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将加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起和谐、高效的合作关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满足施工进度的安排。详见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相关章节。 10.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
施工质量检查是确保施工建筑产品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单位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措施。施工质量验收是证实工程施工建筑产品符合以上要求。当项目部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应进行控制并进行有效处理。施工检测设备的配备是开展施工质量检查,进行质量检测工作的必要基础条件。
10.1施工检测设备的管理
施工检测设备指现场根据施工及施工检查需要采取自购、租赁或借用的方式配备的各类检测器具和设备。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质量检查尺、钢卷尺、电子称、砼试模、砂浆试模等配套检测工具等。
10.1.1项目自购的检测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校准或检测,保留校准检测合格证等以确认其有效性;
10.1.2项目租赁的检测设备,应检查检测设备的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属实,并在租赁协议中明确出租方对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调试、核准等方面应提供的服务。保留校准检测合格证复印件以确认其有效性;
10.1.3项目临时借用的检测设备,应检查检测设备的合格证明件是否属实,并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校准或检测,保留其校准检测合格证、复印件等,以确认其有效性。
10.1.4项目部自购、租赁或借用的检测设备应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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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检测设备的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校准记录,检测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备案,详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相关章节。记录详见附录5:机械设备总台帐。
10.2施工质量检查
项目施工质量检查分项目日常施工质量检查、定期的施工质量检查和重点环节专项施工质量检查。项目施工质量检查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室岗位和相关作业班组参加。
10.2.1施工质量检查的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本项目施工相关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 〃勘察设计文件;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本项目质量策划、专项施工方案。 10.2.2日常和定期施工质量检查内容:
〃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施工资料是否与施工进度同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施工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材料进场验收控制、材料储存情况、材料使用前的再验证;
〃施工起重机械的合格证明、备案使用登记手续、现场运行、维护保养使用状况;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施工程序的执行状况、文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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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状况;
〃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变化情况,施工情况变化时是否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10.2.3重点环节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内容:
〃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过程)、特殊工序(过程)的监控情况;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关质量要求的实施情况; 〃质量通病易发部位的质量控制情况; 〃本工程施工难点的控制情况;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控制情况。 10.2.4施工质量检查频次及记录
〃项目施工质量检查除日常施工员、质检员和班组负责的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查外,定期的施工质量检查每月一次。重点环节施工质量检查在重点环节施工时进行。
〃施工质量检查时质检员应编制专用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明确检查项目、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程序判定标准等,详见附录6: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应归档保存。
10.2.5施工质量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详见第12章: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10.3施工质量验收
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质安部应制定施工质量验收计划,包括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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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质量经抽检检验合格; (2)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记录完整; 10.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包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 (2)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完整。 10.3.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验检测符合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
10.3.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测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抽查结果符合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规定。
10.3.5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2)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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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的质量验收。
(3)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部应书面报告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内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最终竣工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计划表,详见附录7:QR0202/2010C。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已结合现场易发生的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倒塌、火灾爆炸、触电、窒息中毒七大类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危害,制定了《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的报警、抢救险情、事故调查等工作程序要求,详见项目应急预案。 12.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
施工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是指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包括采购的物资材料、检验批不合格品和过程试验结果。这些不合格品来源于项目部自检、公司检查、建设单位检查、监理单位检查、政府质监站质量检查等。
12.1施工质量问题的现场处理方式: 12.1.1返工处理
对检验批或分项工程不合格品返工重做,返工重做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应重新组织验收。
12.1.2返修处理
对检验批或分项工程不合格品局部进行修理或采取二次试验、加固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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