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与试验控制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17 页码:第 1 页 共 1 页
12.1检验与试验作业文件
12.1.1检验与试验作业文件编制依据、内容、方法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12.1.2检验与试验作业文件有:
1)电梯维修检验规范;
2)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 12.2过程检验控制
维修过程每道工序都应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关键工序自检合格后应进行专检,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2.3最终检验与试验控制
每台电梯维修完毕后应按照相关作业文件试验条件进行确认,试验条件满足要求时进行整机检验和试验,自检合格后方可邀请当地特检所(院)进行监督检验。
12.4具体按照《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18 页码:第 1 页 共 1 页
13.1设备控制
设备责任人根据“鉴定评审细则”、使用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出设备申购,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采购设备由综合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由综合管理部建立设备档案,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综合管理部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设备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部门必须确保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同时按设备保养规程要求进行日常保养。对于不能或不能经济地通过修复达到使用要求的设备,可由设备责任人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具体按《设备控制程序》执行。 13.2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
检验与试验装置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为确保其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及与检验要求的一致性,必须对检验与试验装置予以控制。要点如下:
1)实施必要的检验过程和配置必要的检验设备,并与检验要求相一致;
2)适应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程序,对检验与试验装置加以管理; 3)检验与试验装置应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4)当发现装置偏离标准状态时,应评价以往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纠正及预防改进措施。
5)应建立检验与试验装置档案。
13.3具体按《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不合格品(项)控制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19 页码:第 1 页 共 1 页
公司质管部制订并实施《不合格品(项)控制程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工程项目的非预期使用或转序。对不合格产品/工程项目的有效控制应包括不合格产品/工程项目的记录、标识、存放、隔离、评审等。并通知有关部门。
14.1不合格产品/工程项目的评审必须给出唯一的处置意见:
a 退货:进货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则通知供方给予退货处理; b报废:质管部决定报废的不合格品,由技术负责人批准;若因报废产生重大损失应提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c返工:对于不合格产品/工程项目按要求进行返工,使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对返工产品/工程项目必须重新检验;
d返修: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使之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返修产品也必须重新检验;
e让步接收:本公司对不合格产品/工程项目允许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让步接收,但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必要时经顾客批准。 14.2保持客观证据以证明经返工或返修的项目已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检验或测试。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处理情况加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14.3对于体系不合格,责任部门纠正后由技术质检部进行验证。 14.4若出现重大不合格情况或大批量质量事故时,按《质量改进控制程序》执行。
质量改进与服务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20 页码:第 1 页 共 3 页
15.1 质量信息
15.1.1质量信息包括内、外部质量信息、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检验机构及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的质量信息。
15.1.2质量信息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理
15.1.3对每台电梯维修完工后一次合格率、返工、返修率由技术质检部进行统计、分析,由工程部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经责任人审核,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15.2 质量改进 15.2.1纠正措施
为了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促进质量保证体系有效性的持续改进,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在出现下列情况下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a) 同一供方同一产品或服务,连续两批(次)不合格时; b) 维修过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反复出现同一类型一般问题时; c) 出现安全事故时; d) 顾客抱怨时;
e) 内部审核发现不合格时; f) 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g) 其他不符合方针、目标、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针对上述各类不合格情形,有关责任部门首先必须评审不合格项,根据产品的不合格原因制定消除不合格措施,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15.2.2预防措施
为促进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持续改进,必须针对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不合格的发生。根据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评价采取措施的必要性,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评价所采
质量改进与服务
文件编号:ZL/ LKDT-2012-01-1-020 页码:第 2 页 共 3 页
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15.3具体按《质量改进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15.4内部审核 15.4.1 审核频次:
a)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每年至少一次,计划时间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
b)质量保证工程师有权根据组织需要增加内审的频次。 15.4.2 审核计划
质管部负责编制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计划,经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5.4.3 审核准备:
a) 质管部依据审核计划,编制具体审核计划,下发审核通知,准备质量体系文件、表格,提供内审用;
b) 组织审核组,由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且与审核无直接责任关系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组成;
c) 质量保证工程师指定具备素质高,作风正派、协调能力强的内审员任审核组组长;
d) 内审组长组织内审组成员学习文件,进行内审分工,编制内审检查表。 15.4.4 审核程序
a) 召开首次会议由组长主持,讲明内审目的、依据、范围、方式、安排。公司领导和被审核部门领导、联络员参加会议;
b) 现场审核,如实记录审核结果;
c) 被审核部门积极配合,对审核中审核出的问题,被审部门领导应确认签字;
d) 审核组长编制审核报告,内审员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e) 未次会议,报告内审结果及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