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软件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ZZ21027733
软件的采购及系统集成。
(一)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标准规范建设
数据标准规范建设主要是研究制订中山市城市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的分类、编码规则、数据结构和组织等内容。解决各政府部门信息通畅、数据标准统一、资源信息共享、信息服务到位等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
标准规范的制订将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根据中山市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扩充。 (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软件建设
中山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部分软件由五个子系统组成,包括:基础空间数据管理系统、基础空间元数据管理系统、控制测量成果管理系统、地名库管理与应用系统、数据与应用维护系统。 (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中山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是面向中山市政府、中山市各委办局和中山市各乡镇提供基于地理空间数据及其他政务数据的Web Service,实现基础空间数据共享和互操作,以及与各委办局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集成。具体包括数据库管理子系统、数据共享服务子系统、运维支撑子系统和资源展示子系统、三维数据浏览子系统等五个子系统。 (四)共享应用建设
由于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是站在中山市全市的高度来建设的,系统是否成功的评价指标之一是其他委办局共享应用的效果。本项目应完成五个示范应用系统的建设,分别是:三旧改造监管信息系统、基准地价地理信息系统、土地储备地理信息系统、不可移动文物与文化市场地理信息系统、公众电子地图系统。
(五)平台支撑软件的采购及系统集成
本项目还需采购数据库平台软件、GIS平台软件等平台支撑软件,并完成系统的软件、硬件和地理数据库的集成(服务器等硬件的采购内容参见本项目另一标段)。
1.4建设周期
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平台采购、系统集成、试运行时间总计6个月。其中要求:标准
建设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个月完成并进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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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建设依据和原则
2.1设计依据
2.1.1 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2) 《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国测国字[2006]35号) (3) 《国家测绘局关于做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6]18号) (4) 《关于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与推广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8号) (5) 《关于全面推进我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0]138号) (6) 《关于将广东省汕头等8城市列入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计划的批复》(国测国
发[2010]24号)
(7) 《关于开展汕头等8城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推广项目建设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0]398
号) 2.1.2 技术依据
(1) 《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技术大纲》
(2)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9001-2007)
(3)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CH/Z 9002-2007) (4)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Z 9003-2009) (5)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Z 9004-2009) (6)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Z 9005-2009) (7) 《OGC规范说明》(开放GIS联盟)
2.2 建设原则
按照要求,在系统设计上,应该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1. 实用性原则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应建成功能实用、结构合理,为各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提供基础空间数据的支撑,为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开拓新模式,规范资源共享行为,有效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2. 可扩充性、开放性原则
信息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生命力的表现,只有开放的系统才能够兼容和不断发展,才能保证前期投资持续有效,保证系统可分期逐步发展和整个系统的日益完善。系统在运行环境的软、硬件平台选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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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符合行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充性,能够较为容易地实现系统的升级和扩充,从而达到保护初期阶段投资的目的。
设计上充分考虑平台的扩展和开放性,必须能方便地实现其他信息的扩展,利用提供的标准接口,方便各政府职能部门通过专用网络在线获取基础空间数据,并快速应用于各自的专业系统中。 3. 规范化原则
系统建设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一系列基本步骤(可行性论证、用户需求、初步设计、详细设计、项目实施计划、系统测试、系统试运行、系统验收)合理规范工程的实施过程。对每一阶段,将提供相应阶段的书面报告。同时要求予以配合、监督、提供相关资料,提出统一需求。并对每一阶段的成果进行及时的检验。 4. 标准化原则
标准化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也是系统与其他系统兼容的和进一步扩充的根本保证。因此,对于一个信息系统来说,系统设计和数据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工作是极其重要的,这是各模块正常运行的保证,是系统开放性和数据共享的需要。
系统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直接调用实现资源共享,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自己的地方标准,保证系统整体的协调性和兼容性,便于规范化处理。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在参照已有的国家、省、市级标准,同时应提供标准二次开发接口。 5. 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系统的网络配置和软件系统应充分考虑数据的保密与安全。要求地理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及数据处理应用符合国家及省级测绘主管部门的相关保密规定。
多用户任务实时操作,并能够对用户权限进行严格的设定,确保网络安全可靠地运行。 6. 可靠性和稳定性原则
一般的“稳定性”是指系统的正确性、健壮性两个方面。一方面,系统在提交前应该经过反复测试,保证系统长期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健壮性,在发生意外的软、硬件故障等情况下,能够很好地处理并给出错误报告,并且能够得到及时的恢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系统设计结构合理,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7. 经济时效性原则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在保证功能、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成本,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源,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8. 适度集中、共建共享原则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将按照“适度物理集中、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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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项目需求描述
3.1 总体设计需求
在中山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总体设计中,需站在“数字中山”的高度,统筹考虑本项目各部分建设内容之间的层次关系,形成有机的整体。并充分考虑“数字中山”后继发展的要求。
支撑软件要求采用目前较先进的体系结构,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接口和高度兼容性。保证软件至少在3年内满足应用需要,在对系统更新时,系统所有数据可以通过适当的迁移或不需转换即可完整无误地转入新的系统中。
数据库系统要求要充分满足大容量数据存储和利用的要求,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共享应用示范软件建设必须符合《数字中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设计书》。
3.2 用户需求
作为数字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山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成后,将服务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用户对共享服务的需求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 浏览查询需求
此类用户应用相对简单,主要是针对有关地理空间信息的空间位置查询及基本属性查询。一般为应用比较简单的政府部门和公众,基于公众的共享交换服务在后期项目建设中实现。 (二)业务对象管理需求
此类用户对共享服务平台的需求体现在日常办公与业务管理,需要在共享的地理空间信息上叠加部门的专题业务对象,除了对空间信息的浏览和查询之外,还需要对空间数据的整合、编辑和维护,以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服务、综合分析和辅助决策。 (三)信息交换发布需求
此类用户除了需要“业务对象管理需求”对数据和功能要求之外,不仅要求共享基础空间信息资源,还需要发布自有的专题业务数据,并实现数据交换功能,用户的GIS系统是一种开放式、协同式的GIS系统。
3.3 项目功能需求
3.3.1 标准规范建设内容
在中山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将结合国家、行业、省市标准及中山市实际,制定《中山市基础地理信息建设数据规范》,制定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内外业规范或标准。可能形成的若干编码规范列表如下,具体实施时将根据情况有所增删。
(1) 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程。 (2) 地理编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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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地理信息元数据标准。
(4) 共享交换服务数据规范,如:目录和元数据规范、政务专题图层数据规范、政务电子地图数
据规范、地名地址数据规范等。
(5)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如:目录服务接口规范、政务专题图层服务规范、政务电子地图服务规
范、地名地址匹配服务规范等。
(6) 共享交换管理规范,如共享平台管理规定、地理空间共享协议、数据服务流程规范以及数据
更新流程规范等等。
3.3.2 基础地理数据管理部分软件功能需求
基础地理数据管理软件基于ArcGIS GIS平台开发,支持ARCSDE空间数据引擎,并支持大容量数据库管理,完全兼容Oracle 数据库软件。 (一)基础空间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
基础空间数据管理与应用子系统主要是对全部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和专题数据入库、更新、查询、统计、分析、打印、输出等统一管理的应用系统。它主要面向基础地理数据及各专业图形数据的管理及系统维护人员。具体功能包括:
1.
数据入库:主要实现DLG、DOM、DEM等数据的多种格式之间的数据转换,转换到ArcSDE 库中。 2. 3.
数据接边。对基础空间数据库中空间及属性数据在指定边界内进行接边处理。
数据检查:主要包括逻辑检查、拓扑检查、图面检查、多源数据叠加检查以及检查报告的生成和打印数据等。 4.
图形浏览定位:包括全图查看、缩放、漫游、回退与前进、索引图定位、图号定位、坐标定位、地名定位、道路定位等功能。 5. 6. 7. 8. 9.
图层管理。
数据编辑。包括属性编辑和图形编辑功能。
数据查询和检索。包括空间查询、属性查询、图属互查、历史数据查询等。 统计分析。
数据输出。包括打印和格式输出等。
10. 区域管理。 11. 图形库管理。
(二)基础空间元数据管理系统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描述性信息。建立元数据库的作用是可以通过它检索、访问数据库,可以有效利用计算机的系统资源,从而满足社会各行各业的用户对不同类型地理空间数据的需求以及交换、更新、检索、数据库集成等操作。元数据库管理子系统主要将实现地理空间数据相关元数据的输入、编辑、查询、统计、输出等功能。具体功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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