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4)

2019-04-02 12:58

阳江市的水资源量较丰富,其中约84%来自漠阳江,因此,保护漠阳江的水资源是阳江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首要工作。位于漠阳江上游的阳春市和下游的江城区,污染企业较多,废水排放量较大,保护漠阳江水资源的主要任务是对阳春市和江城区工业污染的控制和治理。产业点源废水控制要以源头预防为主,同时要加强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集中控制。 为有效防止漠阳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切实做好跨县界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程,漠阳江上游的阳春市、中下游的江城区和阳东县的环保局应协商建立共同应对环境污染的工作机制,并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共同研讨环境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工作。漠阳江水污染联防工作可按如下三方面进行:

①水情、水质动态监测及预警,这是污染联防的基础。改变定点定时的固定监测模式,根据漠阳江蓄水、水质及水闸开启泄流情况,实施动态和追踪监测。及时向下游地区通报信息,发布水质预警预报,使下游地区提前做好防污准备,最大限度减轻水污染危害。 ②污染源限排,这是污染联防取得成效的保障。通过限制排污,减轻漠阳江及支流水污染程度。漠阳江枯水期河道径流量小,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弱,即使所有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水污染程度依然比较严重。因此,必须采取进一步限制措施,落实限排方案,减少入河废水排放量。

③水闸减污调度,发挥水利工程调控作用。在保证防汛抗旱的前提下,减轻污染水体下泄对漠阳江干流水质造成的影响。水闸减污调度作用具体实施途径有三个方面:一是枯水期或干旱期,在不影响抗旱用水的前提下,实施小流量下泄,严格控制支流蓄水量,防止污染水超量蓄积,减轻对漠阳江干流的污染压力;二是当支流区域发生大的降雨形成洪水时,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河道闸坝所形成的河道库容,合理科学调控该支流污染水体下泄过程,尽可能延长污染水下泄时间,最大限度减缓污染水体对漠阳江干流的影响,避免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汛末尽量抬高水闸蓄水位,多蓄水,以提高水资源利用量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7、加强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采用新的生物防治技术,努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采用沉淀池、植被控制,渗滤系统、湿地系统等工程措施,建立新型的城市地面保洁收集系统,保证垃圾“即时清扫”、“分类投弃”、“密闭收集”、“隐蔽雅观”和“及时转运”。

加强区内禽畜养殖业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削减禽畜养殖业污染负荷。开展非集约化禽畜养殖业污染源的清理整顿,做到“即查即清”;严格控制禽畜养殖规模;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

民集中区不得设置规模化养殖场,对其它地区的规模化养殖场须实现规模化禽畜养殖企业达标排放;鼓励、推进大中型规模化禽畜养殖粪便的综合回收。 (三)联防联控,保持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 1、强化功能分区管理,控制未来大气污染

应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功能分区管理,严格执行《阳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一类控制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它设施,向空气中排放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功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二类控制区内的单位和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和运用新的科学技术,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十二五”期间,力争使工业入园,居住进区,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危害,并在大气环境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发挥区域最大的生产潜力,从而达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烟尘和废气严重污染的工业区,尽量布置在远离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居民区,并应设置在城镇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对于用地规模较大、对空气有轻度污染的工业,可布置在城镇边缘或近郊区。

2、明确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和重点行业,实施污染联防联治

阳江市的重点区域一是阳江市区及其各县城中心地区,这些地区人口密集,环境敏感;二是产业转移工业园、定点行业基地等工业集中地区,这些地区工业集聚发展,环境风险高。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点防治电力行业以及水泥、电镀、制革、陶瓷、化工等非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控制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以解决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措施、统一评估的要求,多手段推进污染物的联合减排和协同减排,推进大气污染全防全控。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达到污染物总量的持续削减,进一步提高阳江市大气环境质量。

3、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重点推进电力行业持续减排

加大冶金、建材等非电力行业工业锅炉的整治力度。积极推进锅炉改燃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淘汰所有4蒸吨/小时(含4蒸吨/小时)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的10吨/小时以下燃煤、燃重油和燃木材工业锅炉(含生活锅炉与导热锅炉),锅炉总出力在20t/h(含20t/h)以上燃煤、燃油锅炉应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应对在线监测安装条件和运行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估。开展工业窑炉氮氧化物排放治

理。冶金行业单台烧结面积180m2以上的烧结机开展烟气脱硝,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

继续加强电力行业脱硫工程建设,新建机组综合脱硫率应达到95%以上,已投运脱硫设施应取消烟气旁道或实施技术更新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加强火电厂烟气在线监控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电力行业全面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重点抓好广东华厦阳西电厂的污染治理工程,确保其达到污染治理要求。广东华厦阳西发电厂,目前已安装两台60万千瓦机组,“十二五”期间,准备建设2个66万千瓦和1个100万千瓦的机组,要重点做好新建机组的的脱硫脱硝措施,并安装在线监控管理,同时加强对现运行的两台60万千瓦机组的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4、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

由于汽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汽车尾气污染问题已经在广东省的许多地区出现。阳江市区人口密度大,未来的汽车流量会较大,对于汽车尾气的排放不能忽视。应该注意疏导汽车的行使路径,减缓汽车尾气对城市中心区的污染,主要是改造道路系统,疏导车流,无需进入中心区的汽车应该疏导从中心区以外通过。

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和摩托车国Ⅲ排放标准,对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汽车和摩托车,不予办理登记和转入手续。提高车用燃油质量,逐步供应粤Ⅳ车用成品油。加速黄标车淘汰,限制摩托车总量。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综合治理任务。全面推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工作。

由于对机动车的监督管理,涉及到公安、环保、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体系应形成以政府为核心,环境保护部门为主体,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有机整体,全面开展机动车工况排气检测线建设,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和停放地抽检,重点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督。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逐步加大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力度,加速建设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打造方便、快捷、环保的区域交通运输体系。

5、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的治理

对现有饮食业单位,阳江市环保局应加强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对阳江市范围内现有饮食业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处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是市区、县城地区和中心镇区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治理。对于群众反应强烈、居民集中地区的严重污染饮食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达标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新、改、扩饮食业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达标排放。同时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关管理政策,取缔占街占道的露天烧烤、煎炸、蒸煮食品摊点,环保部门联合

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大对饮食业油烟污染综合治理的力度。到2015年,全市范围80%以上餐馆装上油烟净化器。

(四)加强管理,控制噪声污染 1、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划

阳江市已经对相关区域噪声功能区进行划分,没划分的区域在2011年底前,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划定。“十二五”期间,对于不同的噪声功能区要严格按照不同噪声标准来控制,搞好各类用地特别是工业和居住用地的区分,以利于不同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城市噪声的控制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提高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 2、加强噪声的监督管理

限制娱乐场所、大排档等的营业时间及音响器材的音量,严禁高音喇叭。城区范围内,严格执行禁鸣喇叭和特殊路段限速的制度;不准私人客车来回频繁兜客,不准随意停车,以免阻塞交通,尤其在汽车站附近的路段;限制拖拉机进城和摩托车增长数量。严格限制建筑机械的施工作业时间,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采用低噪声作业方式。推动企业采取有效降噪减噪措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有计划地转产或搬迁超标企业。到2015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dB(A)。 3、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交通干线两侧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隔声屏障、隔声窗或采取其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车辆运行噪声对噪声敏感区域的污染。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可降低轮胎路面噪声和车体振动噪声。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l2348—2008),加强工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确保工业噪声源稳定达标,对未达标企业限期治理。对靠近居民区的企业,严格限制其生产时间,禁止深夜作业。各工业企业应因地制宜在厂区建设绿化带,达到绿化降噪,美化环境的双重功效。 4、制定噪声法规

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及其严格执行是保证城镇良好声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结合旧城改造,对旧城区内一些噪声大、扰民严重的工厂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对于超标声源实行限期治理。

环境管理部门应保证市民对噪声污染的投诉渠道,及时、认真地处理噪声扰民的热点问题。

(五)点面结合,加强农村及土壤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周边污染源等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污染物防治,开展影响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水源污染事故发生,优化整合城乡饮用水源地,扩大城镇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点)数量,实行集中保护。对于部分边缘农村,可采用大口井生化净化技术或在水库、山塘和河流分散兴建自来水厂,为减少二次性工程投资,采用多个村庄联合供水和自来水龙头逐步进户等方法,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2、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积极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途径、新方式,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示范,明确政府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协调、评估与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构建“以奖促治”的政策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农村环境问题的多源性决定了仅靠乡镇政府和农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大政策引导和项目带动,重点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区域农村及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庄综合整治投入,当前首先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解决农村地表水体污染问题,保证农产品生产安全。到2015年,全市农村建设一个以上的标准生活垃圾收集池,力争使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 3、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深化和规范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创建质量。完善生态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对生态村镇实行“以奖代补”。力争到201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设2-3个示范镇(场、园);各镇至少建设一个生态示范村。

通过生态示范镇的创建,可促进集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开展生态示范村、生态示范区创建,既可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型经济、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也能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环境法制意识;通过创建“生态示范户”,可以培养一批示范典型,引导更多的农民投身到发展生态经济、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教育中小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可以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影响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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