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提示】在承包、承租纳税人的规定上,原增值税业务单位与“营改增”单位存在差异:
传统业务的纳税人承包承租:在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营改增”纳税人承包承租: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在销售额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认定标准——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
1.原增值税业务——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营改增”业务——应税服务的认定标准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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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的范围: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解释】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二)资格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三)例外规定
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规则中,有一般规定之外的例外规定,包括选择认定、不能认定两类。 1.选择认定
(1)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2)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不能认定
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规则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1.向谁申请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简称认定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申请时间
(1)新开业的纳税人(教材未收录)。 (2)已开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①主动申请认定:在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月份或季度)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②被动通知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相关规定
(1)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当月起),按税法规定计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P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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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我国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 我国增值税在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的基础上,针对特殊行业和产品设计了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服务实施的零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概况: 17%基本税率的适用范围: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项目) 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含农业初级产品。注意区分: 属于13%税率范畴 干姜、姜黄、橄榄油、花椒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动物骨粒等 属于17%税率范畴 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淀粉、调制乳等等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提示】农机整机适用低税率;农机零件适用基本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按照农机适用13%的低税率。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食用盐;二甲醚等等) 11%低税率的适用范围(适用“营改增”项目) (1)交通运输业 (2)邮政业 (3)基础电信服务 【相关链接】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低税率。 6%低税率的适用范围(适用“营改增”项目)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13
(5)鉴证咨询服务 (6)广播影视服务 (7)增值电信服务 【提示】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 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国际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取得经营许可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4)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程租、期租、湿租的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出租方可申请零税率。 【提示】关于零税率的两个特殊规则: (1)服务角度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等于境外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2)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阶段性放弃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征收率的适用范围 增值税的正常计算需要使用税率,但是简易计算需要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适用征收率。 我国增值税的法定征收率是3% 【归纳】关于征收率的运用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1.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法定征收率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2.减按2%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辨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标的物不同,征收率也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标的物 固定资产(动产) 自己使用过的 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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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征收率 减按2% 3% 固定资产(动产) 自己未使用过的 旧货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 区分三种情况: (1)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3)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 【提示】只有在增值税链条不完整的前提下,一般纳税人才能按规定使用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一般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计税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动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意辨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标的物 固定资产(动产)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 允许抵扣进项税的 旧物 有形动产 自己未使用过的 旧货 3.可选择按照3%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规定: 15
减按2% 税率或征收率 依照3%征收率减按2% 自己使用过的 法定税率 依照3%征收率减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