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韵 嘉 园 住 户 手 册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有关装修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进户内侧,以便管理处进场检查督促; 3、装修施工人员应穿着所在施工单位工装并配备临时出入证,不得在上区内随意游、喧哗,不得进入小区公共休闲场所;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座便器,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区内随地便溺; 5、不得在施工场地内留宿过夜,特殊情况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 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工作时需遵守管理处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公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管理处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管理处指定地点,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如发现扣罚每户100元。
四、装修期间管理处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基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若需延长施工工期,请提前5天到管理处备案;2、装修完毕后, 向管理处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管理处,以便管理处核实并存档案备查;3、室内装修应确保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能方便于工作检查、维修,保持好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消防设备的完好入安全通道畅通,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同留出,以便今后维修疏通。
五、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生活居住带来较大影响,管理处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水电改造过程中,不得破坏防水层,水电改造、厨房、卫生间必须进行24小时闭水测试,如未经物业公司检查确认,今后发生一切渗水均视为装修造成且装修保证金不予退回;
2、为确保用电安全,切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管理处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可视对讲、有线电视接线盒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可视对讲的线路,对更改后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负;
5、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管理处,并在管理处人员指导下在指定空调架位置上安装。
六、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如果责任人不听劝阻、制止,甲方将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的强制措施,请乙方予以理解和配合。
七、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每户需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入住装修管理费100元,装修结束后应报管理单位按装修协议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住户在入住后6个月退还装修保证金(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因有的装修中的隐性问题不能立即暴露出来,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才能显现),如果出现问题的,由住户负责修复,住户不修的,物业管理处安排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遵守。如发现有乙方违约的,视违约的实际情况,乙方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装修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纠纷的解决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 提交射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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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海韵嘉园消防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
甲方:射阳县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幢 单元 室
为了加强海韵嘉园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消防规定,双方共同订立责任书。
一、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秩序员维持负责主管,配备专职消防员。 二、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乙方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除负责本单元消防事项外,并承诺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有关本小区的消防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实施有关消防管理措施。
四、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定时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2、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臵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
4、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五、乙方的义务
1、保持楼梯、通道、出口等通畅无阻,不得占用、封堵物品或停放 车辆。 2、严禁储存或经营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燃放区为区外然放烟花、爆竹。
3、控制各类火种,随时熄灭余烬,消灭火灾隐患,不得扩散火种。 4、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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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动工。 6、需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路。
7、装修时尽量采用阻燃材料。若使用易燃及可燃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8、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受消防管理员的监督,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实施作业。
9、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10、发现火情火警,立即向甲方进行通报或报警,不得阻拦报警或谎报火警,同时尽可能采取合理措施灭火,配合甲方和消防部门的扑救工作,服从指挥,及时疏散人员,阻碍扑救工作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
11、安装天然气禁止私拉乱接,不得埋设暗管,禁止使用国家明确规定淘汰的燃气设备。
12、接受并服从甲方依法依约进行的消防管理。
六、甲方怠于消防管理职责,乙方可提出建议、批评,对其合理部分,甲方必须接受及时改正;甲方不改正的,乙方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七、乙方违反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燃气使用管理规定的,甲方可追究其50-2000元消防管理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或其它相应的经济、民事或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无关。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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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小区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在装修时任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外观 二、不准任意停放各种车辆 三、不准任意倾倒污水、杂物,
四、不准在装修时任意开门凿洞;防盗窗不得凸出墙体 五、不准任意损坏绿化和公共财物 六、不准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准饲养家禽家畜
八、不准在小区内乱写乱画、违章安装广告牌 九、不准违章搭建,乱设摊点搞经营活动 十、不准在小区内做有伤风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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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及装修承诺书
本人收到海韵嘉园小区 号楼 室的防水设施完好无损,无渗漏现象。现房屋的水、电装修由本人自行施工,本人保证水、电的材料是优质的,自来水管经过试压,电线不接触水泥,不破坏防水层,现浇面不得砌墙等。凡因本人施工引起渗漏到楼下住户的,或因水、电施工造成楼下住户的一切损失,本人承诺无条件赔偿(包括装潢费、材料费、误工费等)与物业管理中心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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