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办法
1、创新实验班招生
由各初中学校推荐,经向明筛选后,参加周末创新预备班,随后再进行第二次筛选,确定名单报区中招办审核批准。 2、理科班招生
①一部分学生来自周末创新预备班的学生。 ②一部分学生来自各初中学校直升推荐的学生。 ③一部分学生来自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优秀学生。 3、普通班招生
①必须全部参加上海市初中学生升学统一考试,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由各初中学校直升推荐学生。 4、外区零志愿招生
根据名区分配的招生数,委托各区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原则不低于市中招办规定分数,然后报本区中招办备案。
5、境外籍学生招生 方法另定
五、直升推荐生标准及录取办法 (一)标准
1、荣获上海市优秀少年队员、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同时参照平时学习成绩。
2、在市级学科竞赛中(数、理、化、计、英)荣获二等奖以上,部分三等奖者,须参照学科平时成绩。
3、在市级非学科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以上,并须参照学科平时成绩。 4、在全国级竞赛上,荣获二等奖以上者。
5、有特殊创新科技技能者,须经面试,并参照学科平时成绩。
6、女篮、乒乓、游泳项目达到一定标准,三个项目总人数不得超过15人。 7、由各初中校,根据推荐名额和学生本人志愿,择优推荐部分学生。 (二)录取办法
1、由各初中学校根据以上标准,推荐名单,报我校教导处,经我校审核符合标准者,报区中招办审批录取。
2、被推荐直升的学生,须准备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学校推荐证明,到我校面试。
3、所有直升候选人必须在校公示三天。
六、学校招生制度
1、成立学校招生组,在校长负责下,由分管校长主持,由教导处、政教处、校长办公室共同组成。
2、招生工作必须遵守招生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录取学生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宁缺勿滥,并有书面记录,以备监查。
4、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到不受礼、不许愿、不泄密,遵守招生纪律,廉洁奉公。
5、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并与区中招办达成一致,接受区教育局纪委监察科和中招办监督。
向明中学学校先进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把我校的各项工作搞得更好、更具特色,必须有一支优秀的教工队伍。为此学校专门设立学校先进综合奖励项目,鼓励和发扬一批在教育第一线工作的先进教师,先进集体(组室)。发扬他们的积极开拓、改革创新精神,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不计报酬、任劳任怨的高尚风格,使先进的行为蔚然成风,从而,使向明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高度。 二、奖励名称:
1、向明园丁奖(教师) 2、教育服务奖(职工)
3、文明组室奖(集体包括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工会小组、各组室) 三、奖励标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思想品德、培养人才方面,成绩较显著。
2、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能积极参与,勇于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有校显著成绩。
3、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较显著。
4、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教育,勇挑重担的。
5、在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四、奖励办法:
1、奖励每年一次,累计两次评为校先进的个人和集体,作为局级以上评先进优选考虑对象。
2、在常规奖励津贴和综合奖励津贴中,享受A档者为评选优先考虑对象。 3、奖励数额以宁少不滥的原则一般为15-20人,其中教师10-15人,职工5人。原则上个人各年级组长报2名,数语外教研组长报2名,其他教研组长报1名。职工由各处室主任报2-3名。在上报先进候选人时,教研组长应听取候选人所在年级的年级组长意见。
4、评选过程:
(1)六月下旬各组负责人申报候选个人和集体名单及材料到校长室。 (2)六月底、七月初,学校行政讨论候选人和先进组室。 (3)八月上旬由校长提请教代会主席团审核。
(4)九月十日教师节,向全体教职工评选结果并颁奖。 5、先进奖励金额:
向明园丁奖200元,教育服务奖200元,文明组室奖40元/人。
6、如在局级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同时也是当年的校先进个人和集体,其奖励金额如低于校先进的差额相应补足。
五、本先进奖励办法的具体实施,由校长办公室受校长委托全权负责。获先进的个人和集体、名单全部载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学校档案。其先进事迹在《向明通讯》上予以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