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典型案例汇编(6)

2019-03-29 16:10

公职)处理。同时市(地区)供电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事发当地,将处分决定通报该市(县级)党政领导及相关媒体,并向酒店负责人和当事女员工当面赔礼道歉,承诺承担酒店停电造成的经济损失,最终取得了该市党政领导和酒店负责人及员工的谅解。 【违规条款】

本事件违反了以下规定:

(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八条:“在供电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2)《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第一条:“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暴露问题】

(1) 部分基层单位领导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淡薄,

特别在当前社会对电力系统关注度越来越高的形势下,从政治上、大局上考虑和处理问题不够。

(2) 少数基层干部责任缺失,个别干部政治素质低、缺乏电力

员工应有的职业道德。

(3) 党风、行风建设虽开展多年,但个别单位没有真正落实,

不正之风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消除。

(4) 少数干部、员工服务意识太差,工作上与“四个服务”宗

旨和“三个十条”的要求相距甚远。

(5) 员工没有严格执行停限电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案例点评】

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十条”,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发生这类不良服务事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该事件确实发生了,这给我们的供电服务工作敲响了警钟。供电是服务还是权力?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个电网员工认真思考。由于少数干部、员工服务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基本职业素质,仍以“电老大”自居,严重影响了电网企业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建议针对此事件广泛开展员工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标准和服务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案例13:考虑欠周全 停电引不便 【案例提要】

在查获某自来水公司违章用电后,因其拒绝停止违章用电行为并接受处理,供电公司对其依法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导致市区部分地区停水,引起媒体关注。 【案例分类】 停限电管理 【事件过程】

7月9日,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发现某自来水公司在未按规定办理增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630、355千瓦的两台高压电机分别

更换为800、450千瓦的高压电机,其用电容量与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容量相比,共计超出265千伏安(千瓦)。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之规定,此行为属违章用电,应首先拆除私自增容设备,并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同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现场用电检查人员将此情况口头告知自来水公司用电负责人。

7月13日,供电公司与该客户进行交涉,并下达了《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违章用电通知书》,该客户用电负责人拒绝签字。7月16、17日,该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再次协调此事,该客户称工作人员无权处理,并称领导不在,协调无果。随后,用电检查人员在对其另一台私自增容电机进行取证时,遭到客户的拒绝和阻挠。 在多次接触协商没有结果后,供电公司向该客户用电负责人送达了《违章用电通知书》。之后于7月24日向客户送达了《停电通知书》,通知客户如若不停止违章用电行为并接受处理,将于7月31日上午11时对其停电。对此,该客户拒绝签字。

7月25日,供电公司向当地市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某自来水公司违章用电有关情况的报告》,汇报了该客户违章用电情况,以及拟于7月31日11时对该客户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等事宜。 之后,虽经多次联系解决此事,该客户始终置之不理。7月31日上午8:13和8:19,供电公司两次电话通知客户,敦促处理此事,客户仍然拒绝接受处理。电力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分别于10:50和11:15两次通知客户后,于11:20对其实施停电,停电1小时42分

钟后,于13:02恢复了供电。 【造成影响】

(1) 停电措施导致市区部分地区停水,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 (2) 该事件引起媒体关注,给电网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了负面

影响。

【应急处理】

(1) 供电公司立即向当地市政府、电监办等部门汇报整个事件

的过程,取得了电监办和市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2) 迅速启动新闻宣传应急机制,与各大媒体主动进行沟通,

说明采取停电措施的原因、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做法,并做好向社会各界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电网企业的社会形象,防止事件被恶意炒作。

(3) 供电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动与该自来水公司主要负责人

联系沟通,表达了协商解决问题、共同消除负面影响的诚意。

【暴露问题】

(1) 政治敏锐性、大局观念不够强,在迎峰度夏的关键时期,

未充分考虑到停电措施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2) 停止供电的过程虽然符合有关程序规定,但在处理方法上

过于简单、急躁,对可能由此引发的后果考虑不足。 (3) 新闻宣传工作中仍然存在漏洞,应急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

加强。

【案例点评】

因违章用电、恶意欠费等原因对客户实施停电措施,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赋予供电企业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一种手段。但停电措施毕竟会对客户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采取谨慎态度,不到万不得已,不宜主动采取停电措施。特别是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用户,在违章用电、窃电、欠费等问题的处理上,应及时向上级及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尽量通过协商、沟通的方法处理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工作方式方法不能过于简单急躁,尽可能不采取停电措施,以免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不得已采取停电措施的,也要考虑充分由此可能引发的各种后果,要做好各种预案,以维护电网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案例14:户表接反错停电 推诿处理不应当 【案例提要】

施工单位误将客户表后出线接反,由于客户欠费,造成抄表公司错误停电,客户反映问题时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最终酿成媒体曝光。 【案例分类】 停限电管理 【事件过程】

6月的一天晚上21:00,张女士回家以后发现家中停电,在查看了空气开关并无跳闸故障之后,发现邻居王某家的电表被贴上了当地供电公司欠费停电通知书,因此怀疑可能是供电公司停错了电。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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