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质量信誉考核-第02部分-质量信誉保障指标 - 图文(8)

2019-03-22 21:58

1、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包括: (1)安全制度建立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4)其它情况。

2、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 (1)教练员及学员安全教育情况; (2)教练车辆维护管理情况; (3)教练车辆技术状况;

(4)训练安全监督员落实情况; (5)车辆“三检”制度落实情况;

(6)训练场地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合及使用情况(如消防设备配置、教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等); (8)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9)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10)其它需要检查的情况。 3、安全训练基本习惯,包括:

(1)教练员及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2)执行训练操作规程情况;

(3)教练员有无酒后教练和学员有无酒后参训情况; (4)其它影响安全训练的不良习惯。 (五)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处理程序。训练中发生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在训练场(含道路)发生训练安全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必要时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之后及时逐级向驾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 2、事故责任划分

(1)关联事故责任:关联事故即为与他人有关联的训练责任事故。

根据责任大小,关联事故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零责任。具体以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2)非关联事故责任:即在训练中独立发生、与他人无关联的训练责任事故。非关联责任事故,由教练员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非关联责任事故,可适当减轻或者免除教练员责任。 3、责任事故赔偿

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应当对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是: (1)训练责任安全事故,需要由保险公司赔偿的,应由驾校申请保险公司赔偿;

(2)保险公司未实施赔付前,或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差额部分,应由驾校先行全额垫付,然后按责任分担原则进行追偿;

(3)责任分担原则:原则上由驾校承担训练事故损失的70%,教练员承担30%,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驾校与教练员协商确定赔偿费用承担比例;

(4)特殊情况需要追偿学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事故报告程序

发生训练责任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按照规定实现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

1、发生一般训练责任安全事故(是指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应及时报告驾校,驾校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2、发生较大训练责任事故的(是指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的事故),应及时向驾校报告,驾校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3、事故处理终结后10日内向公安部门递交事故处理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驾校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发异常气候及自然灾害情况下安全训练及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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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发训练安全或交通事故救援预案; 3、特殊紧急情况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应急预案的启动由校长批准。

为了加强教练车管理,维护教练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保持教练车的完好率,保障正常的教学训练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车使用管理

1、教练车须做到牌证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随时能满足训练需要;

2、教练车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五统一”规定,做到车辆标志标识齐全、规范、醒目;

3、教练车仅限于训练使用,不得将教练车作为公务用车使用,更不准动用教练车办私事,未经批准,禁止任何人动用教练车辆,特殊情况确需要动用教练车的,需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开据派车手续; 4、禁止教练车辆在非法训练场地或线路开展训练活动; 5、禁止利用教练车辆非法从事客货运输经营活动;

6、禁止酒后驾驶教练车辆或开展训练,禁止将教练车辆交与无证人员或单独交与学员驾驶; 7、未经许可,不得交换使用教练车辆开展训练活动。 (二)教练车训练管理

1、严格执行驾驶训练操作规程和训练程序,不得擅自改变训练计划和训练程序; 2、严格执行一对一教学活动,严禁将教练车单独交由学员驾驶训练;

3、在规定的场地或公安交警指定的路段开展训练,路训时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出现事故注意保证好现场,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4、教练车出车前,必须对车辆及后视镜、制动、方向、灯光、喇叭、雨刮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及设施设备有效;

5、训练中须集中精力,不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不得让与培训无关的人员乘坐教练车。 (三)教练车的维护

1、严格执行教练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坚持做好教练车的日常维护,切实做到出车前、训练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三检”;

3、落实教练车维护职责,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一、二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驾校送至与驾校签有维修协议的维修厂家维护;

4、驾校须与具备一、二级维护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签订教练车辆维护合同; 5、教练车维护内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6、教练车维护出厂合格证书须保存至教练车技术档案。 (四)教练车检查

教练车检查是指对教练车的车容车貌、安全性能、安全状况及使用情况的检查。

1、教练车检查内容:车容车貌是否整洁美观;转向、制动等部位安全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灯光、后视镜、雨刮器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使用性能是否良好。

2、教练车检查方法:采取教练员自检、训练队内教练车互检、驾校安全部门抽检的方法。 教练员自检主要是落实好“三检制度”,即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三检”制。 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驾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

3、车辆安全隐患处理:对教练车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 4、对教练车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签字后存档保存。 (五)教练车检测

教练车每年参加一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测。 (六)教练车的更新

教练车严格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教练车辆进行及时更新,更新教练车要与考试教练车型保持一致,并坚持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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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发挥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教学训练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学软件、教学和无纸化考试用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模拟器、红外线桩考仪、理论计时教学仪、教学用桌椅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采购 1、教学保障处或投资人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一次采购金额总量在10万元以上或单价在3万以上的设施设备,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2、临时采购教学设施设备,且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由分管教学保障的领导或投资人批准。超过2万元的由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批准。 3、对易损件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三)教学设施设备登记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教学保障处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由财务处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四)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

1、教学保障处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护制度,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对损坏设备设施的及时维修。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等专用设备损坏,须请专业人员修理。 3、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保修。 (六)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落实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2、加强对教学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3、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驾校应坚持每季度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保管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4、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台帐及电子档案,做到帐、物、卡一致。 (七)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到达更新周期或者损坏不能使用时,必须进行及时更新;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驾校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确定设备设施更新周期;

3、对需要更新的设施设备由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申请,经教学保障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或投资人批准后实施;

4、更新的设施设备数量和质量须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八)教练场设施(如交通信号、桩杆等)及教学桌椅等附属设施设备要保持完好美观。 (九)教学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

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由管理人或使用人负责赔偿,直接领导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额度为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金额的50%,其直接领导人承担50%。

(十一)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十二)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教学管理,充分利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规范化教学,严格结业考试(模拟考试),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驾校实行以“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教学为主,教员指导为辅”,学员积极参与的教学模式。 (二)交通安全法规、相关知识和驾驶操作训练的理论部分,实行计算机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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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校建立多媒体及网络化理论教室,理论教室配备计算机,计算机实现互联网络连接,同时配备投影仪、音响等多媒体教学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四)多媒体教学软件内容应该符合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要求,并具有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为一体的教学功能,并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教学需要及时升级和更新。

(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多媒体教学,充分利用投影仪、单机、局域网和互联网学习方式实施教学。 (六)计算机及网络教学实行学时制,学员累计学时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后方可参加结业考试。 (七)结业实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考试过程实行声像全程监控管理。

(八)教学过程中,要认真保护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系统的版机,防止软件被盗版刻录和非法使用。

(九)计算机教学管理由驾校教研室负责。

为加强驾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公示

1、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收费监督; 2、驾校在报名处、办公场所、驾校网站等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做到亮证收费,明码实价。 3、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变动时,驾校将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4、驾校为其他部门代收费用时,要注明被代理的单位及收费依据。 (二)收费方式

1、培训费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不含考试费),参加正常班培训的一次性收齐,实行一票制;参加学时制预约培训的,按预约收费标准按小时计收。

2、收费后由驾校出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收费票据。

3、学员办理入学手续时或预约参加训练前,由本人到驾校财务处缴纳培训费。 4、除预约培训收费外,一律不再发生收费现象。 (三)收费监督管理

1、收取培训费由驾校财务处专门窗口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代收培训费用。 2、驾校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分管财务的领导负责收费管理,严防乱收费行为发生。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收费公示板上同时公示驾校收取的培训费用标准、驾校投诉受理电话以及物价和交通部门收费监督电话。

汽车模拟器是培训汽车驾驶员的重要教学仪器,爱护教学仪器是每个教练员、学员的责任。为了管理好模拟器并在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员学习操作模拟器必顺有教练员在场,并由教练员开机后进入正常状态,学员才能进入驾驶仓学习操作。

2、汽车模拟器只限于教学使用,非教学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模拟器室。 3、教练员必顺熟悉操作程序,指导学员正确操作。

4、操作训练完毕后必顺拨掉电源,抽出钥匙并交管理人员。 5、没有进入模拟器的学员不准进入模拟器室。 6、模拟器钥匙只能由教练员领取,并按时交回。 7、教练员实行定机制不准随意换机。

8、学员在操作时模拟器发生故障,必顺马上报告教练员,并逐级上报。 9、学员操作时不服从教练员指导,造成机器损坏,概由本人赔偿损失。

为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驾校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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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十四)模拟器管理制度

(十五)消防管理制度

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驾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安办在驾校安委会领导下,负责对驾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做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每月及重大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防止火灾和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4、校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经常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演练。

6、一旦发生火灾,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和疏散学员,转移重要物品。事后保护好现场,为今后调查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十六)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检查

1、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盘、离合器,制动踏板自由行程情况; 4、检查电动机有无异响,电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灯泡是否完好;

6、查看上班行车记录,是否有行车故障,如有故障,严禁出车。 二、行车时检查

1、注意车辆行驶状况,如有异动、异味,应立即下车检查,严禁开故障车; 2、检查转向装置和脚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3、检查仪表和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三、收车检查

1、清洁车身外部驾驶室,收拾好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 2、.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

3.检查胎压,清除胎间及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各转动体系有无过热现象; 4、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及时处理; 5、做好行车记录。

(十七)驾驶员、教练员安全教育制度

一、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则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院和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不在的驾驶员、教练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五、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教练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每年组织驾驶员、教练员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的实际、理论测试。 七、全体驾驶员、教练员对驾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必须参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教练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九、做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的台帐记录。

(十八)学时计时系统IC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活动,确保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的训练时间和培训质量,维护行业正常秩序,打造诚实守信的驾培市场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驾校应加强学时指纹计时仪、学时计时IC卡、教练员、学员、教学车辆、报考结业审批、统计查询、报表打印、教学大纲实施、培训科目配置、系统权限和参数设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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