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命令,执行有关停送电操作,并按照工程部经理命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⑷、强电领班带领一名电工到达相关消防泵房,负责保证消防泵、喷淋泵控制系统工作正常,如有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抢修。 ⑸、各运行工种按照工程部经理命令,停止空调主机及新风机组运行,关闭新风门。
⑹、空调给排水主管带领一名水工到达相关消防泵房,等候命令,负责指挥消防泵、喷淋泵运行、操作及有关系统阀门操作,并作为泵房最高领导人,按照工程部经理的命令,组织泵房所有人员撤离。
⑺、空调给排水领班带领工程部员工2名,按照工程部总工命令检查相关机房、设备间、泵房、竖井,并检查正压送风风机及风阀、排烟风机及风阀之运行情况。
⑻、电梯维修人员负责检查电梯机房,并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开门放人后,除消防电梯外,其余电梯全部关闭,并保证消防电梯运行正常。
⑼、综合维修主管带领其他所有工程部员工在工程部办公室候命,指挥人员增援各岗位,并按照工程部经理命令组织工程部人员撤离。
⑽、当班人员如发现本人值班范围内发生火情,须立即上报,按照上级指令行动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手提灭火器或消防栓灭火,如发觉火势扩大,应尽快离开现场,不得独自冒险。 ⑾、火情发生时,应尽可能操作的设备包括:
Ⅰ、楼层失火:关闭本层及上两层、下一层空调及新风系统,防止烟雾及火势蔓延。
Ⅱ、空调主机房失火:关闭空调主机。
Ⅲ、总变电站失火:通知上级电站停止供电,并启动应急发电机投入应急供电。
Ⅳ、其他配电室失火:通知总变电站停止供电,并启动应急发电机投入紧急供电。
Ⅴ、楼层空调新风机房失火:关闭新风机及新风门,切断电源。 ⑿、火警解除或确认为误报警后,须做如下工作:
Ⅰ、将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栓、喷淋泵系统复位。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必须征得消防局官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Ⅱ、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将分层阀门关闭,以便清理现场,更换喷淋头,维修损毁设备,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Ⅲ、检查受影响楼层,并拍照及做好记录。
Ⅳ、尽快完成事故分析报告,连同照片呈交物业总经理。 ⒀、外来装修及其他施工消防管理必须遵照《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八、设备维修制度
1、预防性维护保养
⑴、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⑵、相关工程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机会。 ⑶、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主管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⑷、各系统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制订由主管负责,并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记录由领班负责,并提交主管及工程部经理审阅。
⑸、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业主、租户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租户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业主、租户做好充分准备。 2、紧急维修
⑴、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工程部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赴现场检查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⑵、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业主、租户使用产生影响时,须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向受影响业主、租户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⑶、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业主、租户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保修负责人。 ⑷、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领班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主管报告,并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此报告由主管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3、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⑴、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建议。 ⑵、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物业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及经济性分析报告,并须考虑总体系统运行安全性及可靠性。 ⑶、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尽量安排在对业主、租户影响最小的时间内进行。 4、设备正常维修程序
5、设备紧急抢修程序
九、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更换工服。
2、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做以下检查工作:
⑴、查看上一班运行记录是否真实可靠,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介绍,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表。
⑵、查看上一班巡检记录表,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巡检情况介绍,交接系统设备巡检记录表。
⑶、检查所辖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是否与运行记录、巡检记录相符,如有不符,应记入备注栏,并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签字。
⑷、检查仪表及公用工具是否有缺、损,是否清洁,并按原位整齐摆放,如有问题,应要求上一班值班人员进行整理,如有丢失,应记入交接班记录备注栏,并由上一班人员签字。
⑸、查看交接班记录中是否有上级领班及主管发布的特别任务或安排,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交班人员在下列情况时不得交班离岗:
⑴、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主管,须在上级安排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原因造成精神状态不良时,应通知上级领班或主管,须在上级安排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⑶、所辖设备有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交班人员须加班与接班人员共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必
须协助交班人员排除故障。
⑷、交接班人员对所辖值班范围清洁卫生未做清理时,接班人员应要求交班人员做好清洁工作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十、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工程部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有人值班。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清洁卫生。
十一、报告制度
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中书面报告领班:
⑴、所辖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⑵、所辖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⑶、所辖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⑷、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⑸、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⑹、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