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有重要的意义。在大面积经济萧条时期,有时降低工资也会在一定意义上稳定人员。但如薪酬制度制定的不合理,奖惩不分明,销售人员因不满公司激励制度而离去。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订制度是为规范员工的行为,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但由于管理者一味推行,却未考虑制度的合理性、公平性。有些奖励措施甚至从未兑现过,而动不动就是“罚”字当先。无论你是出于什么原因,凡是违反规定的要受处罚,但有功时从来未提过奖励,时间久了无论什么样的员工也会产生抵触情绪。但他们清楚,胳膊扭不过大腿,公司是人家的,自己只是打工者,要么全身心地接受人家的处罚,要么辞职,结果无论什么样的销售人员做到一定阶段也会离开。一家销售
IT基
础设备的公司制订制度,只要是出现错误,不问原因,首先处罚当事人,然后再调查事情的真相,这样的制度和霸王条款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这家公司员工离职率高达
70%以上,我想
这不能仅从销售人员的身上找原因,企业自身
也应该查找一些深层原因。
为了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销售人
员刚进入公司时或每年年初时,公司都会向销售人员承诺,一旦完成多少业绩或取得多少利润,除正常的销售提成外,公司还会提供额外的奖励。销售人员为了得到公司给予的奖励,加倍努力工作,经过拼搏,果真岁末完成了要拿额外奖金所需的业绩量,这时公司应兑现承诺时,老总却支支吾吾,会找出许多客观的理由来打发销售人员,甚至有的老总此时却不再提自己许诺奖金的事,还有的找一些原因来克扣销售人员应得的奖励。更多的老板却疾口否认自己许诺的事情,决策者如此不守信用,打消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以后要么不再用心销售,要么辞职。这是决策者寒了销售人员的心,导致销售人员离开了自己的企业。路北区有家刚成立不久的企业,为使企业有个开门红,在制订第一年销售任务时,老总当众向一个销售人员承诺,如果你能完成公司马上给你
5
150万元的销售任务,
万元的奖励。由于销售人员对
此项业务十分熟悉,年终总结时,还超额完成10万元任务。找老板兑现当初承诺时,老板说公司发展比较困难,资金运转比较紧张,过两年再给你兑现,此销售人员十分气愤,认为老板说话不算话,便递了辞职书。
(四)任务量制定不合理,销售人员间不能相互支援
为销售人员制订销售任务是为了给销售人
员一定的紧迫感,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为企业最大化的创造利润。但是任务量的制订也是要科学的进行,如果制订的不科学,它本身的作用起不到,还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有些销售工作的任务量是不适合按时间进行划分的,比如说一年连续拿到几个管理咨询的项目这是不现实的。有些工作是不适合按月来进行划分的,比如说大型设备必须以年为单位制订任务指标,其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的销售可以落实到每月多少任务量。但是我们的企业会在任务的制订上出现十分不合理的现象,有些企业制订的任务量,却无一人能完成,有些
企业制订的任务量,销售人员漫不经心都能超额完成任务。有些销售工作是有淡旺季之分的,有的企业制订的任务量却是相同的,自然也不是正常现象。制订任务需根据实际情况客观进行,一旦制订的任务量不合理,尤其是对销售人员不利的情况下,自然会受不了,而另谋高就。有家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十分不合理,公司开业一年半了,至今无一销售人员能够按月完成销售任务,完不成任务不但没有提成,还要扣基本工资,完成任务全额发基本工资,超过一定的销售量,才有提成,这样的任务量政策制订的很不合理,结果销售人员走了一批又一批。
销售订单的签订,有时光靠销售人员是无
法完成的,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较高,边缘性科学产品尤为如此,此时需要销售人员打前战,然后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拿下定单。但有些企业却忽视这一点,把一个个销售人员推向不同的区域市场,也不提供技术支持,单靠销售人员拿订单回来。销售人员在公司的
时间很短,大部分时间都在与客户接触,有时需要公司给迅速传些什么资料过来,往往等三、四天还没有音信,有些大企业往往需要竞标才能决定用谁家的产品。没有公司支持,销售人员设法拿到定单后,发现自己分得利润特别少,大部分都给了他们。由于长期是孤军奋战,久而久之便感觉身心疲惫,所以便会找一个能使自己心理轻松的企业。
(五)企业不能为销售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是否能够提供各种福利待遇,是广大销售
人员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关系到他们能否安心在职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三险一金”对销售人员中的大多数来说只能是一个梦想,他们是最易产生意外事故的一个岗位,但他们出事故后无任何保障。其次,入职后不进行任何培训,也不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直接把你推向市场,让你为他们创造效益,高科技公司尤其如此,有些企业给销售人员的待遇为纯提成形式,根本就没有基本底薪,销售人员为市场开拓的一些费用全由本人担负,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