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业务中的码头单证 1.预配清单
又称预配清单,是装货港船舶代理人将接受托运人定舱的托运单汇总后,制作的定舱汇总单证。该清单在船舶到港前,由船代送交码头操作部按排各项进栈计划。
预配清单由两部分组成:预配清单和挂靠汇总清单。它是由开航日期、船名航次、货代名称、提单号、件数、毛重、尺码、集型/数说明、装运条款、卸货港等项目组成。
挂港汇总预配清单,又称“装货清单”,样张见附录表1-29。其内容包括:挂靠港,关单号码,各箱型箱量,货名,货物重量,备注等栏目。在备注栏内,冷冻箱注明数量、要求温度、货名,危险品箱注明箱型、数量、等级、国际危规编号、船名、航次等。该单证是码头安排进栈计划的主要依据。 2.预配船图
预配船图是装货港船舶代理人在船舶到港前,送交码头配载有关出口集装箱在船上舱位预分配信息总图。预配船图上标有各卸货港大致的配船箱位和箱数。一般由船代理制作,也有由船公司的预配中心制作后,直接送交码头。预配船图是码头配载员进行制作”出口装船积载图”的主要依据。
预配船图同“进口船图”中的总图和分港统计表,样张见附录表1-2-1、1-2-2。 3..出口空箱装运计划
出口空箱装运计划是由装货港船公司或代理的箱管部门签发的有关出口空箱的装运指令。一般包括船名、航次、箱型、箱量、卸货港、持箱人、数量、存箱地、拖运单位、箱号清单等项目。
出口空箱装运计划是码头安排空箱装船出口的主要依据。 4.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CLP)
装箱单是记载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货运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的单证,它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每一个重箱都必须制作一份装箱单,它是根据已装人箱内的货物制作的。
装箱单详细记载了每一个集装箱的船名、航次、起运港、卸货港、目的港、货物名称、数量、重量、提单号、发货人、收货人、件数、包装、装载时间和地点、装箱人及箱内货物的积载情况,装箱单向承运人提供了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
清单,同时也为船舶的配载提供了依据,装箱单上记载的集装箱重量是计算船舶吃水和稳性的基本数据。它也是集装箱运输的辅助货物清单。装箱单由负责货物装箱的CFS仓库或工厂仓库缮制。
装箱单上所记载的货运资料必须和场站收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一致。装箱单的记载是否正确,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安全关系密切。对于集装箱码头而言,装箱单主要用于出口业务中。
在船舶到港前,装箱单随出口箱进栈时由集卡司机交码头检查口业务员,码头检查口业务员核查装箱单与集装箱箱号、箱型、尺寸等一致,审核船名、航次、卸货港后,根据“出口箱分港、分吨要求”和“出口箱进场堆存计划表”办理进场手续,打印进箱凭证。装箱单由检查口业务员交码头配载员。装箱单同时也是拖运人或集装箱货运站与码头堆场之间的货物交接单。
装箱单的具体样张见附录表1-31。 5.危险品货物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出口危险品货物集装箱进入码头检查口时,承运人(集卡司机)须附送经海上安全监督局审核同意后盖章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装箱证明书”是监管部门允许危险货物装箱的证明文件。样张详见附录表1-32。 6.出口设备交接单
在集装箱出口运输业务中,凡是涉及集装箱等设备的交接作业时,必须缮制相应的设备交接单,其填制内容以及流转程序与进口业务中设备交接单的填制内容基本相同。样张同“进口设备交接单”,详见附录表1-16。
在集装箱出口业务中,设备交接单由箱管单位填制后,交托运人,拖运人(集卡司机)持设备交接单到码头堆场提取空箱(即出口载运空箱的提运)。码头检查口业务员和前来提箱的集卡司机应共同审核以下几项内容:, (1)交箱的时间、地点; (2)所提集装箱的箱号、规格; (3)底盘车的情况;
(4)设备交接的目的。如:当地装箱(LV); (5)借出设备的归还日期和地点; (6)借出设备的归还方式。如:重箱装船。 审查完毕后,双方在设备交接单签字,各持一份。
当货物装箱完毕后,集卡司机持设备交接单,将集装箱从装箱地运至集装箱码头。码头检查口业务员和集卡司机需要仔细审核下列事项: (1)还箱的时间和地点; (2)集装箱的箱号; (3)出口船舶的船名和航次; (4)交接目的。如:准备装船。
审核完毕后,双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各持一份。设备交接单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到船舶代理人处办理更正手续。(船公司的集装箱一般委托船舶代理进行箱管),并与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更正处盖上船代箱管更正章。出口箱进码头设备交接单的流程详见图10-8 7.中转通知书
中转通知书是中转港代理签发的中转箱转运二程船的配船转运指令单证。该单证在送达码头配载部门前,需经海关同意,并加盖“放行章”。码头根据“中转通知书”安排一程进口船转运二程船装船出口。它是中转箱转运操作中主要的信息传递单证。(中转箱业务管理详见第六章第二节)
中转通知书一般包括二程船船名、航次、开航日期、一程船名、航次、箱型、箱量、重量、目的港等项目,并随附“中转舱单”。 9.场站收据(Dock Receipt D/R)
场站收据又称码头收据,是集装箱码头的重要运输单据。它是承运人委托集装箱码头或内陆货运站在收到重箱后签发的收据。场站收据共有十联,我国自90年代初开始较正规地使用场站收据。其样张详见附录表1-34。
在出口业务中,场站收据由托运人(通常是货代)填制后,将各联分送相应的部门。码头在收到场站收据并签字后,在法律责任上,表明码头对所收到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码头与承运人、托运人之间如发生责任纠纷,则场站收据是解决纠纷的原始凭证之一。
场站收据第五联、第六联、第七联送码头。送交码头前,托运人必须到海关进行出口申报,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在第五联上加盖‘放行章”。码头根据第五联放行的提单号(舱单号)项下的集装箱给予放关配船。否则,即使集装箱已进入码头堆场,也不会配船出运,仅以退关论处,归入“退关箱清单”。
场站收据的十联分别是:
(1)货方留底(白色);
(2)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白色); (3)运费通知(1)(白色); (4)运费通知(2)(白色);
(5)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白色); (含副联—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6)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粉红色); (7)正本场站收据(淡黄色); (8)货代留底(白色); (9)配舱回单(白色); (10)配舱回单(白色)。 场站收据的流转程序大致如下:
(1)托运人填制场站收据,船舶代理订舱签单,在装货单上盖上签单章,留下船代留底和两联运费通知,其余七联退还托运人;
(2)托运人将货方留底联留下,将货代留底联交货代缮制其它单证; (3)托运人凭两联配舱回单缮制提单和其他单证;
(4)托运人持场站收据、装货单和大副联并货物报关单送海关报关; (5)海关在核单后,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
(6)托运人将场站收据、装货单(含副联)和大副联送交码头;
(7)在集装箱进入码头后,码头配载员签发场站收据,将场站收据正本(第七联,俗称“黄联”)退还给托运人,将大副联送交理货人员交大副,留下装货单联作为日后查询的凭证;装货单副联作为结算港务港建费用的凭证; (8)托运人将场站收据正本交船舶代理人,以换取提单
第七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出口货运业务
教学目标:
掌握:集装箱货物出口货运程序,各出口单证的性质与作用 熟悉:设备交接单与场站收据的使用业务 了解:订舱流程
教学难点:场站收据的性质,作用与使用流程 自学内容:无 讲授内容:
第一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出口货物程序
一、出口货运的前期工作
出口贸易交易磋商与进口贸易交易磋商的方式、程序和注意事项基本相同,它的整个过程一般也分为“询盘”、“发盘”、“还盘及再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只是交易双方所处的谈判位置不同,这里不再缀述。
二、集装箱货运出口货运程序和有关单证
集装箱的出口货运程序主要有:订舱、接受订舱、发放空箱、装箱、集装箱交接、换取提单、集装箱装船等。
1、订舱
发货人根据所订立的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规定,出口商(CIF或C&F)或进口商(FOB)在货物托运前的一定时间,选定适当班期的船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正式申请订舱。
2、接受订舱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货主的申请,综合考虑航线、船舶、港口、运输等是否满足货方的要求,决定能否接受该订舱申请。如接受,则应着手缮制本航班的订舱清单。并将清单分送码头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据以办理空箱的发放及重箱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