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当管、线穿越隔声墙时,管道与墙、电线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用吸声材料填充密实。
5)、设备安装时,严禁采用明火施工。 6)、配电箱、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7)、发热器件必须进行防火隔热处理,严禁直接安装在建筑装修层上。 8)、电热设备的电源引入线,应剥除原有绝缘,并套入瓷套管。瓷套管的长度应大于100mm。
9)、处于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缆、电线应穿管敷设,导线接头不得设在易爆场所。
10)、在顶棚内的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导线接头应采用密封金属接线盒。
6、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
1)、通风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毒密闭管路及密闭阀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5.063104Pa,保持5min不漏气;
(2)过滤吸收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后内下降值不大于1.063104Pa;后5min内下降值不大于660pa;
(3)过滤式通风工程的超压试验,超压值应为30---50pa;
(4)清洁式、过滤式和隔绝式通风方式相互转换运行,各种通风方式的进风、送风、排风及回风的风量 和风压,满足设计要求;
(5)各主要房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 2)、给水排水设备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配件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标高等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阀门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启闭灵活; (2)管道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给水管、压力排水管、供油管、自流排水管系统无漏水; (4)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及卫生器具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标高等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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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设计要求;
(5)地漏、检查口、清扫口的数量、规格、位置、标高等符合设计要求; (6)防爆波闸阀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闸阀启闭灵活,指示明显、正确;
(7)防爆防毒化粪池、水封井密封性能良好,管道畅通; (8)防爆波密闭堵板密封良好。 3)、给水排水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洁式通风时,水泵的供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2)过滤式通风时,洗消用水量、饮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3)柴油发电机组、空调机冷却设备的进、出水温度、供水量等符合设计要求;
(4)水库或油库,当贮满水或油时,在24h内液位无明显下降,在规定时间内能将水或油排净;
(5)渗水井的渗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4)、电气系统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电源切换的可靠性和切换时间; (2)测定设备运行总负荷;
(3)检查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的可靠性; (4)测定主要房间的照度;
(5)检查用电设备远控、自控系统的联动效果; (6)测定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5)、柴油发电机组的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载运行应在设备检查、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
(2)负载运行应在空载运行正常后进行。试运行时,负荷应由空载状态逐步增加并在额定容量的25% 、50%、75%的负荷下各运行1h,满载运行不少于2h;
(3)超载运行应在额定容量110%的负荷下运行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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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并车试验应在各机组单机运行试验正常后进行。并车装置性能应可靠。各并车机组在50%额定负荷以上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差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自启动试验应在上述试验正常后进行,且不应少于3次。机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柴油发电机组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验应包括下列项目:
(1)润滑油压力和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和排烟温度; (2)各机件的接合处和管路系统情况;
(3)运动机件在额定负荷、50%负荷、空载下的运动情况; (4)充电发电机的充电和启动气瓶的充气情况; (5)附属装置的工作情况; (6)电气、热工仪表、信号指示。 测定记录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机组及辅机系统各种运行状态的工作情况; (2)柴油机的瞬态和稳态调速率; (3)机组的温升; (4)油耗 (5)烟色;
(6)压缩空气或电池的启动瞬时压降、启动后的压力或电压及可启动次数;
(7)发电机调压性能;
(8)并车、自启动、调频调载装置的运行参数。
7)、装有远距离自动控制台和机房仪表台的柴油发电机组,尚应进行下列检验:
(1)分别用自动和手动远动控制的方法进行试运转; (2)进行自启动系统可靠性试验,测定启动时间; (3)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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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柴油机调速和停车电磁阀工作情况; (5)机房和控制室联络信号装置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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