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豫焦化制度汇编
强度 二级 三级 4.0±1.0 ≤4.0 ≤8.5 ≤10.5 ≤1.7 5.0±2.0 ≤5.0 ≤12.0 ≤12.0 水分%≤ 粘度(E80)≤ 4.0 4.0 4.0 4.2 挥发分ratf/% 水分含量mt/% 焦末含量/% 冶金焦粒 Q141000SJJ004-2004 注:百分号为质量分数 洗煤 灰分% 矸石含精煤 中煤含精煤 煤泥灰分 一级 二级 ≤2 ≤8 ≥50 8-9 8-10 项目 粒度/mm 灰分Aa/% 硫分sta/% 挥发分Vatf/% 水分Mt/% ≤15.0 25-10 合格品 <10 ≤15.0 ≤1.00 ≤1.80 ≤21.0 >25不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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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晋豫(2007)第46号
为了加强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管理范围:公司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管理内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腐蚀品、各种药剂(主要为硫酸、盐酸)。
管理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 一、采购、运输、出入库管理:
1、使用单位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报采购计划,内容包括:采购数量、质量标准、使用时间、负责人签字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转销售部,销售部按要求到分安部门审批,按批准数量与供应商签定合同,要严格按批准量进行购买,不得随意增减采购数量。
2、运输大批量产品由供应商委托有资质的专用车辆运送至公司,经计量科复秤、质检科抽样检验合格后,仓储科负责入库,交付化工厂使用。小量危险化学品由库房保存。使用单位开据出库单,单位领导签字后专人到库房领用。产品质量有异议,使用单位可以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协调处理。
二、使用、贮存、出入库管理:
1、仓储科在出入库时,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设立专门仓库或区域存放,不准在库区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不安全作业,严禁吸烟,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并在明显地点设警示标志,严禁与食品、生活用品或其他物品混放,库区通风要良好,严禁丢失,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及时回收使用过的空瓶等容器,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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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护工作,集中统一处理。定时维护和检查存放药品容器是否损坏或泄露,做到科学管理。
2、化工厂在领用或使用过程中,领用人要根据情况使用防护用品,对存贮容器定时进行检查,并建立每日使用消耗台帐,认真填写班记录等。每月进行一次盘库,以清点出入库数量和库存情况,及时合理安排购买量,保证生产正常运行,每月月末汇总上报,以备有关单位核查。
3、质检部、电厂化验室在抽样、日常使用过程中,也要记录抽样数量,使用过程中的消耗量,抽样人、化验人、剩余交回接收人等,保证样品不流失,防止因流失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化验室要划出一定区域存放化学品,设立化学品名称标签、警示标志。在配制时,按操作规程只许缓缓将药品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倾入药品中。运送、装卸时要摆放平稳,防止冲撞,动作应缓慢,防止容器震坏、溅出损害人身和衣物。发生溅到人身意外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使用过的容器要及时冲洗,报废品要交库房处理。
4、公司采购部门严把采购质量,要选择有合法手续的商家和运输人员签定供应合同。保证进货渠道正规,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5、各单位在使用或存放过程中,严格按要求专人专区管理,禁私人领用。单位建立的各种台帐,记录要真实、清楚、完整,出入库数量要一致,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对不负责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6、各单位每月月底将使用、库存情况汇总报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向上级公安部门汇报备案。安全环保科要对各单位使用和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和台帐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领导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成立晋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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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佩凯
副组长:朱永辉 张海涛 廉鉴虎 组 员:刘会进 汤立红 闫旭东 吴建宇 吴凤玲 逯志英
二〇〇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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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煤矿(洗煤厂)人员职责及费用的
规 定
晋豫(2008)第5号
为了鼓励驻煤矿(洗煤厂)采购人员较好的完成任务,现将工作职责及费用提取做如下规定:
一、职责
1、熟悉与该矿(厂)签定的合同条款,对公司付款提出意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协调与驻矿(厂)关系,及时了解该矿(厂)产(储)煤情况,并按照我公司与之签定的供货合同,保证原(精)煤及时运到公司。
3、及时了解掌握所购原(精)煤质量,确保到厂原(精)煤质量。
4、协调与汽车运输户及司机关系,确保公司采购原(精)煤保质保量运到公司。
5、负责供货单位合同结算,及时收回税票、基金票、销售发票。 6、熟悉该矿(厂)的信誉及资金情况,收集用户对其评价,及时掌握该矿原(精)煤销售方向,并及时向公司供应部汇报。
7、与该矿(厂)主要负责人、计量、发货、门卫等相关人员建立友好关系,主动了解上述人员个人爱好、家庭情况、住址、通讯方法等。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费用
1、业务费实行包干制。住矿人员按每月购入原(精)煤数量提费作为补贴,古县境内每吨原煤提费 元,精煤提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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