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先进教师:县级权值分3分、市级权值分4分﹑省级权值分5分、国家级权值分6分。
5、教龄每年加0.1分,满分为2分。
6、特殊贡献奖:教职工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给学校带来特殊荣耀,产生强烈的社会效应,学校将依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等次的特殊奖励。此项奖励以不同等次的积分体现。有特殊贡献的酌情加5-20分。
7、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和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等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是将各科课时量和教辅工作量按相应的权数折算成标准课时。凡是折合后,按学校平均课时为标准,每周超一个课时加0.1分,少一个课时减0.1分。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量化方案,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5、因病不能上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绩效工资。
6、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全年奖励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的40%,执行时间为
当年考核结果确定后的次月。
7、教职工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的,且不给任何党纪、行政处罚的,补发其绩效工资。
(2)、教职工(含校级领导)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
3、向学生推销、代售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从中谋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4、旷课(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舞弊的。
6、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教学质量极差的。教学常规被视为“差”的或没有备课本的。 8、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分配的。
9、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无故不参加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拖欠学校款项数额大,时间长的。
12、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家长、学生、社会负面反映大的,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关于本方案说明
1、为了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益,促进教师的积极性,使学校各方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在学校原有制度为基础,依照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由校委会拟定,提交教代会审核修订,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付诸实施。
3、本量化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教师评先、评优、晋升、调动、聘用、推荐骨干教师的主要依据。
4、每项分值仅为参考值,每项累计加扣分。
5、对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同意此方案教师签字:
临武县楚江中学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