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存表填写时间要求:
A、按盘点原则,提前三天填写盘存表。 B、盘点表必须于盘点日18:00点前填写完毕 (2)盘点人员的安排:
盘点的人员主要包括:初盘人、复盘人、抽盘人、电脑录入人。初盘人为店内员工及促销,负责商品的初次清点。复盘人为店内后勤人员,负责对初盘人盘点结果进行抽查。抽盘人为相关业务部门经理及值班经理
盘点前将各盘点人员(初盘、复盘人员、抽盘人员、电脑录入人)名单确定好,并作统一协调安排。
(3)盘点前商品的整理要求:
● 库存区商品必须彻底整理,同一货号、同类商品集中码放,不是原装箱的须于箱外注明。
● 销售区商品于盘点开始前,整理到最有利盘点的状态。
● 盘点日及前一天,收货部应停止收货,生鲜及特殊情况的收货,应于盘点前录入电脑并列入电脑并列入盘点范围。
● 收货区、周转仓、外库、仓库、团购未结账的商品,退货未录入的商品皆需盘点。
● 库存区盘点后应立即封库,原则上不许提货、补货(大宗购物除外)。 ● 盘点开始前应彻底检查价格卡、POP不得损失,同时检查清理出的孤儿商品、退换货处理商品,以免漏盘。
(4)盘点的原则: ● 商品整理原则:
同一货号,同组商品集中摆放,单物(POP描述与商品实物)、卡物(价格卡标示与商品实物)、物物(销售区与库存区商品)对应。 ● 销售区的盘点原则:
以货架为单位,按盘存表顺序,从上至下,从左至右;见物盘物。 ● 抽盘原则:
对每张盘点表复查品项比例100%,错误率﹥50%者,该单作废,所有商品须进行重新盘点。对复盘结果抽盘品项比例﹥30%,错误率﹥10%者,该单作废,
所有商品须进行重新复点。大小家电、精品、名贵烟酒及易失窃贵重商品100%抽盘。
(5)盘点中的控制要求:
● 每张盘点单都应注明区域编号,货架编号,以及盘点人员签名。 ● 盘点中发现错盘、漏盘、盘点表没有的商品需及时更正并列入盘点。 ● 盘点中发现盘点单上没有的商品应报备主管列入盘点的,将货号、品名、数量写在盘点单上。
● 破包、破损等不足一个单位的商品,不列入盘点范围,应集中处理。 ● 复盘采取100%复盘,抽盘出错超出50%者需进行全部复盘。
● 盘点后各组必须进行补货、清洁、整理排面等工作,不得影响次日的正常营业。
● 各部门盘点完毕后,需报总指挥批准后方可下班、离场。 5、盘点作业流程图
确定盘点时间——盘点前的准备——盘存前的商品整理——抄写盘点单——初盘——复盘——抽盘——收单——启动电脑盘点程序——盘点数据录入,打印盘点差异表和漏盘商品表——查找盘点差异——人工调整——盘点生效——盘点报告。
6、盘点作业流程
(1)区域经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当天盘点时间。
(2)有关部门须做好盘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盘点表、用具的准备、区域货架划分及编号粘贴,支援人员的统计分配等。
(3)生鲜、食品、百货等各部门在盘点前整理好所属区域的商品,做到分类清楚易于盘点。
(4)盘点的当天,生鲜、食品、百货部及洗化部于盘点开始前抄单完毕。 (5)盘点日当晚营业结束后,所有员工按指定的区域按盘点原则进行初盘。 (6)初盘结束,复盘人员以初盘表进行复盘。
(7)复盘完毕,相关业务部门经理、值班经理按复盘单,抽查盘点结果。 (8)盘点完毕,各区主管收各区盘点单,交微机后台启动盘点程序,进入录入工作。
(9)微机录入员根据抽复盘点单录入盘点结果,三天内录入完毕,打印盘点差异表和漏盘商品表。
(10)商品盘存表录入完毕后由收银主管交值班经理,三天内由值班经理负责商品差异的核实完成,并写出在额差异单品的分析报告,交该业务部门经理及财务处各一份。
(11)所有数据确定正确录入完毕后,确认盘点生效,该业务部门经理批准列印商品期间损耗表,确认各部门的盘点结果。上报公司财务。
(12)查不出原因的视同丢失。
(13)财务部、信息部结合后,订出并及时通知每个业务部门的调帐处理意见。
(14)各业务部门依处理意见调整盘存差异。 7、盘存相关责任界定及承担比例:
(1)允许丢失额为:超市内自营销售收入的3‰(不含)。 (2)超出3‰(不含)部分分两个层面承担:
● 5000元以下的由各业务部门界定责任人,按责任承担比例全额承担。 ● 5000元以上的由各业务部门界定责任人,按承担责任比例承担5000元,剩余部分计入成本,冲减该业务部门利润。
● 各业务部门按界定责任人承担比例收回的款项冲减其商品丢失费用。 (3)承担比例: ● 第一责任人承担5%。 ● 值班经理承担6%。 ● 理货组长承担15%。 ● 理货员承担25%。 ● 保安组长承担6%。 ● 保安队员承担20%。 ● 财务承担4%。
● 收银、微机后台承担10%。 ● 综合办承担8%。 ● 采购承担1%。
(九)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及要求:
1、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为了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资料,核实企业资产,财务除登记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外,还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序,使用年限等因素,分解登记折旧明细帐,具体包括:名称、规格、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年折旧额等。同时,办公室应和财务部门结合,登记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情况,随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1)范围:
空调、房屋、货架、柜台、菜架、面架、存包柜、各类微机、防盗设备、电视、VCD、车辆、电子秤、条码秤、音响设备、收银设备、打印机、扫描仪、UPS、保险柜、传真机、磅秤、缝纫设备、冰柜、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刻字机、真皮沙发、手机、变压器、计量箱、发电机、电梯、消防、软件、烤箱、绞肉机、蒸车、和面机、炸锅、电饼档等。
(2)计价方法: ● 原始成本计价:
● 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无原始成本时,采用此方法)。 (3)折旧方法: 平均年限法。
(4)折旧年限法(指全新的固定资产) ● 房屋类固定资产按5年折旧。
● 车辆类固定资产:小轿车类6年,大货车5年,一般工具车3年。 ● 其他类固定资产按3年折旧。 (5)固定资产的核算: ● 增加时: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现金等科目 ● 减少时:
借:累计折旧
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 ●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车辆折旧除外)
贷:累计折旧
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因指标因素: ● 折旧额严格按指标执行,保持一年不变。
● 当年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当年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 如年度内发生固定资产调拨减少时,该项固定资产折旧数并入其他固定资产。
● 净值达到原值的5%,不累计提折旧。 2、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小、易损坏,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物品。 为了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情况,财务应登记实物明细帐,每年盘存资产时,与财务核对,了解增加减少的原因,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1)范围:
办公桌、办公椅、购物车、购物篮、消防栓、灭火器、茶几、包膜机、话筒、特价筐、登高车、衣架、周转箱、盆架、打卡机、微机桌、文件柜、饮水机、老板桌椅(价值低于1000元以下)、书柜、电扇、电话机、报架、钟表、封口机、防盗门、三轮车、装订机等。
(2)计价方法: ● 原始成本计价;
● 估价(无原始成本时,采用此方法)。 (3)摊销方法:
● 一次摊销法(2000元以下,含2000元); ● 分次摊销法(2000元以上,当年摊完); ● 食品厂周转箱2年摊销。 (4)低值易耗品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