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院字[2005]231号
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实践教学和检查教学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将实习工作与学生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择业空间,经研究决定,在集中实习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校),分散进行实习。为了做好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自主实习的申请程序
1.自主实习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用人(试工)单位同意学生实习的证明书。 3.学生家长在学生申请书上的签字。 4.必须经所在系领导批准。 5.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具备以上五条程序,才允许毕业生自主实习。 二、自主实习的有关要求与规定
1.自主实习的时间必须和学院教务处安排集中实习时间同步。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工作办法》与《非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工作办法》。
3.实习过程中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4.实习生必须坚守岗位,爱护实习学校的财物。
5.实习单位(学校)在实习结束时须给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报告。
6.实习结束时每位实习生必须独立撰写一篇实习调研(总结)报告,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7.实习结束后实习生的鉴定表和实习调研报告一并报所在系作为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各系应根据材料给每位实习生进行成绩评定,确定“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一:巢湖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附二: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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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巢湖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姓名 系别 性别 专业 学号 实习时间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 话 实习单位名称 实习单位地址 申请 理由 联系 实习 单位 意见 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系实习 领导小 组审核 意 见 系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分别存放在系办公室和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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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巢湖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协议书
经协商 系 专业 级 学生自主联系 单位(学校)作为本次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学院按照30元标准作为实习生的交通补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完成实习任务;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意识;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巢湖学院声誉。对实习期间出现的安全保障等问题,由实习生本人负责。
协议书的生效: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自行作废。
系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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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工科专业见习、实习和毕业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院字[2006]77号
工科专业见习、实习和毕业设计是工科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为了确保见习、实习和毕业设计能达到预期目的,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厂实习的内容 (一)上岗见习和跟班作业
1.在工厂有关负责人的组织安排下,轮流换岗到产品生产的各主要岗位见习,并在师傅允许和指导下作业。
2.每个岗位见习一个班次,在师傅允许和指导下,协助工作1—2个班次。 (二)了解产品的生产流程和企业管理概况
1.听取实习工厂领导介绍产品生产流程、销售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实习工厂领导介绍工厂的运行机构和管理体系。 3.听取实习工厂领导的安全教育。 二、毕业考察
(一)绘出实习工厂的生产流程图(草图)。
(二)结合生产实习过程,了解实习工厂的动力和人员配置情况。 三、工厂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明确实习和毕业设计(工厂考察阶段)的目的
工厂实习和毕业设计是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既是走上社会之前必须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工厂开设的专业课;其目的是把书本理论知识和生产实践联系起来,每个学生必须明确这个目的,端正态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实习和设计任务。
(二)必须遵守实习工厂的一切规章制度
工厂的正常运作,靠的是一整套科学的、规范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实习生进入工厂后,并不一定能增加工厂的效益,但决不能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因此,实习生自进入之日起,必须遵守工厂的一切规章制度,凡违反厂纪厂规者,一经发现,立即送回学院,停止其实习。
(三)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
1.实习生到工厂实习,本质上仍是学生。因此,实习生在工厂必须诚心拜工人为师,虚心向工人师傅学习。
2.尊敬工厂的各级领导,服从工厂各级领导的管理,模范地遵守实习工厂和各岗位(车间)的岗位规章制度。
3.严格按规定的日期、班次和手续上岗,未经师傅允许不准擅自动手。 4.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仪表端正,不怕吃苦,密切注意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遵守作息时间,开会或听报告时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听耳机,不得看书报。 7.实习期间不允许请假,遇有疾病或特殊情况,须持证明向指导老师请假。 8.每个岗位实习结束,需向工人师傅、岗位负责人道谢,并请岗位负责人在自己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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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鉴定表上签评意见。
凡违反本守则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实习,送回学院,凡没有完成规定的实习过程或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四、实习成绩的评鉴
实习成绩可评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实习成绩连同实习鉴定表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工厂实习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实习领导组(和当年度师范生实习领导组组成人员相同)。
2.各系成立实习工作组,其成员由分管教学的系主任、实习班级的辅导员和有关专业指导教师组成。各系实习工作组和实习工厂有关人员密切合作,具体负责实习生的教育、编组、管理和成绩评定等工作。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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