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支持;(5)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有自己的实践活动成果及作品。
审美与表现能力:(1)能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美、欣赏美;(2)能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3)有创造与表现美的欲望,有自己的艺术作品。
运动与健康状况:(1)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2)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精力充沛,不受疾病困扰;(3)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情绪稳定,没有不良嗜好。
2、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标准
为了便于操作,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要求,我们坚持能力立
意的原则,制订了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说明,明确了反映各维度发展状况所要提供的相关实证材料和各等级在材料质量和数量要求上的具体评价标准。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有关证据:
(1)在校三年的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证据以及在校三年的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 (2)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的记录;
(3)担任学校、班级或小组干部,为同学服务或乐于助人方面表现的证据; (4)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 等级标准:
优: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实其在该目标中达到的程度;在校三年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是合格的公民;在校三年有在校级或校级以上获得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记录。
良: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在校三年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合格: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在校三年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的行为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不合格:有严重违法或经常性违纪的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学习能力 有关证据:
(1)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 (2)终结性语文口语交际成绩报告单;
(3)校本课程选修、出勤、活动记录及累计学分; (4)一份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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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份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6)一份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 (7)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据。 等级标准:
优:完整地提供1-7条规定的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客观、原始、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学习十分认真,不缺课、作业完成很好;所学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测评成绩为优;校本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达到50学分以上。
良:完整地提供1-5条规定的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客观、原始、真实,能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学习认真、不缺课,按时完成作业;所学80%的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良好,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测评成绩达到良;校本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达到40学分以上;
合格:完整地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所提供的证据客观、原始、真实,能表现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表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学习态度一般,有缺课现象,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所学60%的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良好;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测评达到合格;校本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达到30学分以上。
不合格: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团队精神差,不能正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愿与他人交流与分享;所学80%的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成绩为不合格;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测评成绩为不合格;校本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在30分以下。对该等级评定应非常慎重,要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实践能力 有关证据:
(1)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的累计学分; (2)一个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3)一份科学实验研究报告;
(4)一件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模、陶艺、摄影、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 等级标准:
优:所提供的证据客观、原始、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必须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达到50学分以上。 良:所提供的证据客观、原始、真实,能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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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状况;必须完整地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达到40学分以上。
合格:所提供的证据客观、原始、真实,能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必须完整地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达到30学分以上。
不合格: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三年累计学分在30学分以下。 ▲审美与表现能力
有关证据:
(1)能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有表现其审美情趣的艺术作品; (2)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的原始记录;
(3)有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艺术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等级标准:
优:初中毕业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占40%),初中三年艺术档案夹作品(占40%),校级或校级以上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奖成绩(占20%),三项总分达到90分。
良:初中毕业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初中三年艺术档案夹作品、校级与校级以上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奖记录,三项总分达到75-89分之间的。
合格:初中毕业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初中三年艺术档案夹作品、校级与校级以上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奖成绩,三项总分在60—74分之间。
不合格:初中毕业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初中三年艺术档案夹作品、校级与校级以上级别的艺术活动获奖成绩,三项总分在60分以下。 ▲运动与健康状况 有关证据:
(1)有三年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 (2)有终结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等级标准:
优: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占40%)和终结性体质与健康检测成绩(占60%)总分达到90分。
良: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体质与健康检测成绩总分在75-89分。 合格: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体质与健康检测成绩总分在60-74分。 不合格: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体质与健康检测成绩总分在60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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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注:三年学期、学年成绩统计总成绩用百分制计算,转换成等级表达。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
1、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既定的程序顺利有效地进行,我们实行“权责统一,分层监管” 的机制,建立了“区、校、班”三级评价组织机构。要求各组织机构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本着诚信守实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和处理有关事务。
成立开福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开福区教育局有关人员、中学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年级组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毕业班的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名并公示后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评定小组成员给本班级学生授课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1年,对本班级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定小组成员预定名单应向所有学生公布并听取意见,有突出反映的应予替换。
2、各维度评价的具体操作
2004年3月底至4月初,在区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福区对各中学毕业生进行了综合素质的评价。综合素质的评价采取分层分期的方式进行,先进行各维度的评价,然后再综合,具体安排见下表: 评价项目 学校 沅丰坝 中 学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实践能力 审美与表现能力 运动与健康状况 6月19日 3月25日 3月23日 3月24日 4月29日 沙 坪 中 学 白 霞 中 学 植 基 中 学 长沙市 32 中 长沙市 7 中 6月27日 4月8日 4月11日 4月8日 4月29日 6月20日 6月21日 6月25日 6月26日 3月24日 3月29日 4月1日 3月30日 3月25日 3月22日 3月31日 3月31日 3月29日 3月29日 4月2日 4月7日 4月29日 4月29日 4月29日 4月29日 19
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各具特色,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为主体进行评价;“学习能力”维度主要以校本课程学习所得学分、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测评、各门学科三年期末考试成绩等为基础进行评价;而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则分别对应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学习与素质发展状况。其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的评价由长沙市统一项目,市教育局组织测试员下到我区各中学进行测试,测试方法与非试验区相同;“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的评价是统一标准、统一测评,由区教育局组织测评员分赴学校进行现场评分;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维度则采取全区抽调优秀实验教师组成评价小组,按“区评价小组抽样测评树立‘标杆’——校评价小组测评——抽样核查”三步程序进行操作。最终,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评价结果及其提供的原始证据进行审核。
具体操作如下: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的评价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维度评价的具体操作分为“证据的认定”与“实施评价”两个步骤。
一是证据的认定。即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中的证据进行事实认定。要衡量学生的道德素养不可能是评价主体(班级综合素质评价成员)的主观臆断,必须凭借典型的事实以及学生日常的道德行为表现来综合进行评价,要让过程性评价纳入终结性评价中来,真正实现对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发展过程的考察。所以在本维度要求学生进行以下事实举证。
日常三年班主任五个学期的终结性评语(体现在学生评价手册中)是学生道德素养最有力的证据。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也将成为重要的证据(必须是集体组织的社区公益活动)。它实现了将学生的道德行为延伸到社会与家庭,使得评价的主体更为多元,评价学生的效度更加真实。它要求学生不管是置身校内还是校外都要保持道德行为的一致。乐于助人的证据(帮助同伴或者是他人)显示同伴作为评价主体的介入,使得评价的范围更加广泛,同时同学之间的交往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为集体(学校或者是班级体)获得荣誉的记录,体现了学生对集体的关心与爱护,考察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作为一个集体成员的规则意识。
我们从这些最为贴近学生实际的活动与情境来综合评价学生。将学生放在一个现实生活的空间,与他周围的人与事物相互联系,通过观察被评价者在真实的情景中具体的行为表现,通过学生知,行、义相互结合来评价,从而来透视他的道德品质、道德素养这是我们研究者的出发点。在班级评定小组成员认定这些证据与数据的真实、客观、有效的基础上,再对学生在校三年的德育表现的典型事实、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观察记录进行考证。在事实认定的基础上填写学生本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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