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消费税业务测试题及答案解析[1](6)

2019-04-09 16:34

D.纳税人采取赊销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8.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 )资料。

A.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B.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C.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原件和复印件。 D.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原件和复印件。 9. 某酒厂总部设在山东济南,生产酒的基地设在山东青岛,则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在济南纳税 B.在青岛纳税

C.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才可在济南纳税 D.经山东省国税局批准才可在济南纳税 10. 下列不可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的项目有( )。 A.为生产化妆品而领用的酒精 B.为零售金银首饰而出库的金银首饰 C.为生产实木地板而购入的钢琴漆 D.领用外购已税白酒勾兑白酒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如正确打“√”,如错误打“×”,每题1.5分,共30分)

1.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 )

2.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高尔夫杆头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范围,高尔夫球袋也属于消费税的该税目。( )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在检查时发现受托方没有代扣消费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如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等),暂不计税。( )

4.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如果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的,应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算不同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 )

5.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同期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

6.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

7.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

8.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增值税退还应按规定退税率计算,消费税退还则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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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计算。( )

9.生产企业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

10. 纳税人除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外,其余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11.某首饰厂2010年1月销售珠宝玉石首饰和金银首饰,共取得收入120万元,两者未分别核算,由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该厂认为该收入无需缴纳消费税。

12. 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批发零售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不征收消费税。( )

13. 对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情形的,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既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也可以申请退税。( )

14.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

15.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

16. 《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规定的特种用车范围只限于急救车和抢修车,对其他车只要属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均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

17. 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征收消费税。( )

18.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酒厂不得实行定额、定率的双定征税办法征收消费税,一律实行查实征收。( )

19.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

20. 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税款,并经委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发现的,则应由委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对委托方补征税款,受托方所在地国税机关不得重复征税。

四、计算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大华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和销售小汽车。200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2)委托建新加工厂加工汽车轮胎20件,委托合同注明材料成本为每件200元,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费3000元,税款510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收回后,有12件对外销售,每件不含税价格为300元,其余8件用于本企业小汽车的装配;

(3)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150辆,其中10辆用于馈赠,20辆用于投资,双方约定按最近不含税价12万元/辆进行投资额核算,其余全部销售;

(4)本月还特制5辆小汽车用于奖励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人才。(已知:普通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12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该型号小汽车最高价每辆13万元,特制小汽车生产成本为每辆7万元,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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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单位:元) (1)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销售汽车轮胎应纳消费税; (3)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4)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2. 某企业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2009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白酒入库,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向某农场购进粮食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格20万元,粮食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但未收到运输业发票。

(3)领用上述粮食100吨连同上月向粮油公司购进粮食37.6万元发运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共收取加工费15万元(含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款5万元),均收到专用发票,白酒入库。受托方同类产品售价120万元/吨。

(4)拿出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50吨在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基础上加价20%对外出售,款已收到。

(5)自产薯类白酒100吨,每吨成本价9000元,每吨销售价18000元,本月售出80吨。由自己的卡车负责运输,收取运费10万元,装卸费1.7万元。

(6)本月用外购粮食白酒20吨连同领用自产薯类白酒20吨勾兑成低度白酒100吨出售,每吨售价3万元,随货销售酒坛不含税价款10万元单独计价核算;另外,收取押金5.85万元单独核算。

(7)企业将自产薯类白酒10吨用于抵偿18万元的债务。

(8)企业将购进粮食白酒10吨连同自产薯类白酒1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利润率5%)。 (假定以上购销价格都不含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12月份委托加工应支付的消费税总额;

(2)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不包括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额); (3)计算该企业12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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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消费税业务测试题(三)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2.【答案】B

【解析】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按照消费税政策规定,应当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但是,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不属于视同销售,因此,不应当征收增值税。用于职工福利、馈赠和赞助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缴纳消费税。

3.【答案】D

【解析】《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4.【答案】 B

【解析】 按照消费税中的规定,销售税率不同的消费品应分别核算,没有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5.【答案】 D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该批酒应纳消费税=25000×20%+2000×0.5=6000(元)

6.【答案】 B

【解析】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60000+60000×25%+150)÷(1-36%)÷250=469.69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适用比例税率为56%;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60000+60000×25%+150)/(1-56%)×200=34159090.91(元) 进口增值税=34159090.91×17%=5807045.45(元)

进口消费税=34159090.91×56%+200×150=19159090.91(元)

7.【答案】A

【解析】当月应扣除的消费税=90×80%=72(万元);国内生产化妆品缴纳的消费税=(290+54.48÷1.17)×30%-72=28.97(万元)。

8【答案】 C

【解析】 消费税税目中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各类机动艇。无动力艇、帆艇和小木船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9.【答案】 D

【解析】 选项A、B、C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 10.【答案】 A

【解析】 委托加工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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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否则适用组价计税。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10×11700÷(1+17%)+(40000+10000)÷(1-30%)]×30%=51428.57(元)

11.【答案】 B

【解析】 税法规定,品牌费属于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的一部分;押金要并入销售价格中用于计算确定出厂价,确认税率的出厂价=2500+5000÷(1+17%)÷10+5000÷(1+17%)÷10=3354.70(元/吨)>3000元/吨,故啤酒税率适用250元/吨,则本题应纳消费税= 10×250=2500(元)。

12. 【答案】 C

【解析】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答案】 A

【解析】 纳税人用于对外投资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1000+80×1200+50×1200)×30%=76800(元)。 14.【答案】A

【解析】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酒精不属于酒类产品;烟丝也属于烟的税目;翻新轮胎不属于汽车轮胎的征税范围。

15.【答案】C

【解析】指甲油属于化妆品。应纳消费税=[230000+(4000+3000)÷(1+17%)]×30%-47000×30%=56694.87(元)。

16.【答案】D

【解析】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消费税。 17.【答案】A

【解析】A属于税法规定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珠宝玉石,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B中酒精虽然缴纳消费税,但与护肤品不属于一个税目,不能跨越税目抵扣已纳消费税;C中黄金镶嵌首饰应在零售环节纳税,不能抵扣钻石已纳消费税税款;D中小轿车改装行为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故也不能抵扣上一环节已纳消费税。

18.【答案】A

【解析】(58590+35780)/(1+17%)×5%=4032.91(元);镀金,包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修理清洗收入征营业税。

19.【答案】C

【解析】赠送客户的手表的组成计税价格=8689×(1+20%)÷(1-20%)=13033.5(元),大于10000元,属于高档表,应征消费税。上述业务共应缴纳消费税=(12×15000+180000+13033.5)×20%=74606.7(元)

20.【答案】D

【解析】生产企业无论自营出口还是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均实行免税政策,不退还消费税。

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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