第三节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

一、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概念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是指货物由水路、铁路、公路与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国际间联合运输而签发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二、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内容

应该载明的主要内容有:

1. 货物名称、种类、件数、尺寸和重量等;

2. 集装箱箱号、箱型、数量和铅封号等;

3. 危险货物、冷淡货物等特殊货物应载明其特性与注意事项; 4.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5. 托运人的名称;

6. 多式联运单据表明的收货人; 7. 交货的地点与约定的日期。

三、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与转让 1.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2.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 3.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四、多式联运提单和海运提单的比较

1.相同点:都是接收货物的收据,都是运输合同的证明,都是交付货物的凭证,都是物权凭证,都可以转让买卖,货方都要承担风险。

2.不同点:?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是多种运输方式的全程式提单;海运提单是单一

运输方式的提单。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是收货待运提单,海运提单是已装船提单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下承运人的责任风险从接收货物开始到交付货物

为止;海运提单则是从装船开始到卸船为止的“钩至钩”责任。 课后作业:

集装箱运输提单中的舱面货选择权条款是什么含义,件杂货提单中对甲板货相关条款又是如何规定的,请简述两者对待甲板货不同态度的原因。

集装箱运输条款中舱面货选择权条款的含义是: 1.

对甲板货装载的选择权均由承运人来行使,而且在配装之前不必征求货主意见。

2.

装载舱面运输的集装箱与舱内集装箱享有同样权益。

件杂货提单则未将甲板货包括在货物范围内,因而一旦造成灭失或损失,通常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两者对待甲板货的不同主要是因为集装箱船舶构造的特殊性和经济性,要求有相当数量的集装箱装载甲板运输,如果集装箱运输对待甲板货和件杂货对待甲板货一样,就不符合集装箱船舶的运输经济利益,舱面货选择权条款的规定平衡了承运人与货主间的利益。

第六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码头业务

教学目标:

掌握:集装码头的特点与构成,集装箱码头装卸工艺与方案,集装箱货物进出口码头操作程序,集装箱空箱重箱的场箱位

熟悉:堆场堆存能力的确定,翻箱的预留空位的位数计算 了解:集装箱码头各生产环节所需机械数及能力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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