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干预,加大建材外调力度。恢复和新建砖厂27家、水泥厂4家,新建人工沙石厂5家。矸砖供应实行砖厂与乡镇“一对一”的机制,出厂价格控制在0.26元/匹,鼓励群众自主采购钢筋、水泥、砖瓦等建材,适当给予价格补贴。制定了建材储备方案,加强建材储备。目前,已向农户供应钢材4652吨,水泥26186吨,砖12430万匹,拨付建材储备资金5000万元,储备钢材已超过10000吨,有力保证了灾后农房重建建材需求和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注重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的监管,救灾资金实行“一个口、一个户、一支笔、一本册”的管理制度,按规定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发挥了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公示制度,确保捐赠资金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优先安排民生支出”的原则和灾后财力状况,及时调整财政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确保预算正常执行,为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对灾后重建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资金的规范安全。
营造氛围促进对口援建。按照中央部署,由广东省援建汶川县,我们抓住机遇,加强与广东省的沟通和联系,抓好工作对接,建立完善协商机制,强化宣传,搞好服务,营造“川粤同心、共建家园”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援建队伍来得了、住得下、融得进、干得好。第一批130个总投资15.8亿元的对口援建项目和第二批289个总投资20.69亿元的对口援建项目已正式确定。目前,已奠基或开工漩口小学、三江小学、三江乡卫生院、萝卜寨新村等86个项目,总投资13.63亿元,到位资金4.92亿元。
以人为本改善群众生活。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大力实施民生工程。2008年,发放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343.22万元,农机补贴50.5万元,养殖户补贴6.7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7.3万元,受惠农户15688户,启动了农业政策性保险,55户养殖户获得能繁母猪保险赔偿金11.5万元,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特殊儿童和大骨节病区“易地育人”学生提供寄宿制生活补助,月均300元。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让更多农民得实惠,参合农民62484人,参合率达92.65%,新农合补偿9675人次,报销277.9万元。
切实帮助因灾停产、歇业的企业职工渡过困难时期,为39户参保企业6002名职工发放失业救助金1518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0余个,劳务输出2300余人,按需开发公益性岗位6761个,及时发放岗位补贴1224万元。对符合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1458名发放社保补贴329万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700余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412万元。发放地震灾后三项政策补助1.4亿元、死亡抚恤金1020.5万元。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力度,参保人数达14781人。城市医疗救助156人次,人均医疗救助102.4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5003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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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补差142.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2150人次,月人均发放36.7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9人,分散供养435人,Ⅲ度大骨节病人全部参照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实施救助。
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11期,为1100多名农村失业劳动者进行免费技能培训,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调查依据
紧紧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任务,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外业调查和内业统计汇总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汇总出各类土地利用、基本农田、坡耕地和专项统计用地等数据,并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开展各项专题研究,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提出合理建议及措施。
(一)技术依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行业标准 TD/T 1014-2007)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6、《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40号,2007年12月23日); 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9、《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范》;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2、《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1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4、《关于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预检工作的通知》(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09]22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16、《阿坝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 17、经审批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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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指标
1、调查比例尺
农村土地调查采用1:10000比例尺。 2、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
1:10000标准分幅图和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中央子午线102°。 3、土地利用分类
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农村土地调查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中的规定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05、06、07、08、09一级类和121二级类进行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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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利用分类表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二级类 含 义 编码 名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灌木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1 耕地 011 水田 013 旱地 02 园地 021 022 023 果园 茶园 其它园地 03 林地 031 032 033 有林地 灌木林地 其它林地 7
汶川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利用分类表(续表一)
一级类 编码 名称 二级类 含 义 编码 04 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名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 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102 交通运10 输用地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104 农村道路 道路(含机耕道)。 公路用地 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港口码头 106 用地 位以下部分。
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