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作业答案(3)

2019-03-28 22:51

2.简述混合销售与兼营收人的计税规定。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人的征税方法作出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选择营业范围并考虑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混合销售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两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我国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处理有以下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在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的销售额超过50 % ,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应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从事应征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两种经营活动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每个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兼营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另一种是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参考答案: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 . 6 (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税后利润=

150?17%?80?17%?8.19(万元)

1?170-80=48.(万元)2

1?170-93.6?100%=37.6% 增值率(含税)=

150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 17% 13% 3% 3% 20.05% 25.32% 不含税销售额 17.65% 23.08% 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表后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 % (含税增值率),所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增值税税款的缴纳。可以将该企业分设成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 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 %征收率。此时: 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6 (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150?3%=4.37(万元)

1?30-93.6=52.03(万元) 分设后两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

1?3%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1-48.2=3.83 万元。 第四章 消费税纳税筹划 一、单项选择题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在( B )征收。

A批发环节 B零售环节 C 委托加工环节 D生产环节

2.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B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取货款的当天

3.适用消费税复合税率的税目有( A )

A 卷烟 B烟丝 C 黄酒 D啤酒

4.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 C )

A 卷烟 B烟丝 C 黄酒 D白酒

5.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的税目有( B )

A 卷烟 B烟丝 C 黄酒 D白酒

6.下列不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的是( C )

A包装物销售 B包装物租金

C包装物押金 D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物品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有(ABCD )。 A汽油和柴油 B烟酒 C小汽车 D鞭炮、焰火 2.适用消费税复合税率的税目有( ACD ) A卷烟 B雪茄 C薯类白酒 D粮食白酒 3.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 BCD ) A白酒 B黄酒 C啤酒 D汽油 。 2.消费税的税率分为( ABC )。 A 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 复合税率 D累进税率 三、判断正误题

1.(×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委托加工时收取。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委托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3.(√ )我国现行消费税设置14个税目。

4.( × )自行加工消费品比委托加工消费品要承担的消费税负担小。

5.( ×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取货款的当天。

6.( √ )消费税采取“一目一率”的方法。

7.(×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形式。 8.( × )用于投资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销售消费品计算缴纳消费税。 9.( √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缴纳的时间。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到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2.为什么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可以减少消费税应纳税额。

《 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可以按规定抵扣。《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根据这些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不再加工而直接销售的,可能比完全自行加工方式减少消费税的缴纳,这是由于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税基一般会小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计税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时 ,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委托加工成本的价格销售,这样,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重;部分委托加工次之;全部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最低。 五、案例分析计算题

3.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 元,当月销售6 000 条。这批卷烟的生产成本为29.5 元/条,当月分摊在这批卷烟上的期间费用为8 000 元。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 元呢?(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卷烟在首先征收一道从量税的基础上,再按价格不同征收不同的比例税率。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上(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56 % ;对于每条调拨价格在70 元以下(不含70 元)的卷烟,比例税率为36 %。) 计算分析该卷烟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减轻消费税税负(在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 参考答案:

该卷烟厂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则应按56 %的税率缴纳消费税。企业当月的应纳税款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

6000?150?75?6000?56%?255600(元) 250 销售利润=75×6 000 一29 . 5×6 000 一255 600 一8 000 = 9 400 (元)

不难看出,该厂生产的卷烟价格为75 元,与临界点70 元相差不大,但适用税率相差20 %。企业如果主动将价格调低至70 元以下,可能大大减轻税负,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

假设企业将卷烟每条调拨价格调低至68 元,那么企业当月的纳税和盈利情况分别为: 应纳消费税=

6000?150?68?6000?36%?150480(元) 250 销售利润=68×6 000 一29 . 5×6 000 一150 480 一8 000 = 72 520 (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调拨价格后,销售收人减少42 000 元(75 ×6000-68×6 000 ) ,但应纳消费税款减少105 120 元(255 600 一150 480 ) ,税款减少远远大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从而使销售利润增加了63 120 元(72 520 一9 400 )。

4. 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产品,公司新研制出一款面霜,为推销该新产品,公司把几种销路比较好的产品和该款面霜组套销售,其中包括:售价40 元的洗面奶,售价90 元的眼影、售价80 元的粉饼以及该款售价120 元的新面霜,包装盒费用为20 元,组套销售定价为350 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款,根据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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