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卷一突破100司法职业道德必背(陈璐琼).txt22真诚是美酒,年份越久越醇香浓型;真诚是焰火,在高处绽放才愈是美丽;真诚是鲜花,送之于人手有余香。一颗孤独的心需要爱的滋润;一颗冰冷的心需要友谊的温暖;一颗绝望的心需要力量的托慰;一颗苍白的心需要真诚的帮助;一颗充满戒备关闭的门是多么需要真诚这一把钥匙打开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司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2007年共计13分,单选3题,多选4题,不定项1题。
第一节 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考点一:司法制度的概念(狭义的司法制度 广义的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的范围(审判制度 检律师制度 公证制度等)司法公正 司法效率 司法独立 司法考试【2008年新增】 司法制度的概念:狭义(西方:审判制度;我国:审判制度、检察制 度)广义:还包括一系列的司法辅助制度,如公证制度、法律援助制 度、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等。
(一)司法公正★★ 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1)公开的对象:向社会公开,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场 或到庭,公民旁听, 新闻媒体采访、报道。(2)公开的内容:在我 国,司法公开主要是指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
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
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控辩双方法律地位完全平等。
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通过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频繁互动,达 到审判目的,实现司法公正。 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司法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当事人、辩护人、
代理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司法 人员的认定。
(2)程序合法:司法人员、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诉讼法的各项规定,确 保程序的正当性。
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合法性、合理性,从而体现出法律的实体正义。 (二)司法效率★★★
司法机构的精简性;司法人员的专业性;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程 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 性。
小贴士:近年来各地法检系统都在尝试一些提高司法效率的制度创新,司法考试中也会有所体现,对该考
点应予以注意。
(三)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的由来与含义:(1)由来:“三权分立”学说,其含义为: 审判权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 (2)我国司法独立的含义和特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 审判权、检察权;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 规定。
小贴士:考试会侧重于将司法的各个基本范畴结合案例进行综合考查,对此要全面掌握。 考点二:司法的功能★★
惩罚功能是首要功能
调整功能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来实现 保障功能是对社会关系的保护作用
服务功能是对活动对象所具有的服从、服务作用。
教育功能是对公民所具有的教育、感化作用。 司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提法。(新增)
考点三:司法的原则(司法统一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接受监督原则)★
小贴士:1.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
★(真题指引:2006年卷一第87题) 2.司法的显著特征:(1)民主性:(2)终局性(3)公正性 (4)效率性 (5)独立性
第二节 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考点一:法律职业的概念 法律职业的特征【2008年新增】 1、法律职业的概念:法律职业是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 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精良的法律知识、娴熟的法律技能与 严格的法律伦理的法律工作者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从事法律的人 员一般有三类: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主要指律师、法官和检察 官;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三 是指“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人才,主要职责是辅助律师、法官和检 察官工作。此外,还包括立法人员、仲裁员、公证员等。
2、法律职业的特征:(1)法律职业的政治属性。(2)法律职业的法 律属性和伦理性。(3)法律职业的行业属性,法律职业机构的独立性。 (4)法律的专业性、职业的专门性和分层性。
考点二: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真题指引:2004年卷一第47题) 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要注意区分法律职业者的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职业道德守则(道德 责任)的关系。
1.主体的特定性: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 定性、职业的特殊性,约束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 法律职业人员。
2.职业的特殊性:政治属性;法律属性;行业属性。 3.更强的约束性。
第三节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
考点一: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考点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法律为准绳,是基本要求;以事实为根据是适用法律的基础和前提。 考点三:严明纪律,保守秘密★★(真题指引:2003年卷一第29题)
严守纪律 法律职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小贴士:保守秘密的原则的例外。重点注意2004年施行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6-58条规定了保密
义务的三个例外:防止未来伤害的例外(第56条);授权披露的例外(第57条);律师自我保护的例外(第 58条)。
考点四: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不同法律职业人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配合。 考点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要求法律职业人员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尽职尽责,这是对法律职业人 员业务素质的基本要求。
考点六: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就是要求法律职业人员保持一身正气。
第二章 审判制度
第一节 审判制度概述
考点一:审判制度的概念★★(真题指引:2006年卷一第47题) 其他特殊审判管辖,如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处理的管辖案件,都 隶属于民事审判的范畴。
第二节 审判机关
考点一:审判组织(独任庭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一)独任庭
1、审判员1人审判。
2.适用范围:(1)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 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 (二)合议庭
1、审判人员3人以上集体审判。
2、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案件:行政案件,上诉、抗诉、再审案件、复 核死刑案件。
3、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4、评议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三)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讨论 其他与审判工作有关的问题。
小贴士:本章内容与刑诉法、民诉法以及宪法的相关内容有重叠,往年的司法制度部分也鲜有涉及,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