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中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46号)、《郴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若干意见的通知》(郴政办发【2009】32号)和《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教育局﹤临武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楚江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岗定酬、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列入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适当拉开距离。 三、考核对象
自2011年9月1日起本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将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县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备注:二类学校,平均每月每人49元+24.5元=73.5元)。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奖励部分工资分上半年(2月—7月)、下半年(8月—次年1月)两次考核,上半年6月中旬考核,下半年12月中旬考核,考核结果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后分别造册存档及上报教育局政工股备案,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领导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加强领导和确保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及时到位,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特成立楚江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黄守标
副组长:龙崇玉、成申利、艾希强、郭义明
成员:谭军、刘国合、雷灵发、廖智强、谭晓华、黄明灯、成申斌、赵仁华 监督小组: 组长:邓庭标
成员:陈国清、李天良、黄国文(教师代表)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常规考核:所有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楚江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化细则》进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师德16分,考勤20分,教学常规管理10分,工作量22分,教育质量30分,教龄2分。
量化细则
一、师德(16分)
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每位教职工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认真履行好教师职责。由学校行政领导根据行政值日情况统计和平常工作表现取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未达活动要求的酌情每次扣1-3分。
2、保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不准同学生谈情说爱,不准玩弄异性学生。有侮辱、调戏等行为者师德记0分。 3、工作时间有赌博行为者每次扣5分。
4、禁止教职工在校内骂架、斗殴、人身攻击及一切不利于教职工团结的行为等。骂架一次扣2分;斗殴一次扣5分;挑拨离间、故意与领导唱对头戏、故意破坏教师团结每次扣3—5分。 5、禁止在校内放养鸡、鸭、狗等动物否则每天扣3分。 6、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根据具体情况扣3—5分/次;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不准组织和参与非法游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做其他有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形象的任何事情。反对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开会不说,会后乱说的自由主义思想。不准拉帮结派,打击报复,肇事生非。学校布置工作任务,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散漫者,扣3—10分\\次,拒绝接受或不完成任务的记0分。 8、要关心爱护学生,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计0分。 二、考勤(20分)。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争取做到不请假,不旷工,出满勤,一期出满勤另奖励5分。每周的考勤情况于下一周的教职工大会上宣布,有出入的情况要及时找政务处查兑落实。考核依据为学校领导值日考勤记载。
2、考勤时间:从每周星期日的晚自习开始到星期五下午放学时止。星期五下午第二节课铃声响后十分钟之内到办公室签到。十分钟之后一节课内签到的作迟到处理,超过一节课的作未签到处理。迟签到的每次扣0.2分,未签到的扣0.4分。如果有事请假按0.2分∕次,有课的老师不需签到。(若学校临时调整的离校时间,以离校时间为准进行签到。)
3、婚假、产假、直系亲属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审批,超过规定范围的时间,要另行作事假申请批准,否则做旷工处理。直系亲属重病,允许请假三天,课务自调或出代课分由教务处调。
4、每月准许教师请假(指事假和普通的病假,病假要有医院的病历证书)8节课,超过8节课,按0.2分∕节。请假期间的课程必须自行调整,如果自己无法调整而需学校安排的则由本人出0.8分∕节。如果自己调整出现空课现象,作旷工处理。(有大病需住院的,经学校了解属实后,不记缺勤)。
5、个人接受学习、培训或考试的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自行调整课程,如果自己无法调整而需学校安排的则由本人出0.8分∕节。如果自己调整出现空课现象,作旷工
处理。
6、学校定于周一到周五上午前两节课和下午前一节课为集体办公时间(赶集当天上午不办公,但必须在第一节课上课后10分钟内到办公室签到,未签到的视为旷工),请假扣款0.2分∕节,迟到或早退的扣0.2分∕节,旷工的扣0.8分∕节。
7、每周星期日晚为教职工会议日,具体时间是第一节课上课铃声后十分钟之内开始,迟到或早退扣0.2分∕次,旷会扣1.6分∕次,请假扣0.8分∕次。
8、每周一早上举行升旗仪式、平常特殊情况开会,要求全体教师参加,迟到、早退扣 0.2分/ 次,缺勤扣0.8分/ 次,请假的扣0.4分/ 次。
9、集合、集会、两操、晚就寝。要求班主任必须按时到位,负责本班的队形队列及纪律、清点人数,迟到或早退扣0.2分/ 次,缺勤扣0.4分/次,所扣分从班主任分中扣除,每月两操出满勤奖0.8分。 10、班主任、后勤人员请事假必须找人替做自己的工作,班级工作0.8分/ 天,后勤工作0.8分/ 次。
11、上课第二次铃响后进教室的,未打下课铃离开课堂(包括晚自习、早读下班)视为迟到或早退扣0.2分/ 次,旷课扣0.8分/节,晚自习、早读扣0.6分/节。旷工一天扣6.4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升资格;另外因旷工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由当事人负责。
12、不经学校同意绝不许私自调课,否则对两位当事人同时作旷工处理。
13、一月设考勤奖2分,一月来出满勤的另奖励0.5分。按照以上的条例扣分,扣完还不够,从其他总分中扣除,其他还不够的,视为严重违纪行为,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4、严格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请假手续:请假者必须先写好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