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设置GPS基准站时,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基点。通过已知控制点的北京54坐标或地方坐标以及WGS-84坐标,确定基准站的三个转换参数,转换参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输入GPS接收机,承包商不得随意更改。
⑤施工基线测设精度应符合(JTJ203—200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规定。
⑥为防止因沉降位移原因使基点发生较大变化,基点通过验收后,应间隔三个月时间进行复测校核,如有较大变化,应及时对基点坐标进行修正。校核修正的工作程序同基点验收程序。
(三)、水尺设立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号 编制水尺设立方案,并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1 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复核无误 批复放点测量方案 通知监理工程师,外2 组织水准测量 业测量时监理在场 在不受干扰、容易到达处设立水尺,校核水3 尺零点。在水尺附近设立永久水准点。 内业计算、整理资料,提交水准测量成果报外业测量资料经自4 告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一式三份报监理工检、监理检查无误 程师 检查督促水尺校核情况,必要时进行5 对水尺进行维护、清洁,定期进行校核 设置的水尺通过验收 测量复查 复核内业计算资料,批复放线报验单 收 垂直,复核水尺零点是否正确 水尺通过监理检查验是否稳固、结实,选点测量复核 旁站水尺设立,检查水尺是否稳固、旁站水准测量,检查水准点标记埋设先决条件 审查设立方案是否符合四等水准测量业主提供的水准点经精度要求,检查测量路线是否可行,施工单位程序进行的监理工作程序 2、监理要点 (1)审查水准测量方案是否满足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 (2)在水尺附近应同时设立永久水准点,定期对水尺进行校核;
(3)水尺应选用结实、耐用的材料制作,刻度宜用成品刻度铁板,用铁钉固定在水尺表面; (4)水尺设置通过验收后,应注意维护,并进行清洁,保证读数清晰。水尺零点要每月一次进行校核,有变化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水尺进行修正,工作程序同水尺验收程序。
(四)、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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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程序
序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号 编制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总监理工程师已签发1 方案附技术核定报审表一式三份报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 组织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通知监理工程师,外业量船测量上线情况;外业结束2 测深仪读数校对,风浪较大时应停止测量 内业成图,整理资料。将工前测量与设计进行比较计算挖淤挖砂及回填3 工程量差,将测量成果和计算书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检查无误 挖淤挖砂及回填工程量差,相差较大时通知业主 测量时监理在场(测量时,原始水深数据、定位数据拷船、水位站各一人) 贝一份备查 审查水深测量图,核对工前与设外业测量资料经自检、计水深,复核工前与设计水深的吃水情况,批复技术核定报审表 旁站水深及原地面测量,检查测测量方案,检查测量船的性能、行的先决条件 审查工前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施工单位程序进 监理工作程序
2、监理要点
(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水深及吹填区原地面测量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如不通知,则其测量成果监理工程师不予以签认。
(2)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前水深及原地面测量方案,经批准后才能实施。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旁站水深及原地面测量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3)水深测量应在风浪较小的情况下进行,测深仪记录纸上波峰与波谷之差超过0.6m时应停止作业;
(4)测深定位点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5mm,1:500测图定位点点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2mm;
(5)测深前后必须对GPS接收机、测深仪进行比对;
(6)如工前测量的水深与设计水深相比,挖淤挖砂工程量差计算超过较大时,向业主汇报解决淤泥卸放问题。
(五)、围堰测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
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程序进 监理工作程序 17
号 制定围堰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1 批准 围堰施工测量(轴线.高程)定位,2 若偏差不符合要求,重新定位。 行的先决条件 审查围堰定位方案,复核定位围堰施工方案已获批淮 资料 测量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测量时监理在场 旁站围堰放线测量;抽检放线实测项目,检查测量记录表。 1、围堰放线满足规范要求; 1、抽查轴线偏位; 3 进行围堰测量,填报检测记录表。 2、验收测量资料无误。 2、监理要点
(1)审核围堰放样坐标及角度计算,特别控制好第一个点放样及有特征点的放样; (2)检查测量人员到位及仪器安置情况;
(3)抽查围堰偏位情况。(围堰允许偏位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执行)
(六)、吹填施工测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号 制定吹填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1 师批准 布置沉降杆前通知监理工2 吹填区沉降杆的布置及观测。 程师,测量时监理在场 1、抽查吹填后的地面高程及相将测量资料整理,绘制吹填后3 断面图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验收测量资料无误。 的测量资料和验收断面图核对,签认断面图和测量资料。 关资料。将监理记录与承包单位旁站沉降杆的布置及观测。 吹填施工方案已获批淮 面复测资料。 行的先决条件 审查吹填方案,检查吹填区原地施工单位程序进 监理工作程序 2、监理要点
(1)吹填施工测量包括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地形测量和施工期的检查测量和沉降观测。 (2)检查控制点平面位置和高程。
(3)吹填区沉降杆的位置及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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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沉降杆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及规范布置。
b 沉降杆应稳固的竖直设置在吹填区原地面上,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c 沉降杆应进行编号并测定其零点高程,其高程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0mm。
(七)、沉降、位移观测质量控制
1、监理程序
序施工单位工作程序 号 编制沉降位移观测方案附技术核定1 表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 按设计图纸要求埋设沉降位移观测2 点,向监理工程师申报 定期沉降位移观测,每月将资料整理3 报监理工程师 程师 送成果,核对和分析观测成果 观测时通知监理工分点,督促承包单位观测和报通知监理工程师 固和各点初始高程 检查观测情况,用仪器观测部 表 检查沉降位移观测点是否稳行的先决条件 审查观测方案,批复技术核定施工单位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 2、监理要点 (1)承包单位应及时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点进行沉降、位移观测;
(2)严格按设计要求观测频率进行观测,并定期或不定期旁站或抽查观测结果。 (3)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置在不受干扰、不致发生沉降位移的地方。每次观测前,应复核控制点。
(4)每次观测应固定观测人员、仪器设备,采用相同的观测线路、方法,并尽量在相同的环境下进行观测。
(5)测点应设置在堤顶两侧不影响行车之处,测点问距50—100米。胸墙浇注后其顶面也应设点观测,竣工测量后沉降观测资料移交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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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围堰工程监理细则
(一)、本工程围堰有:外围围堰15条28段,分隔围堰7条15段,总长9200m。围堰一部分新建,一部分利用丙洲岛新建护岸、现状堤岸。
1、外围围堰:
(1)新建外围围堰1、2、4、5、6、11、12、14等8条的设计顶标高有5.00、5.50、6.30,高度一般为6.50~7.50m,最大高度8.00m,堰顶宽度5.00m,厚度500mm;内外边坡均为1:1.5,外坡中部设平台(宽3.00m);所处位置淤泥厚度一般为0.50~1.80m,淤泥底板标高-1.50~-0.30m,局部厚度为2.30~2.70m;淤泥层下一般为粗砂层,局部粉质粘土。设计拟将基础底部淤泥全部挖除,换填中粗砂。围堰结构:横断面上部及横断面下部两侧土工布充填砂袋构筑(每层厚500mm,分级填筑,其端头用编织袋装土理坡),中间回填中粗砂;
坡面、坡脚防护:靠吹泥砂地块一侧采用编织袋装砂理坡,300mm厚尼龙砂袋护坡;围堰顶部靠吹泥砂区地块一侧,根据需要加筑砂袋挡泥堰一级,挡泥堰砂袋布料均须抗老化。
(2)、第2种类型外围围堰,利用新建护岸、现状堤岸。外围围堰3、7、8、9、10、13、15属第2种类型外围围堰。这种类围堰一般仅对现状堤岸或新建护岸边坡进行简易防护处理。
2、分隔围堰:
根据围堰的使用功能及其相邻地块交工标高的不同和围堰地基岩土状况的差异,本项目设分隔围堰7条15段,共2种类型。这2种类型分隔围堰的结构、构造如下:
(1)、第1种类型分隔围堰为新建分隔围堰:围堰1~5、7等6条,堰顶宽度:5.00m(考虑兼做施工便道),厚度500mm;内外边坡均为1:1.5;围堰结构:横断面上部及横断面下部两侧土工布充填砂袋构筑(每层厚500mm,分级填筑,其端头用编织袋装土理坡),中间回填中粗砂;坡面、坡脚防护:靠吹泥砂地块一侧采用编织袋装砂理坡,300mm厚尼龙砂袋护坡;堰顶顶部根据吹泥地块需要,加筑砂袋挡泥堰一级,挡泥堰砂袋布料均须抗老化。
(2)、第2种类型分隔围堰为利用现状围堰加宽,分隔围堰6属第2种类型分隔围堰。这种类型的围堰采用土工布充填砂袋对现状围堰边坡进行防护。
围堰考虑兼做施工便道,按均载20kPa计算。围堰结构用砂均为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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