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消费税业务测试题及答案解析[1](4)

2019-04-09 16:34

2. 果啤和调味料酒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3.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 4.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

5. 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税目“汽车轮胎”的征收范围。( )

6.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同时也是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 )

7.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只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 8. 凡是纳税人因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不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

9.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10.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不得退消费税。( )

1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可以自行直接抵减当期应纳消费税款。( )

12.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出口后,应退还该出口应税消费品包含的消费税税款。应税消费品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退税计算公式是:应退消费税税款=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支付的全部款额×税率。( )

13.消费税税目中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其他车辆的轮胎。( ) 14.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其中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的公式为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0%)。( )

1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

16.如果酒厂还生产粮食白酒与其他酒小瓶装礼品套酒,应按全部销售额就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从价消费税额。( )

17.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目的地和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当缴纳消费税。( )

18.卷烟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售收入不能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的,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

19.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包含了消费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的销售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所以企业的损益表在核算企业的利润时,应从销售收入中扣除消费税但不能扣除增值税。同样,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应扣除消费税而不能扣除增值税。( )

20.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办法。( )

四、计算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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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商城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消费者个人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消费者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 某地板生产厂200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林场购入原木3000立方米,规定的收购凭证注明支付款项300000元,委托运输公司将上述原木运送回厂,支付运输费1000元;

(2)外购生产用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元,增值税4250元,将其中20%用于企业生产车间的厂房维修;

(3)外购生产用粘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将其中10%赠送给购买企业木质地板的老客户;

(4)从其他木地板厂购入未涂漆的木地板5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将70%投入生产上漆;

(5)数月前购入的一批原木因保管不善被盗,账面成本31680元(含运费1395元); (6)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收入560000元。

上述业务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均经过认证,实木地板税率5%,要求计算: (1)该企业当期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 (2)该企业当期进项税转出;

(3)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合计; (4)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5)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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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二)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应纳消费税=[100+(10+30)/(1+17%)]/(1-5%)*5%=7.06(万元)。 2. 【答案】A

【解析】高档手表是指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3.【答案】B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4. 【答案】B

【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报关进口的当天;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的确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税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

6. 【答案】D

【解析】粮食白酒、啤酒、黄酒适用定额税率。 7.【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2+0.15+0.4)万元/(1-10%)×10% = 2833(元)。

8.【答案】D

【解析】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20000×(1-13%)+800×(1-7%)=18144(元) 组成计税价格中的加工费=7020/(1+17%)=6000(元)

被代收代缴消费税=(18144+6000)/(1-5%)×5%=1270.74(元)。 9. 【答案】B

【解析】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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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0.【答案】B

【解析】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应纳税额=50*2000*0.00005+150*20%=35(万元)。

11.【答案】D

【解析】鞭炮的适用税率15%;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12. 【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13. 【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14.【答案】D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15. 【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16. 【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17.【答案】B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18.【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19.【答案】C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0.【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选项D只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2.【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 【答案】ABCDE

【解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4.【答案】ABD

【解析】C选项没有对收入进行调整,不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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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答案】ABC

【解析】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6.【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7.【答案】ABD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抵扣,规定了9项的。

8.【答案】AD

【解析】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9.【答案】ABD

【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如用于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选项D:逾期包装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未逾期的押金(酒类产品除外),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10.【答案】BD

【解析】按最高售价具备条件:一是属于应税消费品;二是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

三、判断题

1.【答案】×

【解析】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级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2.【答案】×

【解析】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答案】×

【解析】此题的错误在于扩大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因为只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不是所有销售者。

4.【答案】√

【解析】此处所谓的“免税商店”,是指专营免征进口环节关税的货物的商店。 5.【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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