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线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碾物压。
3、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城乡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4、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座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砖墙剔槽、打眼时,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并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8、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为宜,严禁使用缺挡、断档扶梯。
10、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电局规定处每千瓦150元罚款处理。
11、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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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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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同铜接头焊牢。
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替代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5、电气焊的狐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8、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9、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10、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1、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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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门吊、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门吊、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
2、道轨式门吊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小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物、起重臂上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侧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吊钩收回,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行走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控制缓慢下降。
9、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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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预应力张拉工
1、应定期对张拉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校定。
2、对张拉区设置明显标志,非张拉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对张拉时构件两端设置防护屏障。
3、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防止油管破裂及油表连接处喷油伤眼,油泵开动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孔道灌浆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穿胶鞋戴手套,插嘴要压紧在孔洞上,胶管与灰浆管连接牢固方可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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