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6)

2019-04-02 18:38

4、困难群体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危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进一步完善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制定《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法》、《工资法》等,可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节 构建就业权保障社会安全体系

就业是民生之本,又是安国之策,也是立命之基。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产生了大批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富余职工,从而出现了再就业问题。近年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进城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地农民就业等问题更加突出。就业和再就业是个复杂而繁重的工作,需要通过政府、社会、个人三方面共同的努力才能有效的解决。 一、 政府支持系统 1、完善失业调控机制。

做好失业调控工作,要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控制失业率的目标,全面完成四项基本任务:

① 有效控制失业人数过快增长,使失业人员数量不超过经济活动人口的一定比例;

② 尽力缩短失业周期,将长期失业者所占比例控制在一定幅度; ③ 积极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地区分布,避免过于集中,保持各地就业局势稳定;

④ 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并采取措施促进再就业,或将其组织到再就业的准备活动中。

注意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发挥政府调控失业的重要作用。应将促进就业,保障职工就业权作为重要内容和目标,因地制宜,鼓励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推动就业工作开展的同时,注重劳动者就业权益的维护。

实行新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预警机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工作,从实际出发,加强研究和探索。要把建立失业预测预警

25

机制同完善就业统计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考虑和部署实施。要完善失业统计制度,建立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实行动态分析监测。要在对失业率、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员增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就业形势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失业预警线,制定预案,在进入预警状态时启动相应措施,努力缓解失业增加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

同时建议政府调控失业的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如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随意裁减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处罚用工单位,包括罚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严禁企业随意裁员。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职工进行协商,通过采取适当缩短工时、降低工资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规模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确需裁员的企业,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范裁员行为。裁员方案要依法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方案中要明确裁减人员的数量、裁员条件、资金渠道及安置措施等,并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债权债务的,不得进行裁员。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通过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做好政策宣传等措施,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避免因企业裁员造成大规模失业。同时,及时提供劳动保障服务,保证企业裁员工作的平稳进行。

2、实行劳动预备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社会就业需求,制定劳动预备培训计划,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特别要加强困难群体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其技能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对准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初、高中毕业生,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另行制定培训办法。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劳动预备制度通过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来实施。搞好对劳动预备制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利用现有教育、培

26

训资源。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承担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任务,培养社会各方面需要的适用人才;充分利用并进一步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学校教育,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第一线急需的专门人才;企业办的各类培训机构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设施,挖掘培训潜力,对尚未经过职业培训的职工进行岗位培训。

参加劳动预备制人员,由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当地劳动力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根据国家就业方针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组织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就业,或指导其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并为他们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3、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通过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就业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形式。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也将加快步伐,以确保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能及时领到优惠证,享受政策优惠。

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扶持力度,通过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帮助他们创业和再就业。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帮助大龄困难对象再就业是目前的一项工作重点。全国各地都将尽快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 4、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政府出资就业服务的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应根据政府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本地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争取政府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鼓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按规定免费向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提供公益性服务;在完成公共就业服务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以及其他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偿服务项目。

形成政府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为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提供便捷服务。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资质条件的就业服务机

27

构对符合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财政按照规定标准予以补贴。

帮助 “4050”人员再就业,对“4050”人员实行跟踪指导与动态管理。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深入调查,摸清本区域内“4050”人员相关情况和人员底数,建立“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数据库”。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定期对本区域的“4050”人员进行跟踪指导,并将其就业状况及时上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把帮助困难对象再就业,按具体人员落到实处。 二、 社会支持系统 1、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

建立长效援助机制,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依托社区对就业困难对象实行专人帮扶,制定专门就业计划。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援助。加强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就业工作网络。街道(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是组织开发就业岗位的主体,是实施就业服务的依托,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 2、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

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建立覆盖各类学校未就业毕业生、困难就业群体、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就业信息服务。鼓励和发展各类网上自助式就业服务。可依托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立互联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服务。建立全国性的就业服务网站,与有条件的联网城市实行链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实施网上求职招聘提供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促进就业服务各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制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做好网络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行。研究制定网上招聘求职的规则,规范网上招聘求职行为。 3、建立城乡统一就业制度

建立城乡统一就业制度和失业、就业登记基本信息库,实施城乡统筹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

28

市场,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特别是困难群体就业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搞好服务,完善管理,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 社会帮助就业

鼓励民政、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和慈善机构、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团体提供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举办的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社会各类就业服务与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服务。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以及其他同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相关的服务和培训实体,为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个人支持系统

1、要树立市场竞争就业的观念

就业人员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岗位转换, 应该摆脱单纯等、靠、要等观念。要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观念,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不管我们喜不喜欢,愿不愿意, 一切都要进入市场。企业进入了市场,商品进入了市场,人才也要进入市场。如果不想被历史的列车无情地抛下,就必须努力去认识市场,适应市场,树立起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 2、要树立素质技能就业的观念

要通过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应该将个人的性格、知识、技能等与政府、社会支持系统相吻合,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竞争,保持就业的稳定性。认识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领,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要积极参加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适应竞争上岗的新要求。 3、要加强自我维权意识

就业群体在就业过程中要树立起自立自强意识,才能真正的实现就业权的保障。除了依靠政府和社会外,更要靠就业人员的自我维权意识,就业人员自己才是维权主体,政府只能起到改善维权环境的作用,脑里要时时绷紧一根弦:我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有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29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8年原创经典ISO9001 IATF16949最新质量目标过程绩效指标清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