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利用总规划(4)

2019-03-22 23:30

涵发展为主,加快旧城改造的步伐,盘活存量土地,减少新增用地规模。

5.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相结合。在对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减少自然灾害对土地造成的损毁,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杜绝破坏土地生态系统平衡的短期行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并保持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四、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和布局

根据土地利用目标、方针和土地供需分析结果,综合平衡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需求,调整全省各业用地,并分解到各市县、自治县。

(一)土地利用主要指标 1. 农用地:

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包括生态退耕)的前提下,结合农业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热带作物与热带水果及牧业,扩大园地面积,增加林地面积,合理确定牧草地面积及水面面积。

1)耕地: 1996年全省耕地总面积为762068公顷,至2010年,耕地总保有量为753401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21.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47934公顷,保护率85.0%;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及灾害损毁耕地控制在16667公顷以内(其中:建设占用10667公顷,灾害损毁6000公顷);规划

16

期内生态退耕10000公顷;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8000公顷(其中:开发12000公顷,整理复垦6000公顷),净减耕地8667公顷。2000年全省耕地保持在 759572 公顷。

2)园地:1996年全省园地面积为515199公顷,至2010年,全省园地总面积达到666667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8.9%。净增园地面积151468公顷。包括开发后备资源57170公顷,宜园林地改造69115.3公顷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中现有的园林用地。园地面积的增加主要是增加热带水果及热带作物面积,橡胶园将稳定在43.4万公顷。2000年全省园地面积达到558473公顷。

3)林地:1996年全省林地面积1445144公顷,至2010年,全省林地总面积规划达到1468813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41.5%。规划期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及封山育林,抓好有林地的建设,加强天然林的保护,加快疏林、灌木林的改造;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及农田水利占用林地,按适宜性原则改造宜园林地69115公顷,开发宜林后备资源112705公顷。1996年全省生态保护林523860公顷,规划期间必须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林的建设,2000年全省生态保护林增加到604131公顷,至2010年全省生态保护林达到80481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4.8%。2000年全省林地面积达到1448502公顷。

199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3.3%(含橡胶树、椰树、果

17

树等经济林覆盖率),至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规划达到 60%,2000年森林覆盖率实现55%以上。

4)牧草地:1996年全省牧草地面积20136公顷,规划期间,加强原有草地的保护与改良,防止超载过牧和盲目开垦,开发牧草后备资源13197公顷,建立人工草地及改良草地。至2010年牧草地面积达到33333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9%;2000年全省牧草地达到24086公顷。

5)水面:1996年全省水面面积为125672公顷。规划期内因兴建迈湾、红岭、大隆等水利工程以及扩大滩涂养殖,至2010年全省水面面积将增加到164933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2000年全省水面规划达到136889公顷。

2、建设用地:

各类建设用地应当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切实提高行业用地产出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特别是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重点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1997-2010年内,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0667公顷。

(1)城镇用地 1)城市用地

1996年全省城市用地为16389公顷,2010年全省城市用地规划增加到 2822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8%。

2)建制镇集镇用地

18

1996年全省建制镇集镇用地为19410.5公顷,2010年规划增加到2862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8%。

(2)村庄用地

1996年全省村庄用地为120689公顷。规划期内,随着城镇化发展,部分农村人口将逐步向城镇迁移以及随着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推进,2010年全省村庄用地调减到78623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2%。

(3)独立工矿用地及特殊用地

1996年全省独立工矿用地及特殊用地为56745.2公顷,2010年增加到71358.3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0%。其中:独立工矿用地45557.4公顷,特殊用地25800.9公顷。2000年全省独立工矿用地及特殊用地规划为59230公顷。

(4)交通用地

随着发展大交通目标的实施,交通用地有较大增加,主要是铁路西环线、岛内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及重要港口的建设。1996年交通用地为25581公顷,2000年规划为28784公顷;2010年达到367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

(5)水利设施用地 1996年水利设施建设用地18996公顷,规划期内新建扩建的主要水利工程有迈湾、红岭、大隆等大中型水库,至2010年水利设施建设用地将达22272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6%。。2000年水利设施用地达到19932公顷。

19

3.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 1)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1996年全省未利用土地409339公顷,规划期内因各类用地不断增加,至2000年全省未利用土地将减少到344377公顷;至2010年全省未利用土地将继续减少到173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为4.9%。

规划期内,开发宜农未利用土地212405公顷,其中:耕地12000公顷,林地112705公顷,牧草地13197公顷,园地57170公顷,滩涂养殖水面17333公顷。 2)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面积6000公顷。实施土地复垦,主要是大力抓好砖瓦窑、采矿、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废弃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以及收回的闲臵建设用地的复垦;开展土地整理,主要是针对农田和其他零星土地采取综合治理和调整措施,挖掘土地利用潜力。

4.土地生态保护与整治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臵和独立的地理单元,海南生态系统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一旦遭受破坏将难以恢复。因此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必须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1)大力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加快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

中部地区是海南的水源涵养区,也是我省的生态敏感

20


海南省土地利用总规划(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电子荷质比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