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织与协调
(1)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所有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业主工作量。 ▲施工招标与投标
▲施工招标具备条件:①招标人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审批;③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④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
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文件出售最短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施工投标:①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传递基础信息的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
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的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等关键的信息。
②碰到争议工程量,单价合同要求招标人澄清;总价合同投标时附上声明。 ③施工方案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6.2 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地带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①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 ③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进度计划: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
工程进度的依据。
(2)开工日期与工期: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
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
负的责任。
▲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预付款: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保函的担保金额可根
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2.工程进度款:①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
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检查。
②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
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
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4.竣工结算
5.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
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①监理人审查后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通知承包人,提出还需
进行的工作内容。
②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③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
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 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28天内通知承包人,提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1)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工作:①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
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②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③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实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④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 ⑤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总包→监理人→发包人?设计方
▲分包人的工作:①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 ②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
③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④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
⑤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
理规定。
⑥分包人应为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合理要求提供方便。
⑦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器件发生损坏, 分
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合同价款及支付:1.方式(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及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付
工程竣工决算价款。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1)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 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②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为劳务分包人提供条件、方便的工作。
③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等。 ④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 的手机整理及交工验收;
⑤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 施保证施工需要。
⑥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⑦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①对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②严格要求施工,科学安排计划。
③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④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监理人)的指令。
⑤对其作业内容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 义务及工作程序。
▲保险: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计第三人人员生命财 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 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 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由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劳务报酬最终支付: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 的结算资料,按合同进行最终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结算资料后14天内核实,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支付。 3.争议按合同约定处理。 6.3 施工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1.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采用该形式。 2.对业主而言,需花更多精力核实工程量,且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对投资控制不利。 3.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什么因素都不能调整,对承包商存在风险。(适用于工期较短、 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4.变动单价合同条件下,合同双方可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 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因此风险较小。
▲总价合同:1.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 价。
2.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但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 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的幅度或者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 整。
3.变动总价合同条件下,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设计变更、工程 量变化或其他工程条件所引起的费用变化时,可按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成本加酬金: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采用这种合 同,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对业主的投资控制很不利。尽量避免。 1.适用条件:(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 (2)时间特别紧迫。
2.对业主的优点:(1)可以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
(3)可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或改进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较深入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可约束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3.形式:(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 无法按照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 定一个估算指标时采用)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三种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应用范围 业主的投资控制工作 业主的风险 承包商的风险 设计深度要求 总价合同 广泛 容易 较小 大 施工图设计 单价合同 工程量暂不确定的工程 工程量较大 较大 较小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成本加酬金合同 紧急工程、保密工程等 难度大 很大 无 各设计阶段 6.4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1.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 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 人不得擅自变更。
2.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 作。
▲变更估价: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合同约定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计日工:1.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 中,每天提交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2.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合同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 入进度付款。 6.5 施工合同的索赔
▲索赔的依据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索赔成立的条件: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 变化的各类事件)
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缺一不可):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 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书面形式 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 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
▲索赔意向通知:(1)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3)索赔依据和理由;
(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索赔文件:①总述部分;②论证部分;③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④证据部分。
▲索赔文件的提交: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索赔文件的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索赔通知书后及时审查;
(2)监理人应按规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索赔 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 人。
(3)承包人接受结果,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不接受结果,按约定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七、施工信息管理
7.1 施工信息管理的任务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内涵:(1)信息管理指的是信息传输的合理的组织和控制。
(2)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 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的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 (3)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 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4)信息管理手册是信息管理的核心指导文件。 ▲施工信息管理的方法:施工方信息管理手段的核心是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
▲信息化的内涵:中国未来建筑信息化发展将形成以建筑信息模型为核心的产业革命。
▲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意义: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 目的。
7.2 施工文件归档管理
▲施工文件归档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 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各参与方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工程档案进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 档案的全过程组织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1)负责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
(2)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时向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移交工程 档案。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1)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①图纸会审记录文件;②工程开工报告相关资料;③技术、安全交底 记录文件;④施工组织设计文件;⑤施工日记记录文件;⑥设计变更 文件;⑦工程洽商记录文件;⑧工程测量记录文件;⑨施工记录文件; ⑩工程质量事故记录文件;?工程竣工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①工程项目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 验报告;②施工试验记录和见证检测报告;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件;④ 交接检查记录。
(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④分项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文件;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 (四)竣工图