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高考脉搏,切实加强备考指导
——2013年全国新课程高考语文复习备考讲座
北京市特级教师 黄仕泽
各位老师:
大家好!
首先,非常感谢神州智达给了我一个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也非常感谢各位同仁利用周日、牺牲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参加今天的讲座交流。
2013年是河北省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第四年,也是我们实施《河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的第二年。在新课改背景下,我们的语文课程标准与语文考试大纲有什么区别?我们的语文考试大纲具有哪些特点?我们的高考将如何体现新课改的理念和精神?我们的高考语文试题体例在题型赋分等方面有哪些规律?我们的新课程语文高考命题具有哪些特点和走向? 等等,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都需要我们大家一起群策群力,去做认真细致全面深入的研究,从而把握新课程高考语文命题的走向,明确备考策略,科学高效地搞好2013年的语文复习备考工作。
今天的讲座,共讲五个问题:
一、把握课标考纲关系,正确认识语文高考 二、认真研读考试大纲,正确领会高考精神 三、正确评价上年真题,把握命题总体特点 四、预测高考语文命题,准确把握高考趋势 五、总结考点分布规律,采取有效备考措施
一、把握课标考纲关系,正确认识语文高考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语文科考试大纲(下称“考纲”)是语文新课程实施以来的第七个高考大纲,人们普遍在关注:语文课程标准与语文考纲有什么区别?语文考纲有哪些特点?它对推进高中语文新课程会产生何种影响?
(一)关于高考与课程标准的区别 高考语文《考试大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具体而言,课程标准就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了几种具有内在关联的标准,主要有内容标准(划定学习领域)和表现标准(规定学生在某领域应达到的水平)。
高考是高校招生考试,其目的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择优录取新生提供依据,这是一种面向部分学生的选拔性考试。
课程标准确定的课程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它与择优选拔部分考生的高考目标具有很大的不同。 高考既然是选拔性考试,它就有别于以课程标准为参照的标准参照考试,而是坚持在合格基础上择优的常模参照考试。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考试题就不可能面向全体学生。
所以两者面向的对象并不完全相同。
高考不能作为中学教学的导向,还在于任何考试都是一种抽样检查,用考试指导教学犯的就是以偏概全的错误。
所以,我们说高考从来不是——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可能是评价中学教学质量的标准参照考试。
反过来也一样,完全用面向全体学生的中学教学质量标准来要求高考命题也不行,因为它起不到区分和选拔的作用。
(二)关于高考与课程标准的联系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纲”精神,高考命题的依据事实上是兼顾《考试大纲》与《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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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也就是说,对学习语文新课程的学生而言,今后高考语文命题的依据应该是《考试大纲》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考纲”重在规定本年度高考考什么,包括内容范围,知识、能力分布等;怎么考,包括试卷结构、题型、分数分配等。因为它不能脱离中学语文教学实际。
这在国外也是通例,如美国的学能测验ACT和 SAT,虽然需要回避一些具体的教材内容,并不与中学课内教学发生直接联系,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但考试的难度并不按大学教学确定的,它并不脱离中学实际。
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既是我们高中语文教学的准则,又是高考语文的参考“标准”。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也就懂得,课程改革与高考并不对立:搞课程改革不是不要高考、不敢高考,而是该以什么样的心态,通过实施怎样的语文课程,以及怎样有效地实施语文课程来面对高考。
既然高考语文与高中语文课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那么有两个“纲”,即既有“考纲”又有“课标”比一个“纲”来得好。
(三)关于考纲与课程标准的能力要求
从实质性的区别来说,考纲与“课标”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并不完全相同。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了致力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目标,那么语文素养的内涵是什么?现在对语文素养讨论很多,这是正常现象,它在学术上是可以讨论的,但在高考命题时则必须明确,不能笼而统之,应该有所分解,明确内涵。
由于课程标准对“语文素养”的解释并不全是从操作层面给出的,这就不可避免地给命题带来困难。因此,如果说课标是个参照性的指令的话,那么考纲就是操作性的指令。考纲明确、具体地从能力这一视角提出相应的命题要求,这是非常必要的。
考纲要求:“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语文考试的能力分类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进的布卢姆认知目标分类系统。布氏的认知目标分类原本较适合于理科的教学与考试,加上文科教学与考试在引进之初也确实失之教条、机械,因而走过一段弯路,但经过20多年的不断改进,已渐趋完善。
现在考纲规定的语文能力分类,一方面业已形成新的六种能力,另一方面也保持了能力层级递进性的特点。
前三级能力属基础能力:
识记能力是最基本的能力;理解能力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分析综合能力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从最基本──提高一级──进一步提高,能力级差层层提高,梯度明显。
从近几年的语文高考来看,考试方法也在不断得到改进。如鉴赏评价能力的检测,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均从文学鉴赏词典中选取材料,然后编制成选择题,让学生在A、B、C、D中选答案。名为鉴赏,实际上只是猜测或推理。鉴赏评价,这一本来是最能反映考生思想,属于非常个性化的内容却异化为只能从别人的思想中选择,压根儿没有自己的思想。而实施新课程以来的高考语文的鉴赏评价,改为让学生自己独立评析,这就与语文课程标准强调的个性化阅读、创造性阅读的精神具有较好的一致性。
如果把上述考纲规定的六种语文能力与语文课程标准中强调的三大能力,即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加以比照,我们发现:探究能力是考纲与课标共有的;考纲中的鉴赏评价能力可对应于课标中的审美能力;而考纲中的前三级能力和表达应用能力则基本对应于课标中的应用能力,只不过考纲的分类更细致,并更注重基础。因此,立足于语文能力的培养与检测,课标与考纲两者基本一致。
(四)关于《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
根据考纲规定,语文新课程考试内容分必考与选考两类。
“必考与选考”同课程标准中的“必修与选修”是什么关系,考纲没有明说。 这里我们暂且当作对应关系,即必考对应于必修,选考对应于选修。
从考纲的必考内容看,它包括了四个项目:一是现代文阅读,阅读一般论述类和说明类文章;二是古代诗文阅读,阅读浅易的古代诗文;三是语言文字运用,正确、熟练、有效地运用语言文字;四是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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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这些内容与课程标准的必修课内容基本一致。
但区别还是有的,主要在写作一项。考纲的写作要求包含了写作文学类文章,而在课标的必修课中则没有此项要求。就是说,考纲的写作要求明显高于课标的必修课目标。文学类文章既然不是课标的必修内容,那考纲把它列入必考内容,显然是加大了写作的考试难度。
众所周知,语文教育不同于文学教育,学生的写作也不同于作家创作,更不同于作家的文学创作。作家的文学创作是自由创作,不受时间限制,并且需要激情,要有创作冲动;而高考作文充其量只有一个小时,而且是命题作文,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因此,把写作文学类文章作为高考语文的必考内容并不是很合适。而且就大多数学生的实际写作水平来说,他们距离能够进行文学创作的要求尚有很长的路程要走。
课标中有没有涉及文学作品的创作问题?有。课标在选修课的评价中提出,“在诗歌散文评论和创作方面,既要考察学生的参与态度,也要评价其成果的水平。”诗歌散文是文学作品,那么所谓诗歌散文的创作即属于写作文学类文章。但诗歌散文毕竟只是文学类文章的一部分,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作为人人需要掌握的要求去考学生。
课程标准在必修课程的“阅读与鉴赏”第4条明确指出:
“能阅读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等多种文本,根据不同的阅读目的,针对不同的阅读材料,灵活运用精读、略读、浏览、速读等阅读方法,提高阅读效率。”
课程标准关于选修课又用了哪些概念呢? 课程标准规定,“高中语文选修课程设计五个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
也就是说,课程标准的选修内容并没有使用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文章的概念。尽管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与文学类文本是从属概念,但课标毕竟是作为两类不同课程的概念分开使用的。
考纲在选考内容中使用课标的必修课概念,容易把考生的注意力引向必修课程,因而在客观上会影响考生对选修课程的学习。我们知道,高考考什么,学校就教学什么,不考就不教不学,目前仍是高中教学的主要障碍。考纲的这一导向将不可避免地对整个语文新课程结构产生冲击。
需要指出的是,新课程高中阶段语文必修课学习时间是1.25学年,语文选修课学习时间是1.75学年。 如果我们的学生主要集中精力于1.25学年必修课的学习上,而对选修课不那么重视,或者很少问津,那怎么会有语文素养的提高?
此外,新课程语文高考把选考内容的分值定为30分,占总分(150分)的百分之二十;而必考的内容分值120分,占总分的比例高达百分之八十。这一比例与高中三年语文必修课学习时间与选修课学习时间的比例也很不协调。
指出考纲与课标的这些不一致并不是在简单地指责或否定考纲与课标,而是回归到一个大家普遍关心而又发人深思的问题:即“高中语文课程究竟该怎么改?怎么考?”的问题。
(五)关于高考与课标需要讨论的问题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2013高考大纲)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了“学生修满必修课程的10学分便可视为完成了本课程的基本学业,达到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但学生凭这10学分能否有资格参加高考,课程标准也没有明确。
于是问题就产生了:如果我们的学生获语文必修10学分就能参与高考的话,那么从理论上讲,高中阶段除语文必修课学习需要1.25学年时间以外,剩余1.75学年时间完全可以不学语文选修课(课程方案关于“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 的规定,并非限于语文选修)。他们可以学习数学、学习外语、学习与升学对口的(被学生认为是重要的)其他学科,这样必定造成学生的语文水平严重滑坡,我想这是大家所不愿看到的,也是与语文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目的背道而驰的。
不仅如此,这一导向将不可避免地对整个基础教育的语文教学形成严重冲击,并产生极其严重的恶果。有人不无忧虑地说:获语文必修10学分果真能参加高考的话,那绝不是值得庆幸的“减负”,而是语文教学深重的悲哀;从长远的角度看,它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也可能是一场灾难,到那时谁来承担这个历史的责任呢?语虽偏激,但绝非杞人忧天。
根据高中新课程方案,选修课分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学分Ⅰ,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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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选修学分Ⅱ,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因此通俗地说,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国家课程的范畴,后者属于校本课程的范畴。
语文课程标准没有高中课程方案中选修Ⅰ和选修Ⅱ这样的区分,只是规定了除必修以外的两级学分:“对于希望进一步学习的学生,建议从五个系列的选修课程中任意选修4个模块,获得8学分,加上必修课程的10学分,共计可获得18学分;对于语文学习兴趣浓厚并希望进一步深造的学生,建议在此基础上,再从这五个系列里任意选修3个模块,这样一共可获得24个学分。”
于是新的矛盾又来了:语文新课程高考若要考生修满一定的选修学分,究竟要不要有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规定?因为这里也有一个导向问题,如果不强调区别的话,就势必削弱校本课程。比如语文选修课中的“社区文化” 一般不属于五个选修系列,如果只要求在五个系列中选,那落实“社区文化”之类的校本课程可能会形同虚设。
推而广之,比如诗歌,即使大家都学古典诗歌,但因为有的教材专选诗经,有的教材专选唐诗,还有的教材专选宋词,高考试题如不能不偏不倚均衡地覆盖诗经、唐诗、宋词,也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这就给命题带来极大的制约。
可以说,新课程高考不仅事关社会安定,情系千家万户,更是牵动素质教育,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我们必须以务实的态度、踏实的作风加强科学研究,群策群力攻克这一难关。所以,我们要认真研读考试大纲,正确领会高考精神。
二、认真研读考试大纲,正确领会高考精神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3月1日出炉。今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地区的高考,考试仍采取“3+理科综合”和“3+文科综合”的国家统一考试模式。其中,“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3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卷面总分值为750分。
2013年全国新课标版高考语文学科《考试大纲》与2012年的大纲相比没有变化。这表明,今年的语文试卷结构和试题设置将会按照近三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新课标卷的体式命制,今年的高考语文试题将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值得强调的是,2013年全国新课标版高考语文学科《考试大纲》与2012年的大纲相比虽然没有变化,但没有变化并不意味着2013年的《考试大纲》就不重要。因为,相对于不同届次的考生,高考永远都是新鲜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我们所面临的是2013届高三学生的高考。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就是“认真领会考纲精神,准确把握备考方向”,满怀信心地带领学生复习迎考。
首先,我们要认真研读高考语文《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指导高考复习教学的惟一法定性文件,它明确了考试性质,框定了考试范围,指明了考试形式,给出了试卷结构,列举了题型示例。考纲,是高考命题的依据,高考试题,就是对考纲最直接、最充分的诠释。可以说,《考试大纲》就是我们高三语文复习必须遵循的“宪法”。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读《考试大纲》,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以此来指导高三的语文复习。
研读《考试大纲》,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弄清语文高考的考试内容及考试的能力要求,弄清考试内容中究竟有多少知识点,这样才能节约备考的时间与精力,使下一阶段的复习目标更明确。2013年的课标版语文学科《考试大纲》在考试能力要求上,考查考生的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这6种能力,《考试大纲》规定的每一层级的知识点,将会科学合理地体现在课标卷的18道语文试题中。
第二,要认真研读《考试大纲》中的样卷、样卷示例以及近几年的课标版高考真题,并将样卷和高考真题中的每一类型的题目与《考试大纲》中的能力点、知识点相对应,从而对高考试题的题型特点和命题题规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其次,我们要认真研读《河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方案》。2003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2004年在全国逐步实施。2009年,河北省开始实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2012年,河北省首次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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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2013年的高考将继续执行。
《河北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对新课程高考改革的基本原则、科类和科目设置、考试时间与分值、命题及考试范围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关于语文学科的规定归纳起来有: 第一,语文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
第二,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150分。
第三,命题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
第四,考试范围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中规定的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第五,必考内容: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语言文字应用。 第六,选考内容:“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考生选择一类作答。 第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这些,都是我们在复习备考指导中应该把握的。 三、正确评价上年真题,把握命题总体特点
近三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课标卷语文试题,是我们复习备考参照的最好蓝本。尤其是2012年的课标卷高考语文试题,对我们把握命题的总体特点,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
2012年高考语文“课标卷”是根据《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2012年<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来命题的,体现了课程改革的精神,符合新课改高中语文教学的实际。这套试卷稳定、平和、清新;在保持时代特色的同时,增加了文化含量,突出了语文学科的特点。
(一)依标扣纲,结构调整科学
2012年的“课标卷”结构由原来“大纲卷”的按题型(客观到主观)分2张试卷,调整为按能力(阅读到表达)分2张试卷。阅读题由58分增加到70分,占全卷的47%;表达题80分,占全卷的53%。“课标卷”的这个结构框架更符合语文学科的认知规律。另外,“课标卷”紧扣《考试大纲》,将语言文字运用的相关内容整合在一个板块中考查,更有利于考生思维的缜密,也使表达体系——字、词、句到篇章——更加流畅和完备。
(二)试卷稳定,体现课改精神 2012年的“课标卷”是依据《考试大纲》来命题的,对必考部分的“现代文阅读”、“古代诗文阅读”、“语言文字运用”、“写作”4大板块内容和选考部分的“文学类文本阅读”、“实用类文本阅读”内容进行考查,知识点覆盖面大,《考试大纲》所规定的6个层级的能力都考查到了,所考查的知识点、能力层级与《考试大纲》完全一致。就“课标卷”而言,连续几年的格局不变,板块设置、题型分布、考点安排、赋分情况都基本一致,体现了“课标卷”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全卷识记的内容很少,在侧重应用、审美、探究能力的考查目标下,全卷注重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考查,引导语文教学回归教材,突出强调语文能力和素养,与在语文教学中我们要特别关注并且要具体落实的目标一致。
(三)试题平和,难度略有下降
与同年的“大纲卷”相比,2012年的“课标卷”难度呈下降趋势,试题难易适中,没有出现偏题、怪题,中等难度的试题数量明显增加,区分度较好。如“文言文阅读”选自《宋史》,继续保持全国试卷选考“二十四史”人物传记的思路。与“大纲卷”相比,这套试卷的题型、考查能力点完全一致,实词“属”、“怀”、“易”、“阙”的释义大部分也出自教材;文言文翻译中的关键字“否”、“浇浮”、“内治”与“路”、“与”、“然安”、“旧治”都比较容易把握。又如“名篇名句默写”篇目全部出自“课程标准”规定的应该掌握的64篇之内;写作依然采用了新材料作文的形式,材料指向明确,审题难度大大降低。
(四)内容清新,洋溢时代气息
2012年的“课标卷”体现了对现实的高度关注,语言材料紧扣时代脉搏,内容清新,洋溢着浓郁的时代气息。如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考查一直以现实生活语言为基础,关注中学生的语言实际,平实、亲切。所选的成语如“芝兰玉树”、“闻过则喜”、“上下其手”、“从一而终”等本来就是生活语言。成语、病句题里涉及的“欧债危机”、“旅客投诉中心”、“哈佛燕京图书馆”等概念都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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