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延期许可证的原件。
9、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
办理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地址:昆明市尚一街8号,联系电话:3149830),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三个开发(度假)区规划分局窗口受理。 审批决定机关:昆明市规划局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区规划局(预审)→市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法规处初审→市规划局审批→窗口核发
《建设工惩规划验收合格证》;经审查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作出不予验收的书面决定。
■ 申请材料
(1)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 (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 份;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1份);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 项目立卷表 (经电脑填写加盖公章)1份,首次申报时需提交;
(3) 竣工综合资料(包括1/500骏工总平面地形图、竣工各单体平、立、剖面图、分层面积表、景观绿化竣工图、综合管线竣工图各三套、光盘1套);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初具的《建设工程批后管理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接受行政处罚的违章建设规划验收,应提交执法行政决定书和行政处罚的执法情况报告、所缴纳罚款及各种补交收费的收据和补办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商品房住宅若单套竣工面积大于规划批准面积3%(其它建筑单层面积得大于规划批准面积3%)的按违法建设程序办理(原件1份);
(7) 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1份); (8)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原件1份); (9)放线、验线综合资料(原件1份);
(10)规划道路红线等规划控制线图(含绿线、黄线、紫线等)(原件1份);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及TAB形式,其他文件为扫描的JPG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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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须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项目立卷表》(项目首次申报时需提交)。以上申请表格可在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及各分局免费拷贝或登录昆明市规划局网站(网址:www.kmpg.cn/ghj)
■ 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 ■ 审批收费:无 ■ 年检或年审:无
四、环保局办理的手续
1、项目申请意见函
◆ 项目投资额大于1亿元到省局办理,1亿元以下到市局办理。委托环评公司编制《环境评估报告表》或《环境评估报告书》。
2、环评大纲评审 (1)制作环评大纲; (2)保送环评大纲; (3)进行环评大纲评审会;
(4)针对环评大纲的评审意见做出环评报告书; (5)进行环评报告书评审会; (6)支付评审费用; (7)拿环评批复。
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面报告(表)或登记卡; (2)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含监测方案); (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总结; (4)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5)建设项目试产(运行)环保意见表; (6)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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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形成的同意验收的验收意见; (8)其它相关材料。 ◆ 以上材料准备六套。
五、滇管部门办理的手续
1.滇管部门初步意见函 1.1申请材料 (1)申请;
(2)滇管流域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项目建议书; (6)地形图1/500。
2、环境报告制作评审批复
3、申请《排水许可证》 ◆ 该环节分为两部分:
(1)、《临时排水许可证》此环节可纳入施工招标程序,由施工单位办理; (2)《排水许可证(永久性)》 3.1申报材料
(一)《排水许可证》
1.排水许可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的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2份); 3.电子表格(城市排水许可申请电子表格,可上网下载); 4.滇池流域建设项目定点意见(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5.项目区位图(原件1份);
6.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签章确认);
7.申报项目规划用地及道路红线图(规划部门审批的1:500地形图)(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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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由排水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排水接口方案图[须用1:500地形图原件绘制](原件4份)及1:500地形图的DWG电子文件(电子版1份);
9.项目排水施工图(蓝图)一套,包括排水接口施工图、单体各层排水图,屋面排水图、排水系统图、排水总平面图,其中排水总平面图(电子版1份);
10.排水户申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二)《临时排水许可证》
1.排水许可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的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2份); 3.电子表格(城市排水许可申请电子表格,可上网下载); 4.申报项目区位图(原件1份);
5.申报项目排水平面示意图(复印件或者原件2份); 6.申报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7.申报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8.《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9.《车辆清洗美容装饰资质》(洗车排水)(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10.排水户申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签章确认);
11.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12.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见附表)及其电子表格,该表格可到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市滇管局窗口免费领取、拷贝,也可上网(http://172.30.20.1:2000)下载或者登陆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网站(http://www.dianchi.gov.cn/zhengshu/DownLoad.asp)下载。
3.2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现场勘察及技术审查――审批――核发《排水许可证》或《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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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排水许可证》;
六、人防办公室办理的手续
1.申办范围 1.1防空地下室建设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九层(含)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第四十七条。
1.2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应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
(1)新建十层(含)以上建筑,因地质、地下管网复杂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新建九层(含)以下建筑,因地质、地下管网复杂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经济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标准,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第四十八条;《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人防办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635号)。
1.3减免防空地下室建设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申请,按照相应标准减免防空地下室建设。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以省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准)项目,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或建设);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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