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5)

2019-04-08 17:35

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党政机关应当依托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推进信息化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应用。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传统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

21

培训计划。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节能、节水、节粮等内容实在、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

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第五十条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应当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一并考核。

第五十一条 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

22

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段和节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受理涉及铺张浪费的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

省委巡视组应当把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列入巡视内容,加强巡视监督。

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采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网络监控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重大监督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定期报送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

23

审计力度。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作为预算执行及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资金量较大、所属单位及项目较多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依法处理、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并依法依规公开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结果。

第五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和发布机制。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 (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24

第五十五条 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进行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七条 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细则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25


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5秋季最新三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计划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