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区域绿地保护和重大交通通道地区控制纳入城乡规划审批体系,成为规划报批和项目报建的重要环节。
各层次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区域绿地的“绿线”和“蓝线”(河湖水系、水源保护区等)、文物保护的“紫线”、重要交通通道“红线”和重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黄线”保护与控制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和挪动,项目报建应严格审查,防止侵占。强化对“五线”的监督手段与跟踪监督。 (2)二级管制:调控型管制
二级管制涉及的区域,主要指城镇建设密集区;由市政府或组团管理机构以规划、指引、仲裁等调控型手段进行管制,由镇政府负责具体开发建设。
市政府实施调控型管制的手段,是提出规划与发展指引,并加强对规划建设、土地、环境和资源的监管。 (3)三级管制:指引与控制型管制
三级管制涉及的区域包括独立建设区,包括乡村非农建设控制区和其他独立建设发展区;由市和镇两级政府对独立建设区的发展规模、生态环境要求和建设标准提供发展指引,对发展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由村政府按照指引要求在控制范围自主发展。
市域景观系统规划
第44条 城市形象定位
发挥伟人效应,树立伟人名城;顺应生态文明,构筑生态城市;打造精品力作,营建精品城市。 第45条 市域城市景观体系
(1)景观区。包括城市历史风貌区(石岐旧城区、翠亨村)、现代城镇景观区(火炬开发区—南朗镇北部—马鞍岛、小榄—古镇镇区、三乡镇区)、自然景观风貌区(五桂山—南朗镇南部、阜沙北部、水乡景观区、沿海滩涂景观区)。
(2)景观带。包括岐江河、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横门水道等河流水道,交通走廊。
(3)景观节点。在主要对外交通线出入口处、客运港口等门户地段作为景观节点,重点设计。 第五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46条 发展目标
将中山发展成为以休闲度假、文化旅游、观光游览、商务会议(会展)为主导方向,以东亚太区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为核心客源市场的、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休闲度假、商务会议(会展)、风景旅游城市。
第47条 旅游发展总体格局
以东部翠亨为鸽头,城市中心区为鸽身,五桂山为鸽尾,岭南水乡、西北产业观光区为两翼的“飞鸽”形布局。以翠亨、五桂山、城市为重点和突破口,东西连接、南北拓展,次第推进、有序展开,形成中山市新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 第48条 旅游功能分区 (1)五桂山风景名胜区
功能定位:国家5A旅游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珠江三角洲的郊野公园,中山市的地标。
开发方向:生态旅游(观光、休闲、运动、教育)、休闲旅游(娱乐、度假)。
(2)翠亨名人文化旅游区
功能定位:国家5A旅游区,中山市核心旅游区。 开发方向:文化旅游,观光旅游。 (3)中心城区旅游区
功能定位:旅游集散与换乘服务,旅游信息与咨询服务,观光购物。 开发方向:城市旅游,休闲旅游。
(4)岭南水乡休闲旅游区
功能定位:岭南水乡休闲文化的集中展示地、青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开发方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修学旅游。 (5)西北部产业旅游区
功能定位:中山市民营经济的集中展示区。 开发方向:工业旅游,购物旅游,修学旅游。
第五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 布局结构 第49条 空间发展策略
由主城区、火炬区及沙溪、大涌、港口、五桂山、南朗镇构成的中心城区是中山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重点地区,其发展策略是:
(1)加大建设东部新城的力度,并着重完善与火炬区的联系,共同形成城市新区;与主城区构成中山的“双心结构”; (2)作为城市政府主导的城市开发建设,尽可能不跨越横门水道,以利于城市片区间的紧密联系并节省建设的投资; (3)主城区主要向北、向西发展,密切与沙溪、港口、大
涌之间的联系,继续完善中心城市职能;
(4)控制五桂山镇区的发展,加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50条 “单核双城多片区”的城市结构
围绕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形成城市的生态绿核;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东部新城构成中心城区的“双城”,共同承担城市中心职能。
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含大涌、沙溪、港口、主城区四个片区;东部新城含火炬、马鞍岛、南朗、翠亨四个片区,并着力把火炬、南朗打造成为以高新技术制造、研发为主的科技产业新城。
第51条 主城区(及其周边地区)的职能
该区是中山的主要中心,以行政、商贸、居住、物流等为主要职能。
(1)主城区:含西区、南区、东区和石岐区,以行政、商贸、商业服务、居住为主要职能,是中山的商务中心及行政中心;
(2)沙溪片区:以休闲服装为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居住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