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发文(7)

2019-04-01 21:09

案:根据地方实际,可选用各级财政补助,出售沼气、有机复混肥等再利用产品所得,通过“一事一议”使用村集体收入,已实现集中供水地区收取的污水、垃圾处理费等途径。 (二)运行维护模式

说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计划采用的运行维护模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主要推荐以下四种模式:一是县(市、涉农区)人民政府按市场化要求,组建或委托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二是县(市、涉农区)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培训专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辖区内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三是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乡镇污水处理厂代为管理;四是受益村庄负责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县(市、涉农区)环保部门和有关乡镇加强技术指导,经常性地对运行管护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定期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11﹞1070号),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推动管理创新,对采取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一体化模式的项目进行补助(奖励);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对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进行补助(奖励)等”。

七、保障措施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参照要点11,建立有利于推进农村

—23—

环境连片整治的组织领导机制、工作协调机制、资金投入机制、项目管理机制、监督考核机制、技术推广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等保障措施,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要点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县(市、涉农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环保部门牵头计划、其他部门分工落实”的连片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县级环保部门要在连片整治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成立由县(市、涉农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连片整治的各项工作;鼓励各地从相关部门和乡镇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前线指挥部,负责连片整治的具体工作。各县(市、涉农区)政府要落实连片办和指挥部的办公用房,工作经费纳入县(市、涉农区)财政年度预算;协调县(市、涉农区)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在连片整治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时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办理速度;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订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制度,并以县级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开展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职责 县(市、涉农区)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和乡镇签订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将当年工作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经费管理、资金审计、档案资料以及形成的固定资产责任单位,并对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0]34号)的要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理顺县级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的领导和推进机制,进一步提升连片整治工作成效。 (三)整合资金投入,筹措建管经费 建立“五方挂钩”(财政挂钩、部门挂钩、村企挂钩、南北挂钩、上下挂钩)的连片整治建管资金筹措模式,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4—

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尽可能将申请到的各类中央、省级和地方自行设立的涉及农村环境改善的资金集中用于连片整治区域,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拿出部分公共积累和乡镇财政资金对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予以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鼓励农民投工投劳。 (四)强化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监督 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地方资金管理细则,通过预算制、公示制、县级财政报账制、跟踪审计制、决算审计制等财务制度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报账程序,完善会计档案,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或超资金支持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连片整治工程建设应依法履行立项、可研、环评、规划、征地、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涉及多个乡镇的连片整治项目,还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联合开展项目招投标和具体实施;县(市、涉农区)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周组织现场督察,每月调度工作进度,按月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按季度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指导乡镇村农村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加强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日常管理,保证连片整治工作成效。 (五)规范考核验收,开展成效评估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涉农区)要按照《江苏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苏环办[2011]160号)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财政、环保、审计、纪检监察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验工作,县财政部门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程决算和资金审计工作;县(市、涉农区)自验结果经省辖市环保和财政部门复核后上报省环保厅、财政厅申请省级考核;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环办[2010]136号)和《江苏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苏环办[2011]260号)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连片整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并将自评估结果上报省环保厅和财政厅。 (六)加强技术筛选,建立支撑体系 —25—

积极引进和示范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建立符合本地特点、高效实用、低成本的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体系;组建稳定的农村环保专家队伍和技术队伍,建立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环保工程专家和财务审计专家的专家库;在计划编制和评审、方案设计和招标、工程监理和验收、资金管理和审计、村庄规划及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中,坚持依靠专家力量,全程邀请专家参与。 (七)强化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强化连片整治工作宣传,广泛发动有关部门和镇村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讲清工作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培训、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村委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保障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连片整治中应特别关注整治工程对个别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利影响,对工程设计与选址要科学论证,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防止过度拆迁造成民怨,确保连片整治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八、附件与附图:

(一)附件

1、连片整治区域污水和垃圾治理设施现状统计表; 2、拟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集中处置中心覆盖区域养殖现状调查表;

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汇总表;

—26—

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申报表(附资金测算表)。

要点十二:连片整治项目库附件3和附件4填报说明 各地统一分年度填写《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申报表》(每个项目申报表都要附一个资金测算表)(格式见附件4)。 单个行政村受惠的环保基础设施(如分散型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村庄生活污水接管项目、生态发酵床建设、分散式饮用水源治理项目等)及其配套设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填报附表3和附表4; 多个行政村共同受惠的环保基础设施(如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垃圾转运站、畜禽粪便集中处置中心等)及其配套设施,以设施覆盖区域为单位填报附表3和附表4。 附表4中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与附表3一一对应,两张表格的相应内容必须统一,有关技术、工艺、规模、投资等应相互吻合,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改动。

(二)附图

1、连片区域示意图(不要分年度绘制)

底图为县(市、涉农区)行政图,图上应有乡镇界、镇区范围、行政村位置及名称、主要水系、比例尺、指北针等内容。图上要用不同颜色标出各年度的连片整治区域,并用注记的形式说明“十二五”期间连片区域选择依据(如为保护xx饮用水源地)、范围(区域四至或涉及乡镇)、面积、建制镇、行政村和规划布点自然村数量、直接受益人口等信息。

承担三年试点示范任务的地区和省级连片整治的地区,

—27—


(定稿)“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发文(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集水坑的一点知识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