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焊接工艺评定的依据、规则、控制程序、检查方法和合格标准。
2.1、本制度适合我公司锅炉本体及受压元件、压力管道的手工电弧焊的焊接工艺评定。
2、焊接工艺评定的依据及标准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I焊接工艺评定进行。
3、焊接工艺评定规则:
3.1、焊接工艺评定分为二种试件。 a)对接焊缝为板状和管状试件; b) 管板试件。
3.2、在影响性能的焊接条件和参数均相同的情况下,板材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适用于管材的对接焊缝。
3.3、焊接工艺评定把影响性能因素称为重要因素,产品焊缝的重要因素超出工艺评定的范围时,必须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3.4、由两类母材组成的异种钢焊缝,即使两者分别进行过焊接工艺评定,仍应再进行评定。
3.5、改变焊接方法,需重新评定。 3.6、钢材类别改变时,需重新评定。 3.7、改变热处理类别,需要重新评定。
3.8、改变焊接材料(焊条类别、焊丝类别、焊剂类别、气体类别、混合气体比例)需要重新评定。
3.9、母材厚度及熔敷金属厚度改变时,需重新评定。 4、焊接工艺评定程序
4.1、焊接工艺评定委托:焊接责任工程师根据生产需要发现工艺评定覆盖不全由其提出,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批后下达任务书,由被委托的试验室执行。
4.2、被委托的试验室接到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后,由焊接责任工程师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进行评定的实施。
4.3、被委托的试验室根据评定的指导书,按工程需要缓和焊接工
艺评定试件加工图样,加工工艺进行试件加工。
4.4、试板加工完成后,由试验室有经验焊工按评定指导书的焊接规范进行施焊,在施焊时焊接指导教师将焊接规范记录在《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上,施焊完成后,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标准按设计要求及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并进行记录,并在《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上签字。
4.5、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X光射线探伤检查,按GB4730-94规定执行,并出具探伤报告。
4.6、探伤合格后,试验室根据焊接工艺评定试板试样加工工艺,进行机加工。试验类别与数量按《规范》执行。
4.7、试件加工完毕,经焊接指导教师检查合格,试验室委托理化室进行机械性能(包括拉力、冷弯、冲击)及角焊缝宏观金相或徽观金相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4.8、试验室汇总焊接记录、外观检查记录、探伤报告、机械性能试验报告,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认可,由技术部编制通用焊接工艺评定。
5、焊接工艺评定编号如下:
XXXXHP —— XX —— NXX
│ │ │
│ │ └─年号 │ └─序号 └─焊评代号 6、附件
6.1、焊接工艺存档目录 6.2、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 6.3、焊接工艺指导书 6.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5、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6.6、探伤报告、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6.7、焊接工艺评定项目一览表
十一、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保障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承接的各种型号的锅炉安装和维修工程。 2. 职责
工程部负责实施锅炉的安装和维修的告知审批程序。
质检科负责实施锅炉的安装和维修的中间检验及最终验收工作。 施工队具体实施现场施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3.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的依据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4.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的标准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3《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4《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
4.5国家或部、局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4.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 4.7设备说明书、材料合格证等 4.8企业标准、文件及施工方案的规定 5.工作程序
5.1公司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到当地省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许可证》,并按审查批准的设备种类、施工类别及级别,从事允许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作。
5.2 施工前,将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5.3告知批准后方可施工。
5.4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应进行中间检验和最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