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吸毒活动。 19 禁止在生产厂区内吸烟。
20 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在限行区内骑车者应下车推行:汽车等车辆进出公司大门,在缓行区内限速10公里/小时,公司内限速15 公里/小时。 21 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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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基础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凡隶属本公司内员工的离职,均依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3 制度内容
3.1员工离职
3.1.1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3.1.1.1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员工在试用期满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3.1.1.2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行政人员由本人、间接人员和普工由所在部门文员到人事部领取《员工辞职单》,并登记备案。
3.1.1.3 离职员工或部门文员按表格内容详细填写后根据公司人事流程批准权限报上级主管批核,再送交人事部;人事专员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存档。 注:离职申请以上级主管最终审批日期为申请日期。
3.1.1.4 离职员工需在离职日期生效前三日内与部门指定人员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按《员工辞职(退)单》上规定的离岗日期当日到人事部领取《离职人员移交清单》,根据表单内容要求送至各相关人员签字。相关人员签字完毕后,交至人事部,人事部应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给予签字确认。
流程:员工领取《离职员工移交清单》→交相关审核人员审批意见→人事部备案→办理离职手续→交财务部核算薪资。
3.1.2 员工违纪须解除劳动合同
3.1.2.1 员工违纪须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相关部门开出《员工处理决定通告》,经相关部门经理、总监或副总审核后交于人事部,人事部调查确认无误后通知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相关部门不得在调查结果未明确前让员工签署离职单。 3.1.3 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1.3.1 因劳动合同期满、未通过试用期或其它原因须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相关部门提前三日通知员工领取《员工辞职(退)单》,经员工签名确认后,经公司人事流程批准权限规定的上级主管签署生效后,即办理离职手续。 3.1.4 员工自动离职
3.1.4.1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未经规定的离职程序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且连续旷工五天及五天以上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日期生效当日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没有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的,以上皆为自动离职之条件。
3.1.4.2 各部门所属员工有连续旷工五天者,直属主管应在第六个工作日前以内部联络单方式申请至人事部并办理自动离职手续;如未及时向人事部递交内部联络单和办理自动离职手续,直属主管应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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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 自动离职员工自其离职之日起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离职手续办理
3.2.1 离职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3.2.1.1 员工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员由本人、间接人员和普工由部门文员指引办理离职手续;因违纪解雇、自动离职(本人可办理手续者)、试用期不合格、合同期满等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须在保安员的陪同下办理所有手续,直至离开厂区;自动离职者由部门文员代为办理。 3.2.2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3.2.2.1 员工离职当天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移交清单》,由人事部经手人填写好相应的基本资料。 3.2.2.2 员工或部门文员返回员工所在部门交接工作、退还所有公司工具、文具、等办公用品,后由部门指定交接人员或部门主管在《离职员工移交清单》上签署,同时直属主管填写离职员工的《考勤明细》交财务部门(行政人员的《考勤明细》由人事部门提供);IT部门取消其相关的办公系统权限并签字确认。如有工具、文具等办公用品或资料遗失,则在《离职员工移交清单》中注明名称和价格,员工签名确认后交于财务部。
3.2.2.3 离职员工如不在公司宿舍住宿,由行政部相关工作人员在《员工辞职(退)单》上签署注明;如在公司宿舍住宿,则离职员工须收拾好个人行李物品,上交宿舍钥匙;宿舍管理员检查及核算室内相关舍具完好与否和水电表读数,在《员工辞职(退》单》上注明水电费用;如宿舍财物有损坏或遗失,则在《员工辞职(退)单》上注明扣款金额并署名,离职员工签名确认后交财务部;宿舍保安检查离职员工个人行李物品后予以放行。
3.2.2.4 员工本人或相关部门文员持经公司人事流程批准权限规定的上级主管签署后的《员工辞职(退)单》、《离职员工移交清单》、《员工处理决定通告》、《考勤明细》等至财务部,财务部经手人查询确认离职员工在公司有无预支款项或应扣款项,在交清预支款及相关扣款后按公司《工资发放事宜通知》相关规定发放离职员工工资,离职员工签名确认。自动离职人员须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如劳动合同、培训服务协议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有权保留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3.2.2.5 离职员工办妥所有离职手续后至人事部领取离职证明(只限于行政人员离职)。 3.2.3离职员工资料管理
3.2.3.1 人事部将《员工辞职(退)单》、《离职员工移交清单》、《员工处理决定通告》、《转正评审(议)结果通知》、《考勤明细》等附入其个人档案中,另行保存;后在人力资源系统中做离职手续处理,离职员工资料保存期限为2年。
3.3 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各相关会签人员应严格核查移交事项及未清物等。
4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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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纪律。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公司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 3.2 人事部做好考勤的监督管理;
3.3 各部门领导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打卡、请假、公出的审批监督管理; 3.4 行政部保安做好打卡监督、《公出单》、《请假单》的核对、外出人员登记。
4 考勤管理要求
4.1 本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一般员工每日正常按时打卡3次,经理级以上人员每日刷卡1次,公司规定个别岗位人员可免打卡;
4.2 打卡必须由本人办理,严禁代打卡;
4.3 员工确须请假的,必须提前将经核准的《请假单》交至门卫处,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事前告知相应主管并获得同意,而且在销假上班二日内补齐证明及请假手续,核准后交保安备查;
4.4 请假核准权限为: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及线长、带班请假3天以内由主任课长核准,线长带班请假3天以上、行政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经理核准,行政人员请假3天以上、经理级请假3天内由副总核准,经理级请假3天以上、副总级请假由总裁核准;
4.5 员工因公出差的须提前向门卫提交经核准的《公出单》,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公出单》的在出差完成到岗后2日内补齐公出手续,公出核准权限与请假核准权限相同;
4.6 外出规定:员工上班时间须外出的凭经核准的《请假单》、《公出单》放行,确因领导不在公司不能办理审批手续的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严禁强行出门,上班时间出、入厂门时须刷卡; 4.7 加班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并刷卡方可计算加班待遇; 4.8 发现ID卡坏的员工应及时报人事部并办理补考勤手续;
4.9 人事部每月初公布上月的异常考勤以供核对,并负责考勤的全程监管。 5 奖惩规定
5.1 本司行政人员无全勤奖,其它员工当月无迟到、早退、漏刷、旷工的可获全勤奖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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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迟到早退1分钟开始执行处罚,半小时内每10分钟罚款5元。 5.3 缺勤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半小时罚款15元。 5.4 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5 员工漏刷卡的,需三日内提报漏刷卡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报至人事部备案,人事部扣除40元/次;三日内未提报出勤说明的,处罚80元/次。
5.6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ID卡坏而没有及时报告人事部的按漏刷卡处理,不予补考勤。 5.7 考勤卡丢失或人为损坏要求补发卡的罚款50元。
5.8 请假或公出(因特殊情况)未提前提交经核准的单据,在销假上班后两日内未主动补妥手续的视为缺勤。
5.9 代打卡的执行人与委托人各罚款100元/次。
5.10 当班保安对代打卡人员不予提报的罚款100元/次,对查实提报一例代打卡的奖励50元/次。 5.11 人事部未履行监管职责、对违纪现象不作为或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次。
6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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