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迟交;
第三节 FIDIC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参见P180—183)
1、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第2.1款] (这是对工程师职责和权力的宏观规定)
业主对工程师权力的限制要在专用条件中事先规定,不允许在施工过程中单方提出进一步限制的要求。
2、工程师代表的任命与职责[第2.2款] (1)工程师代表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 (2)工程师可以一次又一次任命工程师代表,也可随时收回这种任命,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3)工程师可以对工程师代表未曾做出否定的决定做出更正,对已做出否定的决定,只有承包人向工程师提出异议时,才能修正。
3、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发布指示[第2.5款] (1)应以书面形式发出
(2)也可以口头形式发出。但事后要书面确认 4、工程师行为要公正[第2.6款]
5、工程师职责权限条款的具体规定(P184) (1)工程师应保留行使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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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师可委托的条款
体现工程师权限的具体条款可从“三控两管一协调”的角度去理解
第四节 FIDIC条款中承包商的义务
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第8条、13条]
(1)承包商要对自己完成的设计负责,即使经过了工程师的审查和批准。
(2)对施工的质量负责。 (3)应对工程按期竣工负责。
接到中标函28天内提交履约担保[第10条] (工期=合同工期+延期)
(4)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负有修复缺陷的责任。 (5)对投标书的完备性和报价的正确性负责[第11条、12条]。
投标时若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能合理遇到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6)服从工程师的指示,接受监理,否则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撤换其不称职的人员。[第13、15、16条]
(7)按规定向监理提交进度计划及修订计划。[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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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8)对现场安全、保卫、环境保护负责。[第19条] (9)对工程的准确放样和测量负责[第17条] 若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原始资料有错误,且是不能合理发现的,业主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只要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资料没错,出现任何测量错误均由承包人负责。
(10)工程交接前对工程、材料、工程设备负有照管责任[第20条]。
(11)负责办理工程险、承包商设备险、第三方责任险、职工人身险[第21——25条]
其中: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应以业主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投保。
(12)应选用合理的运输方法和工具运送材料、施工设备,避免损坏旧有道路、桥梁[第30条]
承包人损坏旧有道路、桥梁,正常的赔偿由承包人负责,若产权人提出无理要求,超出部分应由业主出面解决并负责。
第五节 FIDIC条款规定的合同担保
施工合同中的几种担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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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担保(通常为银行保函) 2、预付款担保 3、保留金 4、留臵权
第六节 FIDIC条款中的质量管理
1、对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的检查与检验[第36、37条]
2、隐蔽工程检查及重新检查[第38条] (1)隐蔽工程要经过监理检查后才能覆盖; (2)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对隐蔽的工程重新打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合格,承包人可以索赔;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3、合同规定之外的检验[第36条]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做合同规定之外的检验。合格,承包人可以索赔,不合格,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4、工程竣工及交接证书的颁发[第48条] 竣工检验的条件——基本竣工,符合合同规定; 交接证书颁发——标志承包人对工程照管责任结束。 5、缺陷责任证书的颁发
缺陷责任证书颁发——标志业主已接受、批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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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的施工合同责任结束。
第七节 FIDIC条款中的进度管理
一、承包商提交进度计划及修订计划[第14条] 二、暂时停工[第40条]
(一)概念:指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使承包人停止施工。
(二)承包人不能索赔的情况包括: 1、承包人自身的过错责任; 2、合同中有相应规定;
3、出于安全的原因(非业主的风险造成)。 (三)暂时停工的索赔:
1、业主的过错责任或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文物(可索赔工期和费用)。
索赔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按折旧或租赁计取)、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
2、业主的风险责任(只能索赔工期)。 三、竣工期限的延长[第44条] (一)允许延期的合同规定
(二)延期申请程序及临时批准的规定 四、涉及到延期的FIDIC条款:参见 P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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