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七、违约金收入是否缴纳个税的争议问题
(一)总局866号文明确,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该条款类似于价外费用征税的规定。 (二)总局解答:
问: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
税?
八、公司未分配利润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向单位借款长期不还是否并入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争议问题
答:(一)对属于个人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
依据:总局289号文、333号文。
(二)总局解答:
1.股改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是否征收个税?
九、员工重奖和实物分红的纳税争议问题
(一)企业对员工重奖,要缴个税。纳税争议——“山穷水尽”……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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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 财税158号文
3. 总局364号 文规定
(二)风险规避——“柳暗花明”……
“小车重奖”较好的筹划办法:企业可以新购臵的价值相当的小车奖励,小车的使用权一开始就归员工,所有权则先归企业,企业与员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汽车费用和责任保险的归属问题,并约定一定年限(比如5年),期满后,该车再按较低的二手车价格出售给该员工。
这样做的好处是:期满前,车辆所有权仍然属于公司,可以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列支相关项费用;一定年限后,公司将车卖给个人,个人获得所有权,从中可得到实惠。这种操作方法既减轻了公司的负担,又使员工个人得到真正的奖励实惠,可谓一举两得。
第六讲 生产企业其他税种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一、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纳税争议问题 (一)财税152号文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三)计算实例:
二、印花税计税依据纳税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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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内部材料调拨,是否需要贴花? 总局9号文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依据上述规定,总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之间签订的符合上述规定的购货单、订货单、调拨单等应该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但对于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贴花。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缴印花税?其与购房业主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按“购销合同”还是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购销合同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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